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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人的風俗習慣

篇一:苗族民風民俗

苗族人的風俗習慣

《苗族風俗與文化》

苗族是一個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稱"木"、"蒙"、"達木"、"達吉"。新中國成立後統稱"苗族"。苗族最大的特點是盛產各種木材和土特產,保持燦爛古樸的民族傳統文化。苗族地區以農業為主,以狩獵為輔。苗族的挑花、刺繡、織錦、蠟染、剪紙、手飾製作等工藝美術瑰麗多彩,馳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蠟染工藝已有千年歷史。苗族服飾多達一百三十多種,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的服飾相媲美。

苗族十分注重禮儀。客人來訪,必殺雞宰鴨盛情款待,若是遠道來的貴客,苗族人習慣先請客人飲牛角酒。 苗族講究真情實意,非常熱情,最忌浮華與虛偽。

踩花山是境內苗族人民的盛大傳統節日,一般在每年農曆正月七年級、九年級、初六這幾天舉辦。凡有苗族居住的各縣,這幾天都要立花杆,舉行隆重的踩花山活動。這既是苗族男女青年談情説愛的好時機,也是苗族人民開展文體娛樂活動的重要場所。此外,還有趕年場、三月三、趕清明、看龍場、四月八、櫻桃會、跳香會等節日。

苗族是一夫一妻制,男女青年婚前有傳統的社交活動。如“會姑娘”就是苗族青年自由戀愛的方式。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飯。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作為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喜戴銀飾是苗族姑娘的天性,她們挽髮髻於頭頂,戴上高約20公分左右,製作精美的銀花冠,花冠前方插有6根高低不齊的銀翹翅,上面大都打製着二龍戲珠圖案。苗家姑娘盛裝的服飾常常有數公斤重,有的是幾代人積累繼承下來的。素有“花衣銀裝賽天仙”的美稱。苗家銀飾的工藝,華麗考究、巧奪天工,充分顯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的服飾各地不完全相同,男子多用布包頭,身穿短衣褲,但苗族婦女的穿戴普遍比較講究,尤其是盛裝,極為精美,花飾很多,有的裙子有四十多層,故名“百褶裙”。衣裙上面繡制的各種圖案,古色古香,異彩紛呈。婦女擅長紡織、刺繡、蠟染,工藝十分精湛。

大部分地區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為常見。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餚,酸湯家家必備。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採用醃製法,蔬菜、雞、鴨、魚、肉都喜歡醃成酸味的。苗族幾乎家家都有醃製食品的罈子,統稱酸壇。

苗族釀酒歷史悠久,從制曲、發酵、蒸餾、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藝。日常飲料以油茶最為普遍。湘西苗族還特製有一種萬花茶。酸湯也是常見的飲料。

由於長期分散居住,形成了不同地區各自的特點,房屋多系木結構,以瓦、杉皮或茅草等蓋頂,黔中或黔西地區有用薄石板蓋頂。山區多為吊腳樓;海南島和雲南昭通等地則住長形茅草房或以樹幹交叉搭成的“杈杈房”;湘西一帶則為石屋。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原始宗教,重視拜山神、樹神、獵神、雨神、火神等自然神祝,遇有暴風驟雨,要燒黃臘祭鬼;小孩生病,要拜獻石頭神;大人生病,要殺豬祭水井神,並取“靈水”治病;家有不幸,要“做牛鬼”,即“推牛還願”,祈求神靈保佑。祖先崇拜在苗族中也很盛行,最大的祭祖節日是每年秋後的.“西松”節。

苗族有豐富的民間文學。由於數千年來沒有文字,這種文學僅能以口頭進行創作、表演和承傳,因此口頭文學就成了苗族文學最普遍的表現形式,其數量浩如煙海。在眾多的口頭文學中,又有詩歌、故事、寓言、謎語、笑話、順口溜等形式。

