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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2017年及以後在我市範圍內創業,且創業時距其畢業時間未滿5年的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規定享受資助和補貼。

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補貼項目

1、實行創業補貼。首次在我市轄區內成功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經評估其創業項目可行性高、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符合產業生產政策,正常經營滿3月以上,可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鎮、鄉勞動保障所提出申請,鎮、鄉勞動保障所初審後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核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複核後,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創業補貼申請材料應附:《創業補貼申請表》、《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創業項目簡要概況及有關證明材料(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經營場地購買或租憑合同等)複印件,相關部門對項目的評估意見等。鎮、鄉勞動保障所初審後上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核實。

2、創業吸納就業獎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新增吸納2名以上勞動者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創業項目所在地勞動保障所申請一次性獎勵,每名創業高校畢業生只能享受一次。獎勵標準為:吸納2-10名勞動者就業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獎勵;吸納11-20名勞動者就業的,給予一次性10000元獎勵;吸納21-30名勞動者就業的,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吸納

31-40名勞動者就業的.,給予一次性40000元獎勵;吸納41-50名勞動者就業的,給予一次性50000元獎勵。其中,吸納的勞動者符合享受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的,可按德市財〔2017〕99號文件規定執行。

創業吸納就業獎勵申請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創業吸納就業獎勵 申報表》、《就業失業登記證》、高校畢業生身份複印件、畢業證複印件、創業項目簡要概況及有關證明文件複印件,吸納就業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原件、按合同期限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憑證。由鎮、鄉勞動保障所初審後上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核實。

3、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涉農項目對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扶持 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創業,從事種植生產的,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等證明材料,除享受國家相關政策補貼外,流轉耕地面積在10畝以上或非耕地面積50畝以上的個人創業,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創業,從事養殖業生產達到以下標準之一:母豬存欄10頭以上,生豬常年存欄50頭以上,奶牛常年存欄10頭以上,蛋雞常年存欄1000只以上,肉雞3000只以上,肉羊常年存欄量100只以上,肉牛常年存欄10只以上,種兔存欄100只以上,商品兔存欄500只以上,個人創業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篇2]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委員會通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發佈《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辦法》(下稱《辦法》),決定對自主創業人員給予貸款、場租、社保、税費、創業、創造就業崗位獎勵方面補貼。

2009年8月1日正式執行《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辦法》,因此要求享受有關補貼的創業實體必須是2009年8月1日後領取營業證照並在我市履行納税義務的實體。具體的補貼範圍是:在我市自主創業或帶動就業的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農轉居失業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及畢業兩年以內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

根據《深圳市自主創業補貼辦法》,補貼內容包括六項:

一. 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具體按《關於進一步改進我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深人社規〔2009〕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場租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或區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創業示範基地或孵化園區內,領取營業證照並持續正常經營的,給予連續三年的場租補貼,每户每月場租補貼最高限額分別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月實際租金低於月場租補貼限額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

三. 社會保險補貼。包括三種情況:1.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創業的,憑營業執照到失業保險機構申請一次性支付餘下期限應當領取的失業救濟金;2.自主創業人員實現自主創業並持續正常經營的,其本人已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市勞動保障部門公佈的當年企業最低繳交社會保險費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其個人應繳交的社會保險費仍由其本人承擔;3.對因創業失敗處於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本市居民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個人自願繳交社會保險費的,按同等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四. 税費補貼。自主創業人員創辦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小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包括個體工商户和個人合夥經營)的,根據其帶動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和納税情況,按每帶動一名失業人員就業給予每年1000元標準的税費補貼,每户每年補貼最高限額為8000元,年實際納税額(不包括實際減免税額)低於補貼金額的,按實際納税額給予補貼。

五. 首次創業補貼。自主創業人員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以下統稱營業證照),且正常納税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六. 創造就業崗位獎勵。自主創業人員創辦的創業實體每創造一個就業崗位並與本市登記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對於履行勞動合同3個月以上併為上崗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的,按每個崗位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七、二次貸款補貼50%

八. 自主創業人員創業失敗的,社會保險補貼1年。

自主創業人員申請補貼由創業實體營業證照註冊地或經營場所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資料受理和初審,市或區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有關申報資料終審。《辦法》對補貼期限也作了規定:首次創業補貼和創造就業崗位獎勵屬一次性補貼;場租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税費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自主創業人員創業失敗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