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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 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含5台)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 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後,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 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週一次大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 電工作業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並按規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7. 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 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 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 嚴格遵守執行建設工程供電安全規範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2. 對臨時用電的線路,配電箱、盤、變壓器等設施,除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外,每月應進行一次安全用電的檢查。

3. 配電線路必須按照規範架設整齊,架空線路必須採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料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絕緣導線的綁紮禁止使用裸導線。

4. 配電系統必須實行配電箱、開關箱二級配電,各類配電箱、開關箱的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符合相應的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並無帶電體明露。

5. 類配電箱、開關箱外觀應完整牢固、防水、防塵、箱體應塗安 全色標,應畫N標誌,寫上“有電危險”字樣,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箱門上鎖,停止使用的配電箱應切斷電源,並有標誌。

6. 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線應使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7. 使用一、二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配裝漏電保安器,工具的電源線應為橡膠軟線,插座應完好,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 電焊機外殼應做接地線或接零保護,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應小於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防護罩,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9.在任何用電範圍內,均需接受電工的管理、指導,不得違反。

10.嚴禁一制多機(或工具)用電。

11.一切電線接頭均要接觸牢固,嚴禁隨手接電,電線接頭嚴禁裸露

空間;

12.一切臨時電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下,嚴禁拖地電線長度超過5m;

13.任何拖地電線必須作好防水、防漏電工作;

14. 一作小區(分區)設一漏電保護開關;

15. 明燈泡懸掛,嚴禁近人及靠近木柴、電線、易燃品;

16. 切金屬外殼的機具均設地線接地;

17. 用電工種均須配備測電筆、膠鉗等常工具,嚴禁任何危險操作;

18.手持電動工具均要求在配電箱高額定工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工作時間不大於0.15s的漏電保護裝置,電動機具定期檢驗、保養;

19. 台電動機械應有獨立的開關和熔斷保險,嚴禁一閘多機;

20. 工須經專門培訓,持供電局核發的操作許可證上崗,非電氣操作人員不準擅動電氣設施,電動機械發生故障,要找電工維修;

21. 工現場內不架設裸導線。現場架空線與施工建築物水平距離不小於10m,與地面距離不小於6m,跨越建築物或臨時設施時垂直距離不小於2.5m;

22. 種電氣設備均須採取接零或接地保護。單相220v電氣設備應有單獨的保護零線或地線。嚴禁在同一系統中接零、接地兩種混用,不準用保護接地做照明零線。

交底人: 施工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建裝飾公司五分公司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按其佈置。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系統。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複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複接地。

5、 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6、 每台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7、 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8、 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並且綁紮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9、 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並且應設防雨措施。

10、 室外照明燈具應採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1、 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2、 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3、 架空線路應採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於4米,過道路不低於6米。

14、 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5、 橡皮電纜應採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牆或電杆等敷設,在沿牆或電杆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6、 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紮固定。

17、 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

措施。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4]

一、電氣裝置設置要求及措施

1、每台用電設備均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由分配電箱配電,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一閘多用。

2、照明和動力合用一配電箱,但照明與動力分路設置,每一個配電箱照明部位安裝一個兩級漏電保護器和刀閘開關。

3、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

4、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温的場所,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5、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配電箱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其下皮與地面垂直距離為1、4m,移動配電箱下皮距地面為 1、2m。配電箱體用1、5mm鐵板製作。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設在箱體底面,進出線口處加護套,要求各箱進出線排列整齊,電源線和引出線都註明每條線路的名稱和走向。

6、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並與保護零線端子板分設,配電箱的外殼均作保護接零。每台配電箱由DZ型短路器作總 控,下設漏電保護器,各設工作零和保護零接線端,完全達到三相五線制要求,每台固定配電箱都有獨立的重複接地線與箱內保護零相接,重複接地電阻值都不得大於10歐姆。

7、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做可靠電氣連接,不能一部分接零,

一部分接地。

二、室外照明設置要求

1、鏑燈屬於夜間施工現場照明主體,保證夜間作業照明。導線選用相適應的橡套軟電纜及12×6+1×4設置專用開關箱,箱體內設置2×60閘刀作電源隔離空氣開關C32一台漏電斷路器32A,漏電動作電流30mA,動作時間0、1s,箱體下設30A保護零線端子牌,開關箱體與配電箱保護零線鏑燈金屬支架相連。

2、碘鎢燈用竹子支架安裝須用特殊照明處,必須固定導線選用2×1、5mm2的橡套電纜,保護零線與支架連結後與固定專用配電箱保護零線相連,必要時,移動燈具,要徹底隔斷燈具電源。

三、電纜敷設要求

1、電纜直埋於室外自然地面至少-0、6米,並在電纜上下均勻鋪設50mm厚的細砂,然後覆蓋磚作保護;通過道路時必須設鋼管或硬塑料管埋設,電纜引出地面時,自地面以下200mm至配電箱一段採用阻燃聚氯乙烯塑料防護套防護。

