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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安全協議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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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必備】安全協議書8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教育諮詢機構

乙方: (家長: )

教育諮詢機構,專業提供教育信息諮詢、學科培訓服務的機構,以快樂、真實、簡單、自然地教學模式讓每一位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乙方通過試學後,對甲方的教育理念完全認同,本着自願的原則,現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情況

1、服務期限:從 至

2、服務時間

3、服務課程:

備註:如有時間衝突,可按甲方要求作適當調整

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小規模教學服務(不超過10人)

2、配備全程課程顧問

3、如有活動與其他機構合作需收入少量費用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準時到校,不隨便請假、遲到,如乙方的確有事不能來,請務必提前向甲方請假,從而讓甲方掌握乙方所缺內容,以便下次提供更好的服務;

2、配合完成甲方所佈置的家庭作業;

3、配合甲方完成英語的聽力、背誦、書面練習,堅持每天早、中、晚聽英語磁帶,從而創造一個良好的英語學習環境;

四、安全職責

1、在校授課期間內,甲方負責乙方在校安全問題,乙方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否則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安全問題。

2、乙方至 此段路程的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3、對於非接送的孩子,家長應教育其提高安全意識(如交通安全,打架、出入網吧、遊戲機室等)。甲方不負責非接送孩子上課以外時間(即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問題。

4、對於接送的孩子,家長必須嚴格執行接送時間,並且負責孩子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如有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與甲方聯繫。

5、在服務期間,孩子是否需要家長接送:□ 需要 □ 不需要

五、其他規定

1、本協議以法律高度來規範甲方的服務行為,若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之於法律部門。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教育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家長):

教育顧問(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使龍陵縣新城區(龍華路、龍山北路)綠化改造工程順利進行,各施工班組進場後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具體注意事項有:

1、施工班組進入施工現場後,要求每人必須佩帶安全帽,並貼有“海達綠化”字樣,如果一意孤行、不聽安排,被甲方或監理方看到罰款處理,一切費用由施工班組方承擔。

2、施工班組進入施工現場後,施工人員不能隨便丟垃圾,更不能隨地大小便,若被甲方或其它施工單位發現進行罰款處理。一切費用由施工班組方承擔。

3、施工班組進入施工現場施工,要求不浪費材料,同時不允許偷、拿現場任何施工材料,由此產生的費用、糾紛由施工班組自己負責解決。

4、施工班組進入施工現場,一切聽項目部技術人員統一指揮安排施工,若不按要求施工,出現返工、耽誤工期等,其中產生的工程量和後果由施工班組負責。

5、各施工班組在施工現場不能私自搭接水、電,應在我公司相關負責人允許的情況下指定位置進行搭接,如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各施工班組負責。

6、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06月 01日至 20xx年08月 31日止(具體截止日期以工程完工日期為準)。

7、本協議一式二份,項目部和施工班組各執一份。

施工班組(簽字): 項目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説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鋭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二0年月日

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安全協議書 篇4

1、所有裁判員、隊長、隊員,必須統一聽從大賽組委會安排,準時參加比賽期間的相關會議,不得遲到或缺席。

2、各隊組織好自己隊的啦啦隊,並提供隊員比賽飲水。杜絕在觀看比賽過程中有不文明的行為(如攻擊裁判、對方球員)。如有違紀情況出現,立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上交處理。

3、隊員在場上必須無條件服從裁判的決議。如對裁判有異議,可以事後反映給組委會。如對裁判有侮辱性行為的予以警告及停賽一場的處罰。如攻擊裁判,無論結果立即取消該隊此次籃球賽比賽資格,並上交處理。

4。請各隊隊長及隊員認真閲讀此條!各隊員均需保證身心健康,無可能發生意外的疾病,態度友好積極向上,方可參賽,一旦參賽,即認定隊員默認此條。

5、場上隊員因相互爭執,發生打架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除負責對方醫藥費用外,取消該隊此次大賽比賽資格並交學院處理。

