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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全責任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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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鄉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建築安全責任承諾書

1、施工方承建的項目,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和縣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2、項目經理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鄉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3、項目負責人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應用於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項目負責人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

5、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6、實現目標管理,加大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治理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了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積極開展救援措施。

7、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工程開工備案手續,將單位工程人員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等信息準確填寫,報鄉人民政府備案批准後方可開工。

8、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安全報監手續,同時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做好安全評估,簽訂防護用品費用預約。未辦理安全報監的,不得開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須向相關部門報檢,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其它未註明的責任詳見國家、市和縣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規。

鄉政府印章: 施工單位印章:

鄉政府法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 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並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繫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繫電話:

(中標項目經理)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繫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衞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建築施工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本次 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負責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按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hg 59-09),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廠規,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上報xx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衞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問題包括不僅限於上述情況,如有未盡詳細事宜,參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

農村建築安全承諾書

為防患未然,切實保障安全施工,經鄉、村幹部多次宣傳教育和指導,我明白了抓好建築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户擬於年 月 日在動工修建房屋,按設計方案預計於年月日竣工。為此,我鄭重承諾:

1、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基本原則,隨時注重安全監管,做好對家人及施工人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自學接受安監人員的監督檢查。

2、建房在二層以上(含二層)必須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圖由審圖機關審查通過後報縣質安站辦理監督手續。

3、絕對不使用已過期或假冒偽劣的建築材料,不使用對環境具有污染或破壞性的有毒有害建築材料。不違法違規使用民爆物品進行爆破施工,並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

4、在建房和拆除舊房時,不得使用少仙吊、葫蘆吊、簡易吊等已禁止使用的施工機械,並按規定和技術規範標準進行立面和水平防護,並將施工現場進行封閉打圍,同時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有專人看護工地。。

5、在建房和拆除舊房時與各種杆、管、線、路保持的平行和垂直距離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並由涉及的部門簽字認可。不私拉亂接用電線路,用電先申請,然後找具有資質的電工安裝。不將火源帶入易燃物品堆放區,保證隨時有充足的消防用水。

6、不允許未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不讓未戴安全帽的或雖戴有安全帽但有影響安全(如醉酒、疲勞、頭暈等)的'其他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任何人都不得在拆除和在建的房屋內居住、玩耍。

7、保證不請沒有建築施工資質證的施工人員進行建築施工,保證為參建所有施工人員購買團體意外保險。

8、在建築物的乘重牆、柱、懸空樑等凡是具有強制性安全係數的部位保證嚴格按照建設部門的設計規範用料和施工。人工挖孔樁時,必須檢查施工人員使用的機具是否結實牢固和穩定,孔樁挖好後必須採取封蓋防護,基礎開挖必須放坡,搞好支撐和護壁防止垮塌。

9、在沒有施工架(含腳手架)、保險繩、安全防護網等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絕不進行高架和外牆施工。

10、建築材料進行分類堆碼,做到規範整齊,保證不亂扔亂倒建築垃圾,公路沿線堆放材料必須在水溝以外。

1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絕不推諉扯皮。

12、臨建房屋選址合理,做到安全穩固,在建項目竣工後7天內必須拆除臨建房屋。

13、按時按要求上報安全施工方案並自願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元,如果出現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章程等,自願接受相應處罰。

14、

以上承諾,保證如實認真履行,否則,本人自願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本承諾書一式三份,鄉、村、業主各持一份。

承諾人:三元鄉村組(簽名押印)

2012年 月日

建築工程拆除項目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確保承包期間作業安全,我方(承包方)已認真學習並認可貴公司提出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現向有限公司(發包方)承諾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發包方《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安全條例》、《社會治安綜合獎懲條例》、《建築拆除工程技術規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管理條例。

2、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法及國家、行業等有關的安全規範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防範措施,設置專職安全員。組織對工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國家頒發的有效資質證件)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承諾培訓已達到預期效果。

3、承包期間明確現場安全負責人,經常實施對承包項目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及時處理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防範事故於未然。

4、根據項目作業特點及安全需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進入作業現場前,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各種安全防護用品,保證人員安全。

5、保證在現場進出口醒目處及施工區域等處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以及圍擋。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相關規定辦理。

7、承諾將根據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設置消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8、施工現場將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動火時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在領取動火證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9、拆除建築時,當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時,嚴禁明火作業。在對易燃易爆設備進行拆裝過程中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施工前做好施工過程的安全防護,沒有做好防護準備嚴禁施工。

