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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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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作為改革開放以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出現的產物,對這種小金庫現象做一個自查報告,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資料,歡迎閲讀。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範文(通用7篇)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1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剷除貪污、腐敗温牀,保護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縣辦發[2009]65號《關於在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支部牽頭實施,工會、財務室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舉報電話:....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按照治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治理內容”中的七項表現開展自查活動,對2006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業務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通過自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校全體教職工上進行了通報,並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

四、整改建章,規範完善

我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2

為了做好我校20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嚴肅財經紀律,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根據瓊海治風辦〔2012〕10號《瓊海市關於轉發深入治理 “小金庫”問題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對“小金庫”的清理工作進行了嚴格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學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周乃安校長任組長,鍾家書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有:李永海(政教處主任)、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符芳才(總務主任)、鄭在澤(政教處副主任兼黨支部組織、宣傳委員)、何子花。

二、學習文件,佈置自查任務。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開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和學習瓊海治風辦〔2012〕10號文件,佈置自查任務,確定瞭如下的自查內容:

1、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行為;

2、學校或班級有無違規用學校資產收費、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學校或班級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學校或班級有無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學校或班級有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學校或班級有無以假的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學校或班級有無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三、分工負責,開展自查工作

我校的做法:一是由鍾家書副校長牽頭,對學校和班級的收入往來進行清查,對學校和班級有無欠帳等情況進行核查;二是由葉冠池教導主任兼黨支部紀檢委員牽頭,對學校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並對學校的其他收入情況進行核查,如:對東平國小上交我校的水費3500多元;東平派出所繳交違法人員損壞我校12株重陽樹4000元的賠款等情況進行核查。

由於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兩個自查小組對每張發票進行了認真的核對,對每條單據進行了認真的檢查,證明我校的經費收支、賬目規範、嚴謹,一清二楚,沒有發現學校和班級用公款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財務人員已經將其他收入和賠款存入了學校的賬户,沒有違規行為。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3

根據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冀辦〔2010〕20號)和滄州市四局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滄紀發〔2010〕5號),以及河間市四局委《關於在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河紀發〔2010〕1號)通知精神,我校認真學習,積極開展這次自查活動。治理“小金庫”是加強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河間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現把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高度認識此次自查工作。

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組織中層以上幹部集中學習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相關文件以及滄州市四局委、河間市四局委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同時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這次自查活動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6月24日,我校教職工認真學習了河間市教育局文件,並按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進行自查。

二、成立治理小組,對自查工作嚴肅負責。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6月15日學校成立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並設立舉報電話。“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由學校校委會牽頭實施,學校各級負責同志共同參與。

學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楊同樂

副組長: 李建軍

成 員: 馬彥軍 楊冬雪

舉報電話: 0317-3815220

三、明確自查工作內容,做到從程序到結果的公開透明。

6月24日—30日,我校認真開展規範學校經濟活動秩序,清理“小金庫”的工作,學校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按照要求認真開展自查, 6月30日自查結束。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校三年來經費使用。認真執行了河間市政府、河間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經費,沒有“小金庫”現象。我校鄭重承諾:我校未有私設“小金庫”現象,我們願意承擔因未能如實提供情況及未能執行國家、學校財經方面有關規定而產生的後果和相應責任。

我校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是XX年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我校根據《實施方案》專項治理內容中七個項目的深入自查,三年來,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以及省市相關規定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收入管理上,所有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財政部門規定,教育收費上,按“一費制”相關標準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外,沒有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學校各項支出自查中,領導小組對XX年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業務所有收入支出涉及的各類帳户、票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學校購置的教學設備、儀器、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均符合政府採購條件並嚴格執行了政府採購。通過自查,沒有發現違規違紀問題,自查結果已在全校全體教職工會議上進行了通報,並在校公開欄予以公示。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學校財務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學校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配套資金合理使用和全體教職工無違法亂紀行為。

四、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加強監督和民主。

校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對違規使用學校教育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私設小金庫的行為進行嚴查嚴控,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同時,加強財務工作的監督力度,發揚民主,保障學校穩定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4

治理“小金庫”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剷除貪污、腐敗温牀,保護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根據學校關於開展清理檢查“小金庫”的通知精神,我院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牽頭實施,院工會、黨政辦等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與,下設辦公室,並設立清理舉報電話。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現把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 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學院成立清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

成 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院黨政辦公室)

