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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中專類招生計劃實行動態調整(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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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全省2016年中專類招生計劃編制啟動,“不達標”學校及專業將減少或取消招生計劃。

河南2016中專類招生計劃實行動態調整(附通知全文)

河南省教育廳要求,普通中專招生計劃,將按照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加強對區域內中專層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要把引導國中畢業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規範招生行為作為重點;嚴格實行中職招生准入制度;嚴格審核學校辦學資質和招生專業,科學核定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人數,引導學校結合社會需求,調整結構,合理確定各學校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同時,所有學校擬舉辦的醫藥衞生類、教育類、司法服務類專業須經批准。

今年,我省將實行中專類招生計劃動態調整。適當調整舉辦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高職教育學校的數量,對上年招生量偏少、各專業單獨編班困難或有違規行為的學校不再安排此類招生計劃;對上年生源較少、計劃完成困難以及降分錄取的學校則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校要調整優化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結構,將招生計劃集中在優勢專業招生,鼓勵學校停止上年招生規模低於20人專業的招生。

為切實規範辦學行為,省教育廳要求,各高等學校所招收的五年一貫制學生和“3+2”轉段的學生全部納入本校實施管理,不得將此類學生交由其他學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讀。對於自身條件不能滿足辦學需求,無法獨立完成培養任務的高校,將取消其招生資格。同時,本科學校不得與中專學校簽訂“3+2”合作協議。“3+2”分段制高職合作的專業須為教育部指定範圍內專業,且原則上不超過5個,並須經省教育廳批准。

針對跨省招生,河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對跨省招收學生的管理,嚴禁將跨省招收的“3+2”分段制高職學生和一年制大中專學生交由其他學校管理或放在校外就讀,凡發現有不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的學校,除停止該校在省外的招生外,還將調減學校在省內的招生計劃規模。

  河南教育廳:今年中專類招生計劃實行動態調整

據河南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根據工作安排,為做好2016年河南省普通中專和五年一貫制、“3+2”分段制高職招生計劃編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籌安排普通中專招生計劃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做好本地區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編制工作,繼續按照職普比大體相當的原則合理確定中職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確保高中階段教育的規模、質量、結構主動適應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改善民生的需要。要充分發揮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妥善協調處理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公辦和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內和跨區域招生等的關係。要加強對區域內中專層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把引導國中畢業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規範招生行為作為統籌管理的重點。要積極引導區域內舉辦中等專業教育的學校結合社會需求,促進結構調整。要嚴格審核學校辦學資質和招生專業,科學核定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人數,合理確定各學校招生專業及分專業招生計劃,嚴格實行中職招生准入制度,確保中等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質量。要嚴格按照國家《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要求,努力提高依法辦學的意識。要切實規範招生專業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設置學校招生專業,所有學校擬舉辦的醫藥衞生類、教育類、司法服務類專業須經省教育廳批准。省直廳局和行業所屬學校要充分與學校主管部門溝通,根據社會和行業人才需求,科學、合理確定本校招生規模和招生專業。

  二、加強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高職的招生計劃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豫政〔2014〕75號)、《河南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和《教育部關於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職成〔2011〕9號)等文件精神,積極探索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能力。

(一)加強招生計劃宏觀管理。充分發揮招生計劃槓桿作用,合理確定招生計劃總規模,調整優化分學校招生計劃安排結構,對上年生源較少、計劃完成困難以及降分錄取的學校適當調減招生計劃。繼續實行招生資格動態調整機制,適當調整舉辦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高職教育學校的數量,對上年招生量偏少、各專業單獨編班困難或有違規行為的學校不再安排此類招生計劃。各學校要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實際,認真做好招生計劃的管理工作,調整優化分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結構,將招生計劃集中在優勢專業招生,鼓勵學校停止上年招生規模低於20人專業的招生,以招生計劃結構的調整促進人才培養結構的優化。

(二)科學編報招生計劃。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高職招生計劃繼續實行網上專業審核和計劃編制,請各有關學校登陸河南教育發展規劃網(網址:)“招生計劃管理系統”進行編報。系統將於2月中旬開通,各學校用户名為河南省招辦公佈的招生代碼,密碼與上年相同(上年未修改密碼的用户,其密碼與用户名相同,登陸後請及時修改密碼)。具體編報時間安排如下:2月26日前,各舉辦“3+2”的學校申報聯辦高校;3月2日之前,各學校申報擬招生專業;3月8日之前,省教育廳完成招生專業的審核;3月14日—3月16日,各舉辦“3+2”的學校核對聯辦協議與網上專業審核內容一致後,將聯辦協議報送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備案;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時間,河南省教育廳將於4月中旬前另行通知。

(三)切實規範辦學行為。各高等學校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將所招收的五年一貫制學生和“3+2”轉段的.學生全部納入本校實施管理,不得將此類學生交由其他學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讀。對於自身條件不能滿足辦學需求,無法獨立完成培養任務的高校,將取消其招生資格。同時,各有關高校要加強對“3+2”分段制高職前三年教育的指導和監督,切實做到課程、教學內容等方面的銜接。合作舉辦“3+2”的學校之間要儘快完成2015年合作辦學協議的簽訂工作,合作協議中必須註明“3+2”擬合作招生的中專專業和轉段後的高職專業、合作招生規模上限、學校在不同階段的教學管理原則意見等內容。本科學校不得與中專學校簽訂“3+2”合作協議。“3+2”分段制高職合作的專業須為教育部頒佈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中的中專專業和繼續學習的高職專業,合作專業原則上不超過5個,並須經省教育廳批准。根據國家有關精神,醫學類和相關醫學類專業不得開展五年一貫制和“3+2”分段制高職教育。擬開展司法服務類、教育類等教育部控制專業的學校,還須經相關廳局批覆同意。錄取過程中,需要申請調整追加“3+2”招生計劃的學校,須由合作雙方學校於9月10日前共同出具申請,逾期或不能共同出具申請的將不予受理。

  三、嚴格跨省招生計劃申報程序

擬投放跨省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的學校,須按照教育部職成教司的統一安排上報跨省招生計劃,河南省教育廳不再單獨出具投放跨省招生計劃手續,錄取結束後,各學校攜帶生源省出具的錄取審批表於當年12月份到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備案。擬投放省外“3+2”招生計劃的學校,由合作雙方共同提出申請,並填寫《河南省“3+2”跨省招生計劃審核表》到省教育廳辦理。投放省外的“3+2”招生計劃原則上每個省不超過30人,總量不超過200人。跨省招生計劃審核表原則上每省一式三份,完成審批程序後,分別留存生源省教育廳、生源省招辦、招生學校各一份。錄取結束後,學校攜帶跨省計劃審核表和錄取審批表於當年12月份進行完善手續工作(具體工作安排12月份另行下發)。各學校要加強對跨省招收學生的管理,嚴禁將跨省招收的“3+2”分段制高職學生和一年制大中專學生交由其他學校管理或放在校外就讀,凡發現有不規範招生、辦學行為的學校,除停止該校在省外的招生外,還將調減學校在省內的招生計劃規模。

  四、其他事項

辦公地點:

省政府綜合辦公樓(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11號)。

招生計劃管理:

楊冰(0371—69691067)(D726房間)

張琳(0371—69691067)(D726房間)

高職專業審核:

焦陽(0371—69691869)(D825房間)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儘快將有關情況傳達到所屬學校,並按時間要求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