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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安全改善計

熱點1.2W

1.目的

反恐安全改善計

為使本廠“C-TPAT防恐安全措施”能持之以恆落實執行及日益改善,進一步維護工廠安全及貨物的安全,確保所有產品在生產、貯存、運輸的過程中具備反恐安全設施和意識,保障向全球輸出的貨物是安全的。

2.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本廠一切安全活動的改善和實施

3.職責

安全主任負責統籌和實施物理安全、進入控制等改善計劃;

管理部負責所以安全改善計劃的建設,確保有效實施;

人事課負責員工的背景調查和安全教育的培訓改善計劃並實施。

4.程序

4.1 物理安全改善計劃

確保所有建築物用牢固材料建成以抵抗非法進入和外部進入。

4.1.1 由安全副總負責統籌及安排安全檢查小組每月一次對全廠範圍的建築、設施進行檢查,將檢查結果報告安全副總並及時溝通相關部門(如維修部),確保所有內外門窗和圍欄等配備足夠數量鎖具,並且所有鎖具必須具備有效的防盜性能,對一些經鑑定已損壞或過於陳舊超過使用期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其構造更加合理,防止一切非法的進入;

4.1.2 對於一些高價的貨物必須貯存於倉務部獨立的房間內作為重點保護;

4.1.3 由維修部負責對全廠範圍內照明系統的安裝及檢修,包括廠區周圍、圍牆、生產區域、娛樂區、廁所等,保證有足夠的照明燈光,及時更換已壞的燈具和線路,並保持有足夠的後繼電源,以防止發生突然停電供應;

4.1.4 規劃中必須將客車、私家車與貨物運輸車分區停泊,禁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

4.1.5 裝載貨物區按要求規劃安裝CCTV錄象系統,且對錄象記錄保留不少於31天。裝載貨區因場地所限暫以可移動鐵鏈及保安員現場看護來限制未經許可人員進入;

4.1.6 建立暢通的內外交流系統,編制內部電話聯絡表張貼,公佈安全副總及各主要人員的聯絡電話等,保持與地方公安和法律部門的聯絡,進一步完善我廠的安全工作。

4.2 進入程序改善計劃:禁止非法進入成品儲存區、裝卸運輸區等重要區域。

4.2.1 本廠所有僱員需憑個人有效廠證進出廠門外,外來客人或供應商來訪,需向值班保安員説明來訪原因,待電話聯繫被訪人證實來訪者身份後在《來訪人員登記表》上作好記錄,然後發給“訪客證”,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有保安員帶領,當來訪客人離開時,需收回其“訪客證”;

4.2.2 進入我廠的車輛及司機人員,亦需填寫《車輛出入登記》並領帶“來賓證”方可進入,不得隨意進入其它未經許可進入之場所;

4.2.3 人事部需向保安部提供所有離職員工的名單,採購部向保安部提供終止合作供應商名單,保安部負責監控,防止離職人員和終止合作的供應商進入我廠;

4.2.4 所有人員攜帶物品進出廠區時需接受保安人員的檢查,如發現非個人物品或無貨單對象,保安員應拒絕其攜帶出廠,嚴重者需向安全副總或地方公安部門彙報進一步處理;

4.2.5 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區域的進入控制。如成品貯存區,由專人負責控制,嚴禁非准許人員和物料進入;

4.2.6 加強廠區內的保安巡邏,任何時候在廠區內發現有無識別或可疑人員即應上前盤查,或帶保安值班室詢問,並做記錄;

4.3 貨物安全程序改善計劃

加強對貨物進出的.安全控制以確保避免合法貨物的交換或流失及避免非法物料的進入。

4.3.1 所有來料由倉務部主管或指定代表人核對採購部發出的《採購單》,對無採購單物料一律拒絕收貨,經核查為本廠所採購的物料後卸運至獨立的驗收區域,經IQC檢驗合格並確認物料安全方可入倉;

4.3.2 所有貨物進出,貨倉部必須保存其物料交收憑據,按照《貨物憑據管制程序》執行。

4.4 緊急事故處理

當部門主管或值班保安員接到緊急事故的事情舉報後,應立即把緊急事故情況向安全副總彙報,安全副總指示穩定現場,控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經調查瞭解能及時解決處理,當即解決,如遇到有事態嚴重,經偵查到懷疑有異常和非法活動等,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法律部門舉報,並在事故發生後的24小時內把事件通知給海關及客户。

4.5 人員安全改善計劃

對新僱員工進行僱傭審查,背景調查,確保工廠人員安全,消除安全隱患,滿足C-TPAT防恐要求。

4.5.1 人事部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履歷表》;

4.5.2 要求應聘者在《履歷表》中如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

4.5.3 對應聘重要崗位,如:保安、倉管、搬運等人員,人事部要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其身份背景,證實有無犯罪前科,是否參加不明黨派,有否複雜的社會關係等,經核實合格方可錄用;

4.5.4 本廠在職一年以上人員每年必須抽查100%到當地警務區進行一次政治背景調查,着重瞭解僱員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有否密謀內部陰謀,有否恐怖傾向等;

4.6 教育培訓改善計劃

通過對僱員進行安全、防恐等常識的教育培訓,全方位地促進工廠的安全控制。

4.6.1 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員工培訓,結合不同時期形勢特點和日常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防恐常識的教育培訓;

4.6.2 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控制,實行“有獎舉報”鼓勵措施.

計劃人: 確認:

標籤: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