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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平台合作協議

書信函3.15W

甲 方:

短信平台合作協議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當事人在真實、公開、公正、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 合作方式

1、乙方作為短信息系統的提供商和運營商,向甲方提供穩定技術支持和優質服務。

2、甲方利用乙方的短彩信息系統向移動電話用户提供本行業對內及對外的短彩信宣傳服務。

3、合作內容如下:

定合作價格。

3.2 甲乙雙方一致協定:合作方式為先充值後發送。甲方應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價格及付款條件向乙方付款。若甲方臨時需要發大量信息,但賬户餘額不足時,乙方可以給予甲方超出餘額10000條以內的發送權限;同時甲方必須在發送後三天內結清所欠金額給乙方。

3.3 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劃賬。甲方每一次付款,乙方先開具收款收據給甲方,然後每月月底乙方根據甲方當月充值金額合計數一次性開當月的發票給甲方。

3.4 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另行特別説明,甲方的全體僱員均應視為甲方的代理人並已獲得授權。甲方的全體僱員可代表甲方接受乙方的產品及服務,其行為應受本協議的約束。

3.5 視頻彩信製作費用另行計算。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作期內享有對短彩信息系統的使用權和短彩信發送權。

2、甲方應妥善保管好自身賬户名稱和密碼,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短彩信的發送。甲方只允許向其客户、會員或內部員工的手機號碼發送短彩信,不得向未授權同意接收甲方短彩信的手機用户發送短彩信,不得運營與移動夢網有關的增值業務,對所發送對象不得采用以手機號段形式羣組發送(集羣網內部員工除外),不能發送移動運營商限制和禁止發送的短彩信內容。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短彩信賬户,並有權對甲方進行訴訟同時保留其起訴權。

3、甲方不得發送包含以下內容的短彩信息: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庸俗的、淫穢的信息;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信息;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及任何不符合國家法律、國際慣例、地方法律規定的信息,如發現有此類信息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訴訟同時保留其起訴權。(詳見協議附件二:《信息源安全責任承諾書》)。

廣東南方電訊傳媒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南898號和平商務中心北塔22樓

郵 編:510000 網 址:#url#

電 話:020-87399310 傳 真:020 - 87399312

短信平台合作協議 [篇2]

合作協議

甲方:廣州市中海電信有線信息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廣州市軒轅網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

第一條:項目

1.1項目名稱

甲、乙雙方經友好的協商,就乙方對甲方現用的軒轅短信王進行軟件升級,增加用户註冊、驗證功能,數據庫開發和預付費計費功能達成本協議。

1.2項目內容

(1) 用户登錄、註冊,獲得使用權限。可分配不同的用户權限,設置不同的用

户名和口令。在服務器端設管理員權利對用户身份進行驗證,檢查其是否有權限收發短信,如果有權限就可以順利登錄使用界面。

(2) 短信羣發:用户登錄後,可給目錄手機號無限制羣發短信。

(3) 通訊薄管理:用户可建立自己的通訊薄,將常用的資料放在私人通訊

薄裏,其它人沒有權限訪問。

(4) 計費統計:預付費功能,計數功能,顯示功能,提示功能提,透支功能。在通

過計費模塊算出費用後,及時從用户預付賬户中扣除。準實時計費可大範圍有效地控制費用透支。提供獨立的計費引擎,採用可置的時間單元進行計費,配系統會自動提示當前用户的餘額,可發送多少短信,已發送多少短信,能對不同用户設定不同的費率,並能對用户信息和計費數據備份、恢復及信息統計。 數據庫中數據是分類存儲的,大致可分為計費詳單、統計詳單、計費基礎數據、客户資料、資源管理數據、帳務數據、結算數據。如計費子系統負責費用單預處理,各種用户的計費,費詳單入庫,錯單、重單處理,該子系統還包括預付費用户實時扣費、高額處理、與用户級有關的累計、預付費數據下發、計費稽核、內存影像實時監控等。

1.3項目要求

乙方承諾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完成所有的開發工作,系統正式運行須乙方保證;合同系統是值得信賴的,並完全符合甲方所提的技術規範;乙方 在保修期內,免費履行保修的責任.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進入甲方機房進行設備調試所需的配合與支持。

2.2 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向乙方交納費用。

2.3 如乙方在實際的運營過程中不能按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執行,甲方有權提出申述,直至提出終止要求。

2.4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在甲方機房進行設備調試甲方應積極配合。

3.2乙方負責短信平台,計費統計及數據庫接口開發,並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維護工作,。

3.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申述有義務在24小時給予答覆。

3.4一旦開通運行,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商討並向甲方提交運行的維護流程

第四條:付款方式經驗收合格,簽字後,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費用(5000元)。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5.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5.2一方違反合同,收到另一方違約通知書後合理時間內未能修正此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另一方可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此終止立即生效。

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所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保修和技術支持

6.1 乙方提供的合同系統保修及售後服務為終驗證書籤發之日起 壹年.

