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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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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範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酒泉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

第三條 學校全稱:酒泉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 JiuQ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第四條 學校代碼:12539。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院。學校主辦單位是酒泉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是甘肅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酒泉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地址: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解放路66號

郵編:735000

第九條 學院簡介

學院於 2001 年 6 月 28 日經甘肅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在酒泉教育學院和酒泉地區工業學校基礎上創立。2008 年,入列“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重點扶持院校;2010 年,躋身該項目骨幹高職首批立項建設單位;2011 年,被確定為國家教育體制改革甘肅省首批試點高校之一;2013 年,掛牌成立“蘭州理工大學酒泉校區”,並開辦新能源類應用型本科專業 2 個;2015 年,入選全國首批百所現代學徒制試點高職,牽頭組建了甘肅省新能源職教集團。

校園佔地 1912畝,建築面積27.1萬平方米,館藏圖書 66.97萬冊,固定資產約4億元。設置“九系、一校、四部”共14個教學部門。開辦高職專業51個,擁有國家示範專業 6 個、甘肅省高等學校特色專業 3 個,入選“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4 個、首批“全國職業院校養老服務類示範專業點”1 個,獲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 4 個。現有專任教師 42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128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 124人。獲評全國模範(優秀)教師2人、甘肅省園丁獎 3人、甘肅省教學名師 3人、甘肅省青年教師成才獎 2人、甘肅省高等學校教學團隊 4個,取得省級教學成果獎 2項、教育廳級10項、市級科技進步獎 20項、發明專利及實用新型專利45項。開闢戰略性校外實訓基地 169個,建成新能源、機械製造、化工技術、土木工程、農林、旅遊烹飪、汽車技術、電工電子、物流管理、醫護、學前教育、信息技術等校內實訓中心 10餘個,配備實驗實訓室(實訓車間)96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 4685.5萬元。全日制在校生高職 7966人,應用型本科生503 人,成人在冊生 5183 人。連續5年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3%以上。

近年來,學院以創建全國一流高職院校為奮鬥目標,大力加強內涵建設,辦學水平、人才培養質量與社會影響力顯著提升,先後獲得“全國農村青年轉移就業先進單位”,“甘肅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甘肅省職業教育工作先進集團”,“甘肅綠化模範單位”,“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第五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獎”等多項榮譽,逐步奠定了區域性職教龍頭的地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高職(專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招生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在各省(自治區)官方媒體發佈和學院網站公佈。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符合各省(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所在省有招生計劃的考生,可報考酒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考生通過網上填報志願,學院分省(自治區)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尊重志願。

第十七條 第一志願未錄滿專業,錄取徵集志願考生,無級差要求。

第十八條 對不能滿足其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條 學生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照顧條件,加分或減分投檔的,我院均予以認可,並在大學聯考文化課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徵集志願考生。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根據按照甘肅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於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 [2016]1133 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900元。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生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評審,獲得以上獎(助)學金,家庭貧困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通過積極協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和合作企業獎、助學等方式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本校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八章 學校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第二十七條 電話:0937—2689631, 26881691;傳真:0937—2688162; 網址:; 微信平台:搜索公眾號“酒泉職業技術學院”加關注;電子信箱: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衝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學院普通大學聯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就業處負責批准後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就業處批准,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後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酒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