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生活經驗

協議離婚具體注意事項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具體注意事項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户口已遷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户口不在北京的當事人,如果採取協議離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三)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情形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 1

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四)協議離婚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五)簽署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所謂"離婚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

所謂"子女撫養"即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撫養權歸誰。多個子女的,要分別註明。子女跟隨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由雙方協商,但必須明確,撫養子女的一方放棄撫養費的也應當註明。

所謂"財產及債務處理"係指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必須明確哪些財產歸誰所有,如有共同債務,則應註明由哪一方承擔,雙方分擔的,應註明哪一方分擔多少。

所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給予經濟上的幫助,以何種方式幫助或幫助多少,應寫明,如不存在該情況,也應註明。

(六)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

提示您:所謂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協議離婚具體注意事項》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標籤: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