2、現場無法地埋的用絕緣材料架設,高度根據現場情況而定,高度不能低於1m。

3、室內配線必須使用絕緣導線,採用穿管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小於2、5m。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不小於2、5mm2,銅線截面不小於1、5mm2。室內燈具不得低於2、4m,如低於2、4m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室內各處接頭必須用分線盒保護好。

四、接零與防雷

1、嚴格使用三相五線制TNS保護接零系統。變壓器低壓側中性點直接接地,在每路專用保護零線PE上做至少三處重複接地,即現場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處做重複接地。接地裝置採用Ф50鋼管(L=2500mm)垂直打入地下,

每處接地體採用兩根導體,間距5m,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2、重複接地必須和保護零線有可靠連接,嚴禁與工作零線連接。

3、嚴禁一部分設備保護接地,一部分設備保護接零。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及配電相的金屬箱門和支座必須與保護接零可靠連接。用電設備的不帶電金屬外殼(包括照明器材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及配電箱金屬門、支座必須與保護接零PE線可靠連接,並且有震動的設備連接點不少於兩處。

4、按照規範做好塔吊及井架的防雷接地。當塔吊、井架等機械設備高度≥32米時,按規範裝設避雷針。

5、塔吊、井架做好防雷接地,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五、安全用電組織制度

1、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做好接地電阻、電氣設備絕緣、漏電保護器動作靈敏度等,用電設備是否安全可行並做好檢測記錄。

2、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驗收制度。

3、建立技術交底,履行交底人與交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寫明交底日期。

4、建立維修制度,做好維修工作日誌,內容應詳細,記載時間、內容及處結果,並有修人員及驗收人員簽字。

5、建立拆除制度不用的閘箱設備隨時拆除。

6、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落實到人。

7、持證上崗,禁止非電工無證上崗。

8、進行專業培訓,提高電氣工作人員的技術職責。

9、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技術檔案, 必須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檔案,應由主管現場的電器技術人員負責其建立與管理工作。

10、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資料;技術交底資料;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電器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記錄;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定期檢(復)查表;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六、安全用電措施

1、本工地的施工用電嚴格按照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15)和有關用電安全規範。

2、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批准程序,由安全工程師、電器工程師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3、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4、作業電工必須是持證電工,並嚴格遵守現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實行三相五線制供電,必須採用三相五線保護接零供電系統TN-S系統。並在線路首端(變壓器配電箱)、中端、末端作重複接地。而接地總電阻不得大於4Ω,其中端和末端不得大於10Ω。

6、 現場電工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安裝規程”。維修電器設備時,應切斷電源,驗明線路無電並掛“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標識牌或專人看守。其分配電箱用電機具開關箱安裝好後應立即做好編號標識工作。所有用電機具操作開關必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安裝,嚴禁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條作五芯線使用,而其中的`黃/綠雙 色線只能作機具的保護零線使用。

7、用電機具必須由電工檢驗其絕緣電阻及檢查電器附件是否完整無損,固定用電設備其絕緣電阻應大於0、5MΩ,I類手持電動機具不小於2 MΩ,II類不小於7 MΩ。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

安全用電。

8、運行中的漏電開關必須每天進行檢查,使用中發生跳閘,必須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閘送電。發現漏電開關損壞或失靈必須立即更換,嚴禁電工自行維修,嚴禁在漏電開關撤出或失靈狀態下運行。

9、配電箱內開關電器、控制電器、保護電器必須完好無損,可動部分靈活可靠。箱內電器接線整齊,無外露導電部分,進出線必須從箱底進出。非電纜線路應加塑料護套保護線路進出位置。線路兩端嚴禁用插頭連接使用,電源線嚴禁搭接在保險絲上,線路不得掛搭衣服。大功率1000W以上燈具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施工現場配電房和主要分配電箱範圍內應配備足夠的電氣防火器材。

10、與施工現場相臨的外電線路和設備必須採取防護措施或嚴密封閉。

11、施工照明要設專用迴路漏電開關,其金屬外殼必須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於2、5m要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其照明電壓不得大於12V。

12、建立健全電器防火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維護、檢查、測試製度,購置的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標準。執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定期檢查、維修。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每週檢查一次(漏電保護器每月測試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技術措施合理配製各種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對用電設備過載、短路、進行可靠的保護。

14、電氣設備集中場所應配置滅火器材,電氣設備周圍嚴禁煙火。

15、配電箱、電氣設備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火源。

15、電氣焊時,周圍嚴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氣瓶和焊點三者距離要

符合規範要求。

16、定期檢測電氣設備的絕緣程度。

17、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

18、下雨時要將配電箱箱門關好,防止進水,雨後要對所有用電設備進行絕緣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七、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臨時用電易發生觸電安全事故,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制定相應的觸電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組,有效及時地進行事故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具體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應急救援工具:施工現場應備有必要的應急救援工具。如:絕緣手套、絕緣棒、電工絕緣鉗、藥箱、擔架等。