聯繫人:xx 電話:xx

“小金庫”清理舉報電話:xxx

二、 清理檢查的範圍及情況

按照學校的要求,我院財務管理均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1、對國有資產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固定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及《長沙理工大學儀器設備、傢俱採購實施細則》進行採購。

2、重大收支項目,均在黨政聯席擴大會議上討論通過;同時,在教代會上公佈學院的財務收支情況,體現財務的透明度。

3、MBA學費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全額繳入學校財務集中收付核算中心,其標準向社會公示,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4、學院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於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金額在800元以上的項目支出,要求必須附有明細帳。

5、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嚴格控制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5

為嚴肅財政管理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同時治理“小金庫”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財務監督,剷除貪污、腐敗温牀,保護幹部的一項重要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根據舞鋼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結合實際認真開展清理“小金庫”工作,對資金規範化管理情況進行嚴格的自查和清查,切實將清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市教育局“小金庫”專項清理工作通知下發後,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有關會議精神。我校把“小金庫”治理工作作為當前學校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學校還集中組織教職工傳達文件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要求全體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領導,責任分工。

為了保障清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做到職責分明。

三、明確要求,重點治理。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要求,我校通過深入自查,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法定帳目,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一)我校根據市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全體教工會,事後進行常規公示。

(二)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教育局要求,實施並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三)學校嚴格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管理。前三期預算外的學前班的收入全額繳入學校賬目專户,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自本期起,我校又取消了學前班,因此學校在無任何預算外的收入。

(四)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於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

(五)本期我校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6

按照大城縣政府、教育局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我校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校成立了由校長顏平香任組長、副校長徐光輝任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徐光輝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後,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有關會議精神,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求大家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舉報制度,加強工作監督。

我校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了舉報電話。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白永明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上級的要求,我校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

1、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校財務部門,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各類票據均管理規範,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4、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收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校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學校小金庫自查報告 篇7

自今年省委決定開展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行動以來,我區整治辦在區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部署下,按照省、市、區《整治“小金庫”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認真紮實地開展各階段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和整改落實階段的工作任務,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有效地規範了財經秩序。現將2013年我區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行動的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專項行動工作總體情況

(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本次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為提高工作效率,我區整治辦分別於11月14日和21號召開全區專項行動工作會議,層層動員部署,使各部門、各社會團體、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各街道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把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並具體細化實施方案,明確政策規定,確保工作部署深入到位。根據省、市、區行動實施方案,這次納入整治範圍的是全區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團體,全區共有961個單位納入這次整治的範圍(其中:黨政機關285 個,事業單位540個,區屬國有企業54個,社會團體及公募基金會82個),確定了重點檢查單位總數為128個。重點檢查面佔納入治理範圍單位總數的13.3%,其中,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重點檢查面佔比為20.28%;非重點佔比為8.94%,都達到省市方案的佔比要求。為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區整治辦在重點檢查階段還派出督導檢查組,且專門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專業人員組成檢查工作小組。

(二)檢查存在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通過本次專項行動,並未發現我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會團體存在“小金庫”問題,但發現三個單位有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現象,區整治辦對本次檢查發現有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現象的單位,逐一督促整改。具體如下:

1、xx國小存在以大額現金進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款項結算的現象,合計3.14萬元。該單位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經過認真學習有關現金管理規定,決定在今後工作中堅決杜絕使用大額現金支付等違規現象。

2、xx初級中學存在以大額現金進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款項結算的現象,合計0.24萬元。該單位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經過認真學習有關現金管理規定,決定在今後工作中堅決杜絕使用大額現金支付等違規現象。

3、區文化中心管理處存在基本支出佔用公益性演出專項經費項目經費的現象,合計1.19萬元。該單位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經過認真學習有關部門預算管理規定,決定在今後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的經濟業務內容進行會計核算。區整治辦將協同區預算部門調減該單位下年度同類項目經費額度。

(三)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情況

為不斷深化和鞏固“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專項整治效果,構建杜絕“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長效機制建設,從源頭上防範和杜絕“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問題的產生,我區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統一部署,緊緊圍繞長效機制建設這個根本任務,紮實開展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加強教育