6.2保修期內,對於合同系統出現的問題首先應通過電話解決,如通過電話解決不了,

則乙方人員四小時內到現場指導。若是出現重大故障(如系統崩潰),則乙方人員應一小時內到現場指導解決,若未到現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3乙方保證,以優惠價為合同系統的擴展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以滿足甲方需要。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廣州市中海電信有線信息公司 乙方: 廣州市軒轅網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短信平台合作協議 [篇3]

高級中學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合作協議

甲方:xx省xx高級中學

乙方:xx電信有限公司如東分公司

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是利用現代通信增值服務,加強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之間實時溝通的一個學校信息化應用服務項目。經過雙方協商,就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及相關服務、運營、管理,甲方為乙方在學校開展工作提供適當的便利。由乙方負責向學生家長收取服務費。本着雙方共贏的原則,根據服務產生的效益酌情提取獎金,獎勵甲方在每學期末組織評選出的家校通短信互動優秀教師。

二、乙方將對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提出的系統功能、技術、實現方式、服務等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並盡力予以快捷的解決,以保證系統功能的不斷完善,為學校、教師、家長提供優質的服務。

三、甲方將在不違背乙方的原則--學生家長自願接受家校通短信互動服務的前提下,通過有關途徑做好宣傳。

四、甲方組織學校相關部門配合乙方完成系統數據庫初始化建設、每學期數據更新工作,並協助乙方組織學校教師參加系統使用的技術培訓。

五、甲方將以行政手段促進教師積極使用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與學生家長交流溝通。將學生在校情況、學校通知、學習輔導、考試成績等相關學生教育信息,以短信發送給學生家長,促進學校、教師、學生、家長間的.相互理解與溝通,同時提高本平台的利用率,保證接受家校通服務的學生家長每月收到足夠的短信量,避免因短信數量少而引起家長對學校及乙方服務的不滿。對可能存在責任追究的重要信息,在發送時應要求家長予以回覆,以留下信息送達的確切憑證。

六、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好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學生家長投訴等相關問題。

七、甲方有責任教育教師杜絕發送與家校聯繫無關的信息。不得利用本系統發佈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有損甲方、乙方形象的信息。

八、在本合作項目運行中所涉及到的乙方相關軟件、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有技術、技術成果、運營資料、商業祕密等,全部歸乙方所有。業務中所涉及到甲方相關信息(含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信息)均為甲方所有。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為對方保守祕密,不得擅自複製上述內容提供給第三方,或用來進行在本協議許可範圍外的活動,更不得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利用。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因特殊情況需要對協議內容進行説明、補充、修改或變更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與本協議有衝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因國家或其它主管部門法律、法規的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執行時,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並相互免除對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在協議履行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 年 月 日

短信平台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使乙方能夠通過移動短信貨運調度平台向乙方的司機提供貨運信息服務,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項目內容:

甲方為乙方開放移動短信平台。負責編制“移動短信貨運調度系統”軟件,並負責後期的功能升級及軟件維護。

乙方利用移動短信貨運調度系統向乙方的移動用户提供信息應用服務。

二、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發送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一旦發現乙方向用户發送虛假、非法信息,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合作,並不予結算短信收入;如發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乙方則承擔法律後果。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時向甲方傳遞經過落實註冊的司機資料。

甲方保證系統軟件的正常運轉及日常維護。

甲方提供029-86691156電話作為客户投訴、諮詢的呼叫中心。

三.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根據當月系統電腦統計的發信成功量獲取相應的信息費(收入3.3%的税收由乙方承擔)收入分配如下:(結算日期為次月30日)

成功發信量(單位:條)信息費備註

五萬以下(包括五萬)0.05元/條

五萬至十萬之間(包括十萬)0.06元/條

十萬至十五萬之間(包括十五萬)0.07元/條

十五萬至二十萬之間(包括二十萬)0.08元/條

二十萬至二十五萬之間(包括二十五萬)0.09元/條

二十五萬以上0.10元/條

乙方須對司機手機號碼進行鑑權,保證手機號碼是承擔貨物運輸司機的手機號碼,並嚴格按照“代理商管理平台”中的註冊入網步驟對司機的手機進行註冊。

本着用户自願的原則,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務時,必須事先徵得用户的同意,保證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熟知該服務的。

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資費:成功接收一條貨運信息收費0.5元或包月20元/月)

由乙方經辦註冊入網的用户,如出現退網事件,需上報省專管員由公司統一辦理;如出現用户投訴引起信息費退賠事件,需由發信單位承擔(從結算款中扣除)。

四、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用户資料及計費予以保密。

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協議在具體內容及其相關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 違約責任:

若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則違約方應賠償非違約方的損失。

若因國家或中國移動公司政策變動以及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履約則不視為違約。

六、 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七、 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有效期結束後,可友好協商續簽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國潤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短信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