苗族詩歌講求音韻,有五言體、七言體、長短句。語言簡練和諧、勻稱,通谷易懂,能表達豐富的思想感情,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是苗族民間文學的最重要表現形式,使用範圍極

廣。苗族音樂,有民歌曲調、蘆笙曲調、嗩吶曲調和簫琴曲調等,其中最普遍的是民歌曲調和蘆笙曲調。苗族音樂曲調大多是承襲傳統唱法,著名歌手的主要成就不在於曲調的更新,而在於歌詞的創作修飾與提高,所以曲調的變化很少。各地都有著名的歌師。

苗族是個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飛歌、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蘆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樂器。苗族的飛歌高亢嘹亮,極富感染力;舞蹈有蘆笙舞、板凳舞、銅鼓舞等,以蘆笙舞最為普遍。蘆笙舞在正月十五、三月三、重陽節等節日及建房、豐收、迎親等日子裏跳,舞姿多重下肢變化。民間羣眾性蘆笙舞一般由二至五名男子吹蘆笙領舞,其他人圍一圓圈踏樂而舞,場面壯觀、氣氛熱烈。競賽性的蘆笙舞一般在節日或集會上由少數技巧較高的男女表演,一般二至四人,動作有大蹲、屈身乃至仰卧、倒立等高難動作,很受羣眾歡迎。

苗族的風俗習慣以及文化,深深地觸動了我們的內心,同時也展現着他們獨特的魅力和價值。

篇二:苗族風俗習慣與禁忌

苗族風俗習慣與禁忌

一.苗族禁忌

苗族講究真情實意,非常熱情,最忌浮華與虛偽。

1、苗家人最忌外人以“苗子”相稱,認為是對苗族人的最大侮辱,他們喜自稱“蒙”。禁殺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腳踩;不許在家或夜間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餈耙;嬉鬧時不許用帶捆苗家人;遇門上懸掛草帽、樹枝或婚喪祭日,不要進屋;路遇新婚夫婦,不要從中間穿過等。

2、客人至苗家,必以酒相敬,客人若接受,主人會引為知己。若客人不勝酒力,也要象徵性品咂一下。

3、苗家人殺雞待客時,總將雞頭、雞肝、雞脯奉予老人或最尊貴的客人,將雞腿送給小孩,將翅膀交於青年男女,祝其前程無限。在一家幾代同堂之時,青年男女不應有過分親暱舉動。

4、苗家人與自然關係親密,認為無論橋頭、樹下、屋頭、灶旁都有神靈依附。每逢節慶或貴賓來臨,均燒香供奉,告慰祖先,以祈求平安。客人不宜對這類活動表示非議。

5、苗家人忌用白公雞送喜慶賀禮;忌外人隨意觸動堂屋神龕;忌用腳踏火中的鐵三角架;門口插草標,意為家中有病人,忌外人進家。

6、禁殺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腳踩;不許在家或夜間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餈耙;嬉鬧時不許用帶捆苗家人;遇門上懸掛草帽、樹枝或婚喪祭日,不要進屋;路遇新婚夫婦,不要從中間穿過等。

7,忌踩三腳 苗家火坑裏放一鑄鐵三腳架,用作炊事,傳説三腳架是 3 個護火的祖先變成,任何人不能踩,否則就是對祖先不恭。

8,忌坐火坑上方 火坑右邊靠中柱的地方,苗族稱為“夯高” (hangd (hangd ghao ,設有祖先神位,是長輩坐的,年輕人和兒童嚴禁坐在此地,更不準在這方打鬧、波水或説髒話,否則就是褻瀆祖宗,神人共憤。

9,忌震“龍巖” 苗家堂屋中央有一巖板,巖板下為“龍穴”,最忌震動:,據説震動“龍穴”,“龍”就會受驚離去,主人就會遭殃。

10,父母健在忌戴白帕 戴白帕則標誌喪親守孝。

11、忌聞杜鵑嘀鳴,每年春天,陽雀開鳴,若如廁時第一次聽到陽雀鳴叫,則認為不吉利,必須進行禳解。其禳解之法是聞者(倘若年幼,須由母親代為禳解)裝扮成乞丐,出外乞食1-3天,討得米,須在不聞雞犬之聲的野外煮熟食之,方