2、應急報告:發現有人觸電,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及事故應急救援組組長;同時,儘快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

3、脱離電源基本方法: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拔離或者將觸電者拔離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或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相應的辦法把電源切斷。

4、如果觸電者觸及段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

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m的範圍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 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m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認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5、在使觸電者脱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嚴禁救護人員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的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在拉拽觸電者脱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員比較安全。當觸電者處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6、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應讓觸電者在比較乾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卧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7、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時的搶救措施:應使其舒適地平卧,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

八、夜間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安排夜間施工,在鑽孔灌注樁、大體積混凝土等連續作業的工程項目,要求必須夜間施工時,需做好如下保證措施,保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環保,制訂如下措施。

1、建立夜間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組織和技術交底,配備足夠的物資,確保夜間施工順利進行。

2、嚴格複核、檢查制度,確保各項技術質量指標準確無誤,符合設計和規範的規定。

3、嚴格隱蔽工程檢查簽證制度,夜間必須進行隱蔽工程施工時,應按規定提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並辦理簽證手續,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禁止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必須保證夜間施工期間照明充足。本工程採用鏑燈作為主要照明燈具,必須在場地適當位置裝足夠的照明設備,保證整個施工場地均有較好的照明,保證夜間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條件。採用碘鎢燈作為臨時可移動照明燈具,用於重要施工部位,作為對固定式照明的補充。

5、大型橋樑攀登扶梯處應設有照明燈具。

6、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問題,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時在夜間進行。

7、施工中的小型橋涵兩側及穿越路基的管線等臨時工程,應設置圍欄,並懸掛紅燈示警標誌。

8、主線橋與原有道路交叉時,必須按國家的道路標線與標誌的要求,設置交通安全標誌,夜間設照明設施,並懸掛紅燈警示。

9、做好夜間施工防護,在作業地點附近設置警示標誌,懸掛紅色燈,以提醒行人和司機注意,並安排專人值守。

10、夜間施工路基應配備夜間行車指揮信號燈,並設專人對既有線路基的看護工作。

11、夜間施工用電設備必須有專人看護,確保用電設備及人身安全。

12、夜間氣候惡劣的情況下嚴禁施工作業。

13、夜間施工時,各項工序或作業區的結合部位要有明顯的發光標誌。施工人

員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14、各道工序夜間施工時除當班的安全員、質檢員必須到位外,還要建立質安主管人員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解決。

15、實施具有重大危險源的工程項目時,必須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九、夜間施工的環境保護措施

夜間施工現場周圍有噪聲敏感區域,必須對周圍社區告知,在23:00-6:00期間禁止施工,必須時要取得周圍社區居民的諒解,使用的機械時儘量選擇低噪聲的設備,必須採用大噪聲的設備時,必須採用降噪措施。

工地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5]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是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

1項目部首先要確保電工專業工長,安全員,維護電工及分包作業隊伍安全員,維護電工人員的落實不準缺崗。

2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結合作業人員入場前三級安全教育,電工工長要特別對作業人員進行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其自覺遵守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3臨時用電檢查,要嚴格按照JGJ59-201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安全員,維護電工要做到日巡查,項目部做到周查(有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立即整改解決。當時整改不了的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

4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項目電工工長要向維護電工,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故等。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交底要有針對性,要全面,具體。

5要做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工作。工程開工前項目電工技術負責人根據JGJ46-88規範: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和施工現場作業條件,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並經審批後嚴格實施。對於不足5台及5台設備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依據規範規定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JGJ46-20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電源線敷設,現場照明,外電防護,電動建築機械機手持電動工具的安裝,管理,使用等要符合規範要求。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7從未經過培訓考核,未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者”不得進行電氣作

業,不得隨便接線,拆接設備。

8電氣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後項目部要組織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一律清出現場,不能使用。設備安裝後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有驗收簽字手續)。

9室內照明低於2.4m及民工宿舍伙房照明必須採用36V安全電壓照明宿舍內不得違規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爐子,電褥子及碘鎢燈熱得快等。用電器具嚴禁電線亂搭、亂掛、在電源線上涼曬衣物。

10要做好定期或季節性對電氣設備的檢測。如接地電阻值,電器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雨季前,要對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遙測。雨期中要經常檢測確保使用萬無一失。施工現場臨電設施附近要配備充足,對路有效的滅火器才。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作業人員要做到“三懂三會”。 12工程竣工後,要及時拆除現場的臨電設施。拆除時,項目要指定專人指揮,由專職電工進行拆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