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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超限超載保證書三篇

書信函2.3W

超限超載是屬於違法的,它會對我們的人身安全帶來影響,我們需要寫好承諾書。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超載超限承諾書,歡迎大家前來參閲。

違法超限超載保證書三篇

  超載超限承諾書篇一

近期,外地校車超載造成的交通事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學校為了進一步教育學生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使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學校決定舉行全校學生參加的“拒乘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活動。

活動要求每一位學生對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作出承諾,家長要作好引導和監督,使學生真正做到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保證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保障生命安全。承諾內容如下:

1.堅決拒絕乘坐超載車、超速車、司機酒後駕駛車、無牌無證車、報廢車以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三輪車;

2.乘坐汽車時,不得將頭、胳膊等身體部位伸向窗外;堅決拒絕在馬路上打鬧、嬉戲或追逐,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3.嚴禁翻爬欄杆、樹木等危險設備,以免造成安全事故;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上學;

4.騎自行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搶行、不逆行、不帶人,不要雙手離把,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

5.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

5.不騎英雄車。要定期對自行車進行檢修,避免因各種原因而引發交通事故;

6.不在放學路上不停留、不玩耍,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來往車輛動向,確保行走安全。

最後,請全體學生及家長認真學習並落實好承諾書上要求的內容,並在“拒乘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活動承諾書籤名,每位同學下定決心,以後堅決拒絕搭乘超載車輛,騎車及步行過馬路時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0xx.11.28

家長建議

  超載超限承諾書篇二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各項有關治理超限超載車輛的法律、法規文件精神,落實安全責任,治超工作有效進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強化源頭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基層宣傳教育,全面遏制車輛非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二、凡屬公司營運貨車,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二軸貨車20噸,三軸貨車30噸,四軸貨車40噸,五軸貨車50噸和六軸以上貨車車輛超限認定標準,車輛裝載質量不得超過行駛證載明的`核定載質量。運載貨物不得超過交通標誌標明的限高、限寬、限長、限載標準。

三、確實運輸不可解體貨物的超限超載車輛,必須向上級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後方可上路運輸。

四、嚴禁非法改裝貨運車輛參運,參運車輛嚴格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審驗不台格的車輛不得參運。

五、規範貨運企業經營安全生產行為,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加強營運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對違規駕駛員嚴禁使用。

六、享受國家“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合法裝載,違反規定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嚴厲打擊違反國家標準的裝載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超載運輸車輛出場、出站,確保交通運輸良好秩序。

八、公司所屬營運貨車駕駛員,嚴格服從安檢、交-警、運菅部門的安全檢查,積極配合,不得拒絕或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

20xx年3月6日

  超載超限承諾書篇三

禁止貨運車輛超載超限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貫徹《關於進一步加強貨運源頭治理工作的通知》(龍整辦【2015】21號)文件內容要求,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深化鞏固年行動,減少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規範建築運輸車輛通行秩序,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項目實際,特簽訂本承諾書。

一、車輛管理目標承諾

項目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嚴禁車輛超載、超限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加強對車輛安全性能的檢驗和駕駛人的教育管理,確保建材、建渣、商品混凝土等運輸安全。

二、車輛出場管理

項目自身加大日常監管和宣傳教育力度,對違法裝載行為自查自糾,並開展專項自查整治,對建材拉運車輛、商品混凝土罐裝車、土方拉運車輛等出場檢測、監控設備,杜絕違法超限超載裝載行為,確保超限超載車輛不出施工現場,進出施工現場車輛必須專人清洗,並保證沖洗率100%,避免車輛帶泥出場污染市政道路。

三、車輛進場管理

1、進入項目施工區域車輛必須向項目出示行駛證、駕駛證。

2、不得駕駛超載超限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3、嚴禁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四、項目進出車輛要自覺接受治超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凡阻礙治超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承諾書一式四份,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龍泉驛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各執一份。 龍泉驛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監督方):

(蓋 章)

建設單位代表 (承諾方):

(蓋 章)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 (承諾方):

(蓋 章)

監理單位總監 (承諾方):

(蓋 章)

  超載超限承諾書篇四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12.12”電話會議精神,全面整治貨車超載、超限等交通違法行為,規範貨車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嚴禁貨車超載、超限、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加強對貨車安全性能的檢驗和駕駛人的教育管理,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裝載、配載的經營者(簡稱“貨運源頭單位”)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必須按規定裝載、配載貨物,不得放行超載、超限車輛;

(二)不得為無號牌、無行駛證等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

(三)不得為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

(四)不得為超載、超限、非法改裝的貨運車輛提供虛假證明

三、貨運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拼裝貨運車輛,不得強令駕駛人超載、超限運輸。

四、貨運車輛駕駛人應當向貨運源頭單位出示行駛證、駕駛證,不得駕駛超載、超限、非法改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貨運車輛,不得疲勞駕駛、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嚴禁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五、貨運源頭單位、貨運經營者和駕駛人要自覺接受治超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凡阻礙治超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貨車車主(簽字) 年 月 日

各鎮(街)分管安全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