10、對需要爆破拆除的如煙囱、水塔等超高建築物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實施。

11、在拆除過程中絕不進行立體交叉作業,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12、積極配合並接受發包方的現場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查出的事故安全隱患或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書》,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否則,接受發包方給予的處罰,罰款在限期時間內交至發包方財務部,逾期加倍處罰。對於因隱患整改不力而造成的安全後果由承包方全部自行承擔。

13、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規定“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項目承包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本承包方願承擔一切責任。

14、該承諾書的有效期:項目承包期內。

15、該承諾書一式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承包方願意接受發包方根據承包方違章或違規情節,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承包方(簽字並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相關規定,我公司將對明泰-米蘭星城工程中的安全生產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檢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認真履行以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嚴格按遂寧市建設局 “關於轉發四川省建設廳《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將按該工程造價的2%計取安全生產費,並保證此項經費專户核算、按施工進度使用,同時還自願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監理單位對此項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

2、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對該工程定期進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現委託 項目經理,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並保證每週在施工現場履職時間按招投標合同中的要求執行。

3、委派 同志擔任該工程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且保證其每週常駐現場不少於6天。電工、電焊工、塔吊司機、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允許其上崗作業。

4、按照建設部“建質[2004]213號”規定,對施工過程中含有危險性較(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程序,在施工時還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檢查驗收工作。對危險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險源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還應組織不少於5人(本專業工程的高級工程師)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方案進行論證審查,且要有專家組作出書面論證的審查報告。對各專項施工方案應具備的相關要素詳見《相關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提示單》(附

七)。

5、該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對該工程施工現場的出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必須符合有關標準。

6、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做到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區、生活區的選址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性規定要求。職工的伙食、飲水和休息場所應當符合衞生標準。堅決杜絕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和施工場地、道路及施工圍牆的設置按《遂寧市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執行。

7、對因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並遵守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儲備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在施工現場作業區設置明顯標誌。

8、認真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工作,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項目開工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要向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和用品,並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停止作業,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或撤離危險區域。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也要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9、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其性能指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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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使用的各種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自升式)腳手架、模板等危險性較大工程(設備)在安裝、搭設、使用前,應組織有關單位對其安全性能進行驗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安全性能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按相關規定做好登記備案工作。

11、認真抓好安全監督部門對該項工程存在事故隱患下達相應執法文書的整改、複查及回覆工作,堅決做到令行禁止,不違法違規施工。

12、紮實做好該項目部所有從業人員的維權工作,保證所有從業人員的工資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

我代表公司承諾:嚴格執行上述內容及標準抓好該項工程的安全管理,隨時接受江寧區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站的監督。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本公司自願接受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參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實施的各項行政處罰,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施工企業法人(簽字蓋章):

施工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承諾書

宜都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相關規定,為了保證 工程優質高建、安全文明施工,將做如下承諾:如果違反下列任何一條條款並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本人願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任何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 認真履行項目經理崗位職責,對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及整個現場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保證每週在施工現場履職的時間按照投標合同中的要求執行,並保證專職安全員駐現場的時間不少於6天/周。

2、 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各級管理部門對工程安全及經營行為的考核和檢查。

3、 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決不擅自施工,未經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條件驗收合格的,揭不擅自進行下步施工作業程序。

4、 不得將施工合同中的內容轉包或違法分包給其他企業或個人。

5、 嚴格按jgj59-z01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施工過程管理,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6、 及時報告及處理工程安全事故,不隱瞞、謊報或者破壞事故現場,不阻礙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

7、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範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做到文明施工、杜絕施工擾民、聚眾鬥毆等破壞社會治安事故的發生。

8、 決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確保民工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並保證將工資發到每個人的手中。

9、 自覺參加建設管理部門的會議和各種業務的學習培訓。

10、 認真合理安置外來民工的生活起居,保證宿舍、食堂等公共設施的衞生,搞好工地計劃生育工作。

11、 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愛衞生和傳染病防治各項規定,積極配合政府應付突發性傳染病的各項工作。

12、 遵紀守法,確保工地上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13、 本工程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施工機具和設備。

14、 認真抓好安全監督部門對該工程存在事故隱患下達相應執法文書的整改、複查及回覆工作,堅決做到令行禁止,不違法違規施工。

項目經理: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