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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通道合作協議

書信函1.34W

甲方:_________

短信通道合作協議

乙方:_________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共同拓展無線信息服務市場,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合作開展企信通業務達成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利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合作建立無線信息服務系統

2.無線信息服務的對象(以下簡稱用户)是指在甲方無線信息服務定製系統中登記註冊的乙方移動電話用户。(文章閲讀網:#url# )

3.乙方向甲方開放短消息資訊平台端口,提供一個特定的服務代碼_________給甲方單獨使用。甲方可以通過該端口,向其用户以短消息的形式提供無限信息服務。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或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帳户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

2.乙方允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資訊平台端口上進行短消息信息服務,並在項目運營期內負責提供短消息資訊平台端口,短消息流量控制。乙方有權根據短消息中心容量及時調整短消息流量。

3.乙方有權制定有關集團短信業務的管理辦法和客户服務標準和文件,並要求甲方遵守和執行。

4.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甲方使用短消息端口的信息流量統計,作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短消息通信費的核算依據。

5.乙方短消息系統所需的軟硬件系統由乙方負責投入。

6.乙方配合甲方連通短消息網關至甲方服務器的通訊線路。

7.乙方有責任向甲方開放其短消息網關的相關技術協議標準及接口標準。

8.乙方負責包括短消息平台在內的網絡通信正常,對非甲方原因引起的網絡故障承擔責任。對於任何影響乙方網絡運行安全的不正常的超負荷的大批量短消息,乙方保留限制其傳送的權利。

9.乙方有權因網關或其他網絡設備進行調試,維護或其他可預見性的原因引起發送中斷,但在中斷前應通知甲方,包括具體的中斷的原因,時間和週期。

10.因網關或其他網絡故障等不可預見性的原因而引起的發送中斷髮生時,乙方應儘早通知甲方。

第三條 甲方責任和權利

1.作為企信通業務中間代理商的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可靠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或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帳户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信息服務的資費符合國家物價部門的相關規定。

2.甲方必須在自己的短信業務平台具備安全過濾機制,確保提供的信息服務內容不違反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的有關政策,法規,法令,不利用乙方系統發送《信息源入網信息安全保障責任書》(附件一)中列明的九類非法信息,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甲方必須負責對用户提供的信息內容(包括用户通過甲方網站編輯的信息內容)進行過濾,杜絕各種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未經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短消息端口向中國移動用户發送廣告信息,如有違反,甲方將承擔所造成的後果,乙方對以防所發送的短信息進行1-100/條元處罰。

4.本着用户自願的原則,甲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務時,必須事先徵得用户同意,並根據用户的定製要求,按質、按量、及時地為用户提供信息服務。

5.甲方要對用户的真實身份進行鑑權,並在用户發送短信時顯示主叫號碼,不允許有匿名或僅顯示暱稱的短信息直接發送至其他用户手機 。

6.甲方負責嚴格限制其向用户提供的任何短消息羣發功能,保證一次最多隻能發送1-2個主叫號碼。

7.在合作期內,甲方不得利用各種渠道,在各種業務層面上使乙方移動數據應用業務與第三方進行互聯互通。甲方必須為乙方的移動客户(135—139)建立獨立的數據庫,與第三方的用户數據庫分開。

8.甲方負責提供系統日誌記錄功能,保存至少一個月曆史數據。

9.甲方必須通過指定的服務代碼向其用户發送短消息。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端口向未在其信息定製系統中登記註冊使用其無線信息服務的乙方移動電話用户發送短消息,也不得利用該端口向其用户發送與其業務無關的短消息或開發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業務。如甲方違反本條款規定義務,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10.甲方負責承擔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絡通信問題引起的用户諮詢和投訴,設立並公佈其用户投訴電話,建立有效通暢的投訴渠道。對甲乙雙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用户投訴,甲方作為最終解決方,有責任最終妥善處理用户投訴。 若處理不及時導致用户重複投訴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11.甲方自行負責其“信息服務”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包括涉及本項業務的所有硬件設備、系統調試、開通、系統維護、日常業務管理、開拓市場的工作和費用。

12.由甲方負責甲方系統與乙方短消息網關的互連,並負責承擔相關通信線路的申請、租用、維護等費用。

13.甲方保證其系統的調試及開通工作不影響乙方網絡的正常運行,對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網絡系統故障承擔相應的責任。

14.甲方在合作期內服從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證短消息服務正常穩定而對短消息發佈量的調整安排。

15.甲方在向乙方通信平台傳送短消息時,保證不產生任何危害網絡安全的超負荷流量。

第四條 計費和結算

1.甲方負擔企信通業務前置機,乙方短消息資訊平台機房到甲方主機房的數據通訊專線以及通訊設備的初裝及日常運行費用。

2.乙方自該業務正式開通之日對甲方使用的每個短消息資訊平台端口收取端口租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月。