6、嚴禁隊員在比賽中故意犯規。如故意犯規導致對方球員受傷的除負責傷者醫藥費外,取消犯規隊員所處球隊的比賽資格,並交學院處理。

7、運動員在球場上必須着裝統一。球服上號碼必須清晰。嚴禁打赤膊上場,違者取消該隊員當場比賽資格。

8、各參賽隊必須準時到達比賽場地,遲到10分鐘作棄權處理,判對方球隊該場獲勝。

9、各個參賽隊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比賽時間,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組委會説明原因。並等待下場比賽的通知。

班長簽字: 隊長簽字: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新疆藝術學院 系

乙方:新疆藝術學院 系 專業學生 丙方:乙方直系親屬 與乙方何種關係

根據乙方個人需求因 原因申請在校外居住,不在校內住宿。需有甲、丙兩方同意,簽訂協議書後方可在校外家中或租房居住。乙、丙兩方必須按以下條款執行。

一、乙方在校外家中/租房居住期間不得無故曠課、遲到、早退。

二、乙方在校外家中/租房居住期間,乙方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及傷亡或違法行為,

責任由乙、丙兩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若變更住址由丙方及時通知甲方。

四、乙、丙方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乙、丙兩方還須在身份證複印件上寫出書面保

證,保證書內容必須註明學生在校外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及傷亡或違法行為與校方無關。

五、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六、如乙方在校外租房居住,須與房東簽訂租房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乙方保

存,一份房東保存,複印一份交由甲方保存,複印一份交由學生公寓保存。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及學生公寓三方一份,。

七、乙、丙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甲方有權視本協議為無效,並可要求乙方回校

住宿。

八、本協議書有甲方負責解釋。

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辛橋鄉堼上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學生(簽字) (以下簡稱乙方)

受教育局委託,辛橋鄉堼上學校組織與實施堼上學校校園足球訓練任務。為保證培訓工作順利實施,經雙方協商,就與培訓有關的人身安全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當向乙方就安全方面進行宣傳,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2. 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活動場所和設施,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保證場所和設施的安全性;

3. 甲方負責在訓練期間學校內的安全保障工作;

4. 為保證乙方的安全,甲方有權利在學校內對乙方在必要合理的範圍內進行管理;

5.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訓練工作;

2.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規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作息制度和活動計劃;

4.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三、違約責任

1. 由於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人身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對乙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2.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和條例,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實施的行為對乙方造成人身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對乙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3.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以及甲方其它一切安全制度條例,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實施的行為對甲方及其老師的人身、財產造成了損害,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其他

1. 本協議自簽署時即起生效,至甲方退出堼上學校校園足球訓練。

2. 以上未盡事宜,視情況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甲方蓋章)後生效, 最終解釋權歸辛橋鄉堼上學校所有。

承辦單位:辛橋鄉堼上學校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

1、施工項目:北京東路上跨橋跨越鐵路工程

2、作業內容:上跨橋施工

3、施工地點:濱北線K12+938處

4、作業時間: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5、影響範圍:既有濱北線對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間濱北線K12+938處左右50米範圍內。

2、施工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和規範:

1、《鐵路技術管理規定》鐵道部令第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20xx年4月1日版);

3、哈爾濱鐵路局《鐵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4、《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20xx;

5、《鐵路信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6、《鐵路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7、哈鐵總[20xx]20號附件《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8、《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xx】190號。

9、《信號維護規則》

10、建設單位批准的施工設計文件;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範內容:確保施工作業範圍內有關電務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通信、信號光電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明確光、電纜走向後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光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場勘查探測地下光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測結果(無論有無光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登記在《施工地段管光電纜走向簽字簿》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並留存。有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施工地段管光電纜走向簽字簿》由施工單位建立。

2、凡在局管內對營業線上、臨近營業線和鐵路保護區內動用營業線設備及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路外、局外單位施工及路外投資建設項目的各各項施工均應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未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嚴禁施工,路局有關部門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計劃。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時,施工單位向路局主管業務處提報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資質、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意見及“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