增強各單位幹部羣眾的制度意識,築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是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長效機制的任務,是徹底消除“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前提。為此,我們從教育入手,不斷加強單位幹部和財務人員的遵紀守法觀念和廉潔從政意識。其一,要求各單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認清“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嚴重危害性,採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強黨員幹部的法制觀念和制度意識,引導黨員和幹部帶頭學習制度,自覺養成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良好習慣;其二,開展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負責人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培訓,堵塞漏洞,防範“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產生;其三,要求各社會團體、各國有企業把小金庫治理工作與日常財務會計管理結合起來,進一步規範並嚴格執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完善內控和監督機制。

2、完善制度

加強各部門、單位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制度建設和落實,不斷完善財政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從源頭上切斷“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資金來源。

其一、嚴格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户管理。進一步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審批、備案管理制度,從嚴控制新開賬户,對單位實有資金賬户進行清理,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歸併的堅決歸併。進行銀行賬户檢查,加強單位銀行賬户內部管理,切實堵塞資金管理漏洞。

其二、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罰繳分離、收支分離、收支脱鈎”的總體目標,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進一步理順罰沒收入和收費管理秩序。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凡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費、罰沒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須按規定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財政部門的統一監管。

其三、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管理改革,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強化預算約束。繼續深化行政經費管理和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規範財政資金支付方式,減少財政資金使用上的漏洞。

3、強化監督

其一、嚴格落實“小金庫”承諾保證制。我們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紀檢負責人簽訂《關於“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承諾》,並按照承諾的要求,嚴格執行“小金庫”治理的政策法規,認真落實各項規定,及時上報各項報表,並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其二、嚴格落實“小金庫”舉報查處督辦制。建立羣眾舉報長效機制,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舉報電子信箱,拓寬羣眾舉報渠道,鼓勵羣眾舉報健全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做到有訪必接、有案必查。

其三、嚴格落實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責任制。我們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進一步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工作納入懲防體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完善制度建設,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完善內控和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問題的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長效機制的思路與對策

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其根本目標在於實現標本兼治。要在不斷加大對“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日常整治力度的同時,全面研究分析現行制度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通過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長效機制。為此,我們將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加強。

(一)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紀意識。

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要過談話談心、民主生活會、徵求羣眾反映、案件分析等多種渠道,加強對領導幹部思想動態的經常性瞭解,及時總結分析當前領導幹部認識方面的普遍性誤區或薄弱環節,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確保主要負責人對防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工作的認識水平、責任意識和法規政策知識都得到顯著提高,促使其自覺抵制違規違紀行為。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財務人員對“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問題的認識,增強財務人員的法紀觀念和專業素養。要積極開展經驗交流和研討,及時推廣整治工作經驗,發揮典型引路作用。

(二)深化各項改革,健全各項制度。

1、要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收支分離、收支脱鈎”的總體目標,將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並接受監管,統籌使用預算外內收入,加強對單位銀行賬户和收費票據的管理,嚴格實行國庫單一賬户制度。

2、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全面徹底推行綜合預算,強化對單位預算的控制。要將預算外資金全部納入預算控制體系,從根本上解決預算內、外資金“兩張皮”的問題,並要合理確定預算單位的財權,從預算安排上滿足單位必要、合理的支出需要,消除預算單位以正常支出不足為由而設立“小金庫”的動力、藉口和誘因。

3、建立部門預算項目庫。為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加強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管理,提高項目資金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水平,同時為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歸集基礎數據,我區將通過建立部門預算項目庫實現以下管理目標:一是實現政府部門基本職能與財力分配的緊密對接;二是增強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的可比性和績效評價性;三是通過預設部門預算項目庫,規範引導部門預算編制,提高部門預算編制的質量和效率,同時為部門預決算公開做好準備;四是夯實財政管理基礎,實現財政數據大集中,為財政管理提供依據。通過對部門預算項目的增減變化分析,準確掌握政府工作重點及政策走向。

4、建立健全“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整治協調機制。有效整合紀檢、監察、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和新聞媒體的力量,進一步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和優勢,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和上下聯動,進一步形成有效防範和整治“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的整體合力。大力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整合監督資源,注重發揮黨內外羣眾、新聞媒體的作用,積極為他們創造能夠監督、方便監督的平台和條件健全制度執行的問責機制。

5、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加強查處力度。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持專項整治與日常整治相結合,並常抓不懈;要明確各治理主體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形成合力;要強化處理處罰,要堅持處理事與處理人相結合,經濟處罰與行政處罰、法律追究相結合的原則;要建立對財務分管領導、財務管理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問責制度;要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使查與處有機結合,真正確立“小金庫”及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整治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