3.甲方通過其端口每月下發的短消息若小於_________條,除繳納端口租用費外不須再繳納其他費用;甲方通過其端口每月下發的短消息若大於_________條,按_________元/條計收。

4.以上端口流量統計以乙方計費系統統計為準,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5.移動電話用户在使用甲方的.無線信息服務時,原則上甲方不得向移動電話用户收取任何費用。如甲方有向用户收費要求,需以書面形式徵得乙方同意;乙方不為甲方代收任何費用。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有責任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用户資料予以保密。

2.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一方從另一方(“披露權方”)得到的披露權方開發、創造、發現的,或為披露權方所知的,或轉移至該披露權方的,對該披露權方業務有商業價值的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祕密、電腦程序、設計技術、想法、專有技術、工藝、數據、業務和產品開發計劃、與該披露權方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該披露權方從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由信息披露權方擁有,未經信息披露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將對任何專有信息保密,並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實體披露這些專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的除外。

3.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若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2.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作相應的經濟賠償,並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於15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政府部門開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件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或終止協議。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為保證協議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指定專人負責協調解決在開發,運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

2.甲、乙雙方應加強對各自系統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共同保證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業務開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應及時相互通報,協商處理解決。

3.甲、乙雙方開展業務均應依法辦理。本協議如果與相關政策法規發生衝突,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4.甲、乙雙方均有權在石家莊地區開展無線信息服務的宣傳推廣工作。雙方在宣傳推廣活動中,若使用到對方的公司名稱,標識等信息,必須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5.雙方認可的企信通技術方案和業務推廣方案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或修改

1.雙方合作期間,乙方為集團短信業務制定的業務管理規定和客户服務管理規定如有更改,並與本協議的條款有相沖突的。甲乙雙方同意可就衝突條款重新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有權簽字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其間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協議必須提前十五天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由於協議終止帶來的任何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調整,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協議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

6.本協議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信息源責任單位接入_________互聯網(cmnet)或短信網關(含短消息資訊平台iod,短信中心)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不得利用_________短信網關(含短消息資訊平台iod,短信中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中國移動互聯網(cmnet)或短信網關(含短消息資訊平台iod,短信中心)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_________或短信網關(含短消息資訊平台iod,短信中心)發佈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xx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發現上述違法犯罪活動和有害信息,應立即採取措施制止並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信息源責任單位提供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

信息源責任單位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並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若違反上述規定,_________有權採取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時,追究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並且終止與責任單位的合作。此責任書由_________負責保管。

責任單位:_________(蓋章)

責任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短信通道合作協議 [篇2]

甲方:xx省xx高級中學

乙方:xx電信有限公司如東分公司

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是利用現代通信增值服務,加強學校教師、家長和學生之間實時溝通的一個學校信息化應用服務項目。經過雙方協商,就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及相關服務、運營、管理,甲方為乙方在學校開展工作提供適當的便利。由乙方負責向學生家長收取服務費。本着雙方共贏的原則,根據服務產生的效益酌情提取獎金,獎勵甲方在每學期末組織評選出的家校通短信互動優秀教師。

二、乙方將對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提出的系統功能、技術、實現方式、服務等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並盡力予以快捷的解決,以保證系統功能的不斷完善,為學校、教師、家長提供優質的服務。

三、甲方將在不違背乙方的原則--學生家長自願接受家校通短信互動服務的前提下,通過有關途徑做好宣傳。

四、甲方組織學校相關部門配合乙方完成系統數據庫初始化建設、每學期數據更新工作,並協助乙方組織學校教師參加系統使用的技術培訓。

五、甲方將以行政手段促進教師積極使用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與學生家長交流溝通。將學生在校情況、學校通知、學習輔導、考試成績等相關學生教育信息,以短信發送給學生家長,促進學校、教師、學生、家長間的相互理解與溝通,同時提高本平台的利用率,保證接受家校通服務的學生家長每月收到足夠的短信量,避免因短信數量少而引起家長對學校及乙方服務的不滿。對可能存在責任追究的重要信息,在發送時應要求家長予以回覆,以留下信息送達的確切憑證。

六、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好家校通短信互動平台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學生家長投訴等相關問題。

七、甲方有責任教育教師杜絕發送與家校聯繫無關的信息。不得利用本系統發佈有違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有損甲方、乙方形象的信息。

八、在本合作項目運行中所涉及到的乙方相關軟件、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有技術、技術成果、運營資料、商業祕密等,全部歸乙方所有。業務中所涉及到甲方相關信息(含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信息)均為甲方所有。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為對方保守祕密,不得擅自複製上述內容提供給第三方,或用來進行在本協議許可範圍外的活動,更不得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利用。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因特殊情況需要對協議內容進行説明、補充、修改或變更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與本協議有衝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因國家或其它主管部門法律、法規的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執行時,可由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並相互免除對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在協議履行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 年 月 日