可消災。土家人還以杜鵑偶氮染料啼鳴之聲以占卜自己一年的運氣之俗。若睡在牀上初聞杜鵑啼叫,是大吉大利,若在行走之際或者勞動生產之際初聞,意味自建將一年勞動奔波。

12、忌聞貓頭鷹叫,在土家人心目中貓頭鷹屬不祥之鳥,尤其忌諱聽到其鳴叫,相傳聽到貓頭鷹叫村上就會死人。

13、忌見蛇相纏,所謂蛇相纏即蛇交尾。相傳人若見之,必遭災禍。其禳解之法有二:一是趕快將自己外面的一條長褲脱下,罩於自己的頭上或罩於蛇纏處。二是嫁禍於人,而若有同伴,立即呼喚同伴姓名,若對方答應了,則災禍將降臨於應者之身。然而一般情況是見者用石頭或木棍將兩條蛇打死,即可消災。也有不打而用語言化解詞曰:“祝你成仙上天庭,祝你絞繩穿銅錢”;土家族化解詞詞曰:“是龍的昇天,是蛇的鑽草,是人的發財”。

14.產忌:產婦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誤入者,出門時須洗腳,並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將產婦的奶水"踩幹"。產婦忌吃老母黃牛肉、母豬肉、公雞肉、小魚、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區,忌孕婦與孕婦會面,亦忌去別的產婦家,否則認為會延長產期。

15.生活習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區,忌隨時洗刷飲甑、飯包、飯盆,只能在吃新米時洗,以示去舊米迎新米。隨時洗刷會洗去家財,飯不夠吃。在山上飲生水忌直接飲用,須先打草標,以示殺死病鬼。忌動他人放於路邊的衣物,以免傳染麻瘋病。忌孩子在家中亂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頭頂,否則孩子長不高。禁忌婦女與長輩同坐一條長凳。

二.苗族風俗習慣

1、服飾

花垣苗族男子的服飾為頭纏布帕,雅酉一帶為花帕,其餘地區為青帕,帕長 1~3米長,戴多層“人字形”。身穿對襟衣,袖長而小,褲筒短而大,包青色裹腳。衣料多為自織“家機衣”顏煞費苦心有花格、全青、全藍等到,花格衣最具有特色。苗族婦女衣 較為複雜,頭帕顏色與男子相似,但包法一同,多為拆疊式,由前額向後腦延伸,下小上大,成扁圓形,似古代官婦髮髻。雅酉一帶婦女喜包花帕,包法又有區別,層層相疊,如峨冠秋菊。婦女衣服一律滿襟,腰大而長,袖大而短,無衣領。褲短而大,腰繫圍裙,胸前、袖口、圍裙、褲腳習慣滾邊,繡花或排紗,並加欄杆於其間,五光十色,焯爍眩目。夏天,青年男女喜戴羊毛斗笠,腳穿麻板鞋。

首飾是苗族婦女喜愛之物,種類繁多,造型美觀,有 金飾、銀飾、恫飾、玉飾之分,以銀飾最為普遍。銀飾有 銀帽、銀盆、鳳冠、耳環、項圈、手鐲、戒指、

牙鑑、扣絆、銀花、銀牌、披肩之別,以耳環、項圈、手鐲、戒指為常戴之物。各種銀飾又有不同造型,項圈就有輪圈、扁圈、盤圖等。耳環有瓜子耳環、石榴耳環、梅花針耳環、圓圈耳環、龍頭耳環、粑粑耳環等。苗族婦女每當出嫁、串親、做客、趕集、節日赴會等均佩戴銀飾。

