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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九篇

書信函2.96W

現如今,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關於學生安全協議書九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加強對畢業生實習環節的管理,針對我院畢業班學生實習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協議:

一、 學院各專業畢業生實習由所在分院組織、管理,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畢業生離校期間的專業實習。

二、 畢業班班主任負責掌握本班學生離校實習期間的住宿地,並按時聯繫學生,瞭解情況,指導學生就業。

三、 學生要保證提供的實習單位資料真實準確,不虛報、偽造。

四、 學生實習需離校住宿的,住宿地及聯繫方式須告訴家長,並徵得同意。

五、 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製度等有關規定。

六、 學生中途離開實習單位或終止工作,應事先在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並在離開前告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七、 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實習期間應與指導老師和班主任保持聯繫,如通訊方式發生改變時及時通知指導老師和班主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

甲方:xxxx技術學院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

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攔隆口中學

20xx年2月2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陝西職業技術學院建築工程學院

乙方:

安全問題是實習中要注意的首要問題,乙方必須本着對自己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自覺地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質、提高自我防護能力,使自己在工地上作到“三不傷害”(即實習中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同時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這對於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實習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一、甲方在學生離校前,有義務將《陝職院建築工程學院畢業實習安全教育規定》(建院【XX】第4號)下發給大家。

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有義務接受企業的安全三級教育並遵照執行。

三、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實習期間由於不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負責。

此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三份,學生科、教學科、輔導員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學院簽章)

乙方:

代表(輔導員):

日期: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xxx國小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國小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着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託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儘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託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託管在衞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託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託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託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瞭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託管中心簽訂相關託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託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遊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後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託管在外,託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託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脱離託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xxx國小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xxxxxx中學 聯繫電話:0000――00000000

乙方: 年 班學生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家長____ 聯繫電話:______

租(借)住房屋詳細地址:

化隆縣____街(以學校為中心)____單元____號

房主姓名: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房主聯繫電話:________ 住處學生總數:----------------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租房住宿,中學原則上不接收非本學區學生入學。鑑於部分學生(家長)的迫切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學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須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一、學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屬於學生(家長)本人自願的個體行為,在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後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二、租(借)房住宿或走讀學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活動,並無條件接受學校隨時的抽查。

三、家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

四、租房住宿的同學必須定期向班主任老師彙報學習和住宿情況。尤其是住地發生變更時需及時將新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五、租住房東和住宿管理人員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房東和住宿管理人員負責。

六、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繫,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七、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從_xxxxx__年_xx_月__xx_日至_xxxx__年_xx月xx日

甲方:化隆縣第四中學

乙方:

學生本人(簽名):_______

家 長(簽名):_______

住宿房東(簽名):_______

xx中學

xxxx 年 xx月xx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週,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範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範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週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並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範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鬥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情況,查明原因並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繫,情況嚴重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組織管理者______

本次同學會為自願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閲讀以下條款後,與本次户外出遊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 本次同學出遊屬於同學自願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即活動線路的安排,人員的組織,活動成本費用的核算及統一收取等工作。)

2. 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户外出遊活動,户外出遊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願參加。

3. 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

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5.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由活動組織者和參加者各持一份,本協議自活動開始前簽字,活動開始自動升效,活動結束後自動解除。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甲方:(簽名)

乙方:組織管理者(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