短信通道合作協議 [篇3]

甲方: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本着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為 頻道(以下簡稱“電視頻道”)提供 短信通道 合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結合乙方在電視及各級宣傳媒體方面的可協助資源,甲方利用合法的短信通道資源,將無線互聯技術廣泛、深入應用於信息服務,最終雙方形成實際可行的協助合作運營的合作模式。

一、合作內容:

因甲方擁有 移動/聯通 短信業務的使用權,雙方共同協議推出短信通道合作項目(以下稱“該項目”),該項目讓觀眾在觀看衞視頻道節目的同時可用手機短信的增值業務方式參與節目。甲方將提供該項目的短信特服號及即時後台查詢功能的軟件。乙方協助提供電視節目資源,並爭取電視台的支持和幫助。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爭取衞視頻道資源的過程中給予方案、技術、通道開發等方面的支持。

2. 甲方負責為電視頻道欄目提供短信業務相應特服號的使用權。

3. 甲方負責提供節目相關手機短信的服務通道並提供技術支持和維護,保證該平台的穩定性、信

息發送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4.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衞視頻道開通短信互動的欄目使用的即時後台查詢功能的軟件,基本功能

包括: 評論、答題、投票(可兼做收視率等調查項目)、留言、積分、抽獎等 ,並確保數據

的真實可靠,保證平台的實時更新,結算平台可按天為單位查詢數據,可進行分類統計。

5. 甲方有義務在短信通道出現數據異常後主動聯繫運營商,督促儘快解決相關問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編號:dstht )

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1. 乙方負責利用自身資源爭取與衞視頻道的合作(具體授權的合作版塊包括通道合作;b,劇場宣傳片的通道合作;c,頻道自辦欄目的互動環節通道合作;d,結合頻道資源與甲方共同舉辦小規模活動的互動通道合作等 )以及合作開始後的關係維護、合作推進等事宜。

2. 乙方負責協調並確保通道號碼發佈的正確性,如因節目發佈內容造成任何損失及責任乙方需承

擔連帶責任。

3. 乙方有義務在每月初協助催促電視台提供上月節目播出證明(含詳細播出時間),供甲方查詢

數據使用。

4. 如節目播出時間有變動,乙方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乙方與電視台的結算由乙方與電視台另行商定,與甲方無涉。

三、分成比例及結算:

(一) 收益分成項目定義:收益分成項目是指由本節目產生的短信信息費收入,並受限於:

1.用户手機包括:中國移動gsm、中國聯通gsm cdma

2.用户地域:中國

(二) 分成結算方式:

1元/條;聯通: 元/條。

2.收益分成用户:指當月有效參與的用户。

3.收益分成比例:甲方佔月總收益的% 乙方佔月總收益的。月總收益為去除運營商分成收益以外的淨收益。

4.結算率:按照本合同中規定的移動和聯通的實際結算比例計算。甲方與移動的實際結算比例為 : ,甲方與聯通實際結算比例為 : 。

5.當月總收益計算方式為:當月收益分成用户發送的有效條數×有效條數的收費標準×結算率

6.結算時間:次月5日前甲方出具上月的結算單給乙方,12日前甲方完成對乙方上月的結算打款,15日前乙方向甲方出具與合法有效的發票。

7.甲方將項目合作收益結算單給乙方,經乙方確認無誤並在結算單上簽字蓋章後回傳,甲方將按約定時間進行打款,乙方收到甲方款的三日內按甲方要求出具相應發票,乙方開具正式税務發票參考(發票抬頭: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發票項目:節目播出費/佔頻費/信息費/製作費)並確保3個工作日之內寄送給甲方。應交税款按國家税法規定,由甲、乙各自負責納税。

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賬 户 名:

開户銀行:

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賬 號:

8.甲方若逾期向乙方支付收入,則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利息;甲方逾期達60天以上,並經乙方合理催告後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就此追究甲方之責任。因乙方違約而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1.因運營商方面的服務網絡建設實施、維護、運營等所引起的服務問題;運營商政策要求。

2.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3.因重要媒體發佈引起的節目臨時調整、停播等問題;廣電政策要求。

(二)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後由雙方協商相應解決方案。

五、違約責任:

(一)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通過法律程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二)在合作期間,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及相關電信、移動、聯通和網通等部門的政策要求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如因遲延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賠償責任。

六、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有效期將與在乙方與 電視台簽訂的協議的有效期範圍之內,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節目開播日期延後,則協議截止日相應順延,以節目上播證明為準。

(二)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可重新協商續簽本協議。

七、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協議。

(二)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處理,協商無法解決的,應交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甲 方:上海南方訊典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乙 方: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標籤:短信 通道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