解放後,苗族服飾逐漸改變,現除吉衞、補拙、雅西、排碧、排料、董馬庫等鄉鎮穿苗裝者居多外,其餘鄉鎮男女青年衣着,與漢族無甚區別。

2、飲食

吃的均以大米為主,其他雜糧逐步轉作為食品工業原料或牲畜飼料。

大部分地區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為常見。如再加一些鮮肉和酸菜做餡,味道更為鮮美。

肉食多來自家畜、家禽飼養,四川、雲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説。(這和湘西禁忌裏第一條矛盾啊,這可咋辦,那我們自己買菜時就不要買狗肉)苗家的食用油除動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萊餚除自產的新鮮蔬菜外,最具特色的是醃製酸辣食品,如酸菜、酸湯、酸辣子、醬辣子等,均為苗家常菜。苗家歷來好客,來了客人總要以酒肉相待,酒有糯米酒、包穀酒,肉有豬、牛、羊、魚,雞,鴨等。苗鄉平時買魚肉不方便,為避免客人到後臨時張羅不周,因而,一般人家均用特殊方法醃製酸魚、酸肉、臘肉待貴客。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肉食豐富,隨時可買,醃製酸魚者少,酸肉已無人醃製,招待客人的酒菜與漢族無甚差別。

3 、婚姻

訂婚,通常是男方家主動向女方家求親。當男方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愛之後,男方必須備禮物,央請媒人去女方家“討口風”,女家如高興熱情,説明有意開親,媒人便回告男家,相機前去正式提親。媒人往返的次數越多越好,俗稱“多求為貴”,女家商量同意,親事初定,通過放鞭炮,吃放話酒,正式訂婚。訂婚後,男方要擇日向女方“過禮”,時間一般在結婚前一年,禮物有餈粑、酒、肉、米、糖等,禮物多少,雙方視經濟條件而定,主要是讓女方請家族親友喝喜酒、認新親。隨後,男方便向女方“討庚”,取女方生辰八字,以便請“陰陽先生”擇吉日委親。娶親前一晚,男方抓一兄弟為“管親郎”,帶抬花轎、嫁粧的隊伍前往女家迎親。此前,新娘要隔居族家。娶親這天,新娘的姊妹們喜開玩笑,用鍋煙灰摻合筍殼毛或辣椒水,往“管親郎”臉上塗抹,惹人大笑。發親一般是深夜或次日凌晨,新娘修眉整裝後,哭拜父母等,由兄弟揹着上轎。新娘出嫁由親屬女友陪伴,特別是請兒女滿堂的婦女做“引親孃”,還要請男女歌師一同前往,到新 郎家賽歌。發親後,由“管親郎”打燈籠引路,行往男家。同時,到女方家吃喜酒的賓客,全部往男方家去吃“攆腳酒”,叫做“正客”,男方家另外的散客叫“副客”。新娘接至男家門前,男家必燒旺火一堆,象徵吉樣興旺,然後新娘按擇定的吉時吉刻進屋。進屋時,男方全家人要躲避在一處高地方,意為以後新娘不會壓制全家人。新娘進屋以後,要接過男方中年婦女交給的炊具,以示從此成家理事。然後,坐在火塘右側置有“符紙”的凳子上至通宵。下午,賓客前來賀喜,男方擺宴款待,特別對“正客”必須熱情款待。晚上,新郎與新娘家請的“巴江莎”(苗語,意為歌師)開場對歌,賓客以此為樂,隨宵達旦。第二天上午,舉行吃酒儀式,主客雙方各由一名老人互敬賀詞和祝酒詞,祝賀夫妻恩愛合好,百頭偕老,諸事順遂,並唱歌歡慶,講結親古老話,互贈禮品,婚慶期間,男方親族 在合夥請客吃飯,俗稱“排家飯”。因而婚期為兩天。客人未散,新郎新娘只能見面,不能同宿。散客後,新婚夫婦進入正常生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舊的婚俗逐步革除,婚事新辦,節約從儉,與漢族婚禮毫無兩樣。