3、對於時間跨度長的過度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電務段施工配合確認單》。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乙方要與甲方簽訂《施工過度期間光纜看護協議》 。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認真核對施工計劃,提前對有關電務段設備進行調查,並提出防範措施;

2、派專人進行配合,負責配合施工過程中的站場狀況、特殊問題指導;

3、配合人員提前40分鐘到達現場;

4、室內設電務聯絡員;

5、對施工地段進行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跟蹤落實;如發現乙方不按標準規定施工,立即要求停止施工。

乙方:

1、在甲方設備範圍內影響甲方設備安全,需要甲方配合時於施工前三日通知甲方相關車間,並辦理施工作業單,無甲方簽字不得施工。

2、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施工。

3、作業中遇有妨礙施工的電務設備,要及時通知電務人員處理,不得強行施工;

4、電務設備防護區5米內嚴禁用機械動土作業。

5、嚴格遵守進入機械室制度,非施工天窗(方案)時間嚴禁進入機械室施工。機械室內嚴禁使用電焊及明火作業。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7、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8、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9、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後,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10、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佔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

結合部安全分工: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道牀內隱蔽設施準確位置及走向、埋深,施工前派專人到現場會同乙方共同確認各種線、纜等設施的位置,

乙方:

1、配合作業涉及電務調試或恢復設備時,必須在施工方案中預留出電務恢復設備及調試時間,並提供聯鎖試驗表及進行技術交底,並不得影響甲方作業。

2、認真執行配合單作業制度,嚴禁擴大作業範圍,並承擔擴大作業範圍的後果,開通銷記時徵得甲方同意。

3、沒有甲方人員配合,擅自施工造成後果責任自負。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要的電務設備有關資料、數據,承擔資料、數據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2、提出確保電務設備不被損壞的施工要求,提供電務設備影響範圍,承擔影響範圍不準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3、承擔因電務設備處理、恢復、監護不到位造成後果的責任;承擔要求不明確造成後果的責任。

乙方:

1、向甲方提供作業內容、作業範圍,並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雙方簽訂的配合作業單進行施工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甲方提出的施工防護作業要求,承擔違反施工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承擔甲方監護區域不聽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5、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供施工計劃,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進度變更時提前3天通知甲方,承擔通知甲方不及時影響施工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配合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哈爾濱鐵路局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的規定辦理。責任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否則甲方不予配合。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1、雙方嚴格遵守營業線與運輸組織管理實施細則,雙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及施工安全措施,嚴格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依據設計批准的預算進行支付。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規定。

九、本協議有關條款,遇有上級文件調整時,按上級文件辦理。本協議一式5份,經雙方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安全監察室審查。

十、本協議返回甲方並與甲方呼蘭信號車間、綏化通信車間簽訂細化安全措施。《細化安全措施》根據各專業以站為單位單獨會籤,要經電務段審核、批准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部門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批准部門代表簽字: (施工專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監察室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4

安全協議書 篇8

啟航課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 乙方:啟航課業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在啟航課業輔導班學習期間,應當遵守啟航課業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在啟航課業輔導班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在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為其30天)

早上 8:30—11:30

下午 2:30—5: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由家長解決。有突發性病史,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況或特殊心理疾病者,學習班不接收以上類型學生,學習期間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不予負責。

四、學生不得亂拉電線開關,所有電器由老師控制。不得在樓道內或教室內為追逐打鬧,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不得擅自曠課,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家長向輔導班老師請假。

八、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學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本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尤其是低年級學生和家遠的學生放學後應由家長接送,確保每一個學生安全到家,反之發生意外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本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九、本輔導班對提前到校和推遲離校的學生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十、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班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本輔導班不承擔責任。學生在參加本輔導班學習及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家長應保證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交往;不得私自去網吧;不得在上下學回家的中途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鋭刀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根據上述情形,啟航課業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三、在本輔導班的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鬥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十四、學生要愛護公物,如有毀壞公物照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簽字後生效, 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閲讀過此文件並同意文中內容請簽字,如有疑問請與老師聯繫。

甲方: 學生及其監護人(家長): 乙方:(啟航課業輔導班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