4、節慶

苗族節慶較多,除春節、春社、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與漢族相同的節日外,最具表性的有如下節慶:

吃新 苗族以農耕為主,一年所望是嘗新。每到夏熟 時節,各地自定一日為吃新節。是日,家家户户除辦酒肉外,還將新包穀、稻,新辣子、茄子、豆夾等採回家中,做成飯萊,先祭祖祭神,後全家人品嚐,表示吃上新谷新 米,免除飢餓。(我們可能遇到的可能就只有這個)

篇三:苗族風俗

苗族 同胞一串串的貝殼是對來自東方的記憶 平塘是一個少數民族佔總人口近60%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境內生活着24個民族的羣眾,其中布依族、毛南族、苗族是人口較多的三個少數民族。各族人民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明,也孕育了燦爛多姿的民族文化,獨特的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形成了別具一格、豐富多彩的民族風情。在這個美麗的地方有着不一樣的苗族風情,新塘、大塘一帶的苗族風情有“蘆笙舞”、“趕月”等;。

一 苗族風情:苗族是平塘縣主要三大民族之一,主要分佈在縣境內西北部的大塘、新塘、鼠場等鄉鎮。

1苗族服飾

苗族 同胞一串串的貝殼是對來自東方的記憶。 苗族服飾豐富多彩,樣式色調繁多,且以色彩豔麗而受國內外遊人的青睞,在大塘西關、新塘、鼠場、油岜一帶,“喜雀苗”女子摻假髮盤於頭頂,呈圓盤形,圍銀泡花頭帕,插銀吊花和紅纓流蘇、野雞花羽毛。上穿大襟對開大袖短衣,衣領背後疊綴3至4層背褡,衣襟、袖口飾有挑花或藍白布片;下着滾白布邊的青布百褶裙,系挑花腰帶,垂吊紅、綠繡球。戴3至7個銀項圈、銀耳環,背掛串串海貝,海貝串下端加掛銀飾品和銅錢板。腳纏蠟染白布或羊氈綁腿,束紅花帶,耳吊銀耳環,手戴銀或玉石手鐲,腳穿草鞋或布鞋,服飾分生活裝和盛裝。男子頭包蠟染圓點紋頭帕,上穿長衫,繫條紋腰帶,下穿褲,腳穿布鞋。

在卡羅、牙舟、谷硐一帶的苗族少女頭頂部留長髮,四周剪短髮,頭後打髻插紅梳,婦女綰髻於頭後,呈鈎狀,插骨釵,額頭圍海貝花。上穿貫首長袖衣,前擺短至腹,後襬長至臀。前後擺,衣袖綴挑花圖案,後襬連彩穗。下着青布百褶裙,系青布腰帶。纏白布綁腿,腳穿布鞋。戴頂圈、銀鏈和大耳環等銀飾。

平塘苗族婦女從小就學會刺繡挑花,裙子是用手指鉀慢慢刮出來的綴子,一套衣服一般要花一年的時間才能製成。苗族婦女喜歡戴銀器,最多者服飾銀器20多斤。新塘有一支自稱為“咕嚕”的苗族,每年9月中旬他們會身着盛裝匯聚在“月場”唱歌跳舞,俗稱“跳月”,期間,苗族同胞舉行祭祖、“遷徙”等活動,以緬懷祖先,傳承民俗。她們衣飾圖案記載着祖先走過的路線,衣飾上的一串串貝殼是對來自東方的記憶。

2 苗族歌舞

民間歌舞:主要代表性舞蹈有《紅鼓舞》(又稱夜樂舞),

《跳蘆笙》、《咕嚕跳月》、《跳月》、《打草舞》、《粑槽舞》、《粑棒舞》、《銅鼓舞》、《鬥雞舞》、《打粑舞》、《皮鼓舞》等。常見的苗族舞蹈喜用蘆笙、銅鼓、皮鼓伴奏和表演。蘆笙吹奏者一般參加跳舞、銅鼓和皮鼓大多用於壯場面和伴奏用。

3 苗族的節日

平塘縣少數民族節日豐富多彩,其節日有歌節、跳月、了年、攆蟲節、迎春節、賽馬節、清明節、四月八、端午節、六月六、七月半、中秋節、重陽節、火把節、繡花節等,同時也漢族節日,在這些節日裏,各民族往往滲入本民族自己的內容,使其節日更加豐富多彩

平塘的中秋,苗風濃郁,氣氛熱烈。月亮在苗族這個古老民族的傳説裏,象徵着幸福愛情的信念,所以在中秋夜月亮最大最圓的這天,苗族的青年男女都要沐浴一下月亮的光輝,披着月光唱苗家歌跳苗家舞,尋找心上人、祈求愛情甜蜜,這一風俗被形象地稱為“跳月”。貴州平塘是苗族聚集地,每到中秋夜,苗寨裏的年輕小夥和姑娘們便盛裝打扮、載歌載舞,酣暢淋漓地加入到“跳月”的盛大PARTY裏。苗家人對中秋非常重視,“跳月”一般會持續3-7天,每天大約一小時。除了“跳月”,還有賽馬、射箭、棒舞等比

4 喪葬

苗族的喪葬習俗,反映了深厚的祖先崇拜觀念。喪葬儀式由巫師(陰陽先生)主持,遇有喪事,必請巫師。某家遇有喪事,同寨的人都出來幫忙,親戚也前來弔唁。當老人嚥氣時,全家都圍繞哭泣,接着為死者梳頭洗屍,換上新制衣服,把屍首停在堂屋中間,舉行祭奠儀式。苗族普遍是土葬,墓地的選擇一般請巫師選擇定向。很久以前,苗族是採用洞葬。在新塘鄉、谷硐鄉、塘邊鎮都發現苗族洞葬,目前已破壞,只有谷硐鄉的洞葬至今保存完好。苗族在舉辦喪葬活動中,舉行“打草鞋”的歌舞活動,其歌詞曲調和表演有很高的藝術價值

5婚俗

苗族婚姻大致分為自主婚姻和父母包辦兩種形式:自主婚姻是通過青年男女公開的社交活動來達到。每逢趕場、喜慶或集會的節日,男女青年就進行公開的社交活動,談情説愛,對唱情歌,經多次接觸,雙方感到情投意合,就可以結為夫妻。父母包辦的婚姻一般是通過親友撮合而成。無論是自主婚姻或是父母包辦婚姻,一般來講,都須經過説親、訂婚和結婚三個過程,苗族一般都是異姓通婚,同姓不同宗有的也可以通婚。青年男女從認識到結婚,一般要經過“先集體邀約相會對唱發展到有意後單獨密談”二個階段。利用集會的場合,邀約本寨或最友好的朋友一起去參加,通過觀察、接觸、比較和考慮,若找到意中人,則以交衣換信物,訂立婚約。

交換信物一般是以手巾、銀飾、衣服等,開始先交換輕小的東西,隨着愛情的發展,再交換比較貴重的物品,表示誠意。

每當苗家女兒出嫁時,其母親把自己收集的頭髮繩分發給自己的女兒,一代代傳承。成親時,女方可用作嫁粧,如沒有姑娘只有兒子的人家,母親就會把自己世代傳承下來的頭髮給兒子作為聘禮,把頭髮傳承給媳婦,苗族婦女把祖祖輩輩傳承下來的頭髮傳承給姑娘或媳婦後,又會從新收集,然後在死後與棺材一起下葬。如遇無子無女的人家,苗族婦女死後,所收集的頭髮繩就與棺材一起下葬。結婚後的苗族婦女,每逢有人家辦喜酒、進新房以及重大民族節日的時候,就拿所收集的頭繩盤繞在頭上,再在外面包上青色帕子。 苗族 一串串的貝殼是對來自東方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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