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電商平台建設合作協議

書信函5.92K

甲方:________

電商平台建設合作協議

乙方:________

本合同協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訂立本協議旨在建立跨地區的經營架構的同時,使網絡配送服務的價格趨於合理化,並真正成為大多數消費對象所普遍認可的一種消費形式,從而架起傳遞情感的橋樑。

雙方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乙方成為甲方配送服務中心________地區代理商一事,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並就有關合作事項,簽訂協議內容如下: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所制訂的工作流程是憑藉多年的業務經驗沉積所得到的理論精華,它使合作雙方的經營風險降到最低極限。合作雙方在運作業務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該流程進行每一步的確認操作,如有疏漏,並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沒有按照該流程操作的一方予以承擔;

2、由於採用貨到付款的業務流程,甲方規定在確認交貨後的一週之內將款項結清,否則,付貨方有權協同收貨人追繳款項,情節嚴重者將訴諸法律解決;

電商平台建設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鑑於:

乙方通過甲方電子商務平台進行 產品供應及交易服務事宜,並通過甲方自行接入的第三方支付系統(豐付寶)辦理訂單支付、交易退款及結算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以及必要的後台管理系統所需要的用户名和密碼,同時以網上展賣的形式幫助乙方實現網上銷售的運作方式。

2.乙方通過甲方的平台發佈、展示、銷售產品以及處理產品的相關交易事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合作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按合同規定,保證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系統的正常運行;同時應儘可能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對交易平台進行系統改進、功能提升和個性化修改等工作。

(2)在相關業務的宣傳工作中,甲方不得損害乙方的名稱權、名譽權等非財產權利。

(3)如遇甲方原因造成的平台服務中斷時,甲方應及時排除故障並在第一時間內恢復平台的運行。

(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自然終止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足額支付合同期內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的利潤分紅、交易費欠款、因退貨產生的退款等相關應向甲方繳納的費用。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6)甲方對乙方在本平台上提供的價格真實性、產品促銷活動、產品服務質量等方面擁有監督權利;

(7)甲方作為電子商務平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權對乙方的平台服務範圍內的經營活動進行規範、監督和管理。對於嚴重損害公共權益或甲方利益的供應商,甲方有權終止其繼續使用本平台,同時支持和協助消費者、有關行政機關對其進行追索和查處。

(8)乙方理解甲方為了網站的正常運行或基於市場整體利益考慮及經營需要,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網站進行停機維護或對其網站的服務內容、版面佈局、頁面設計等有關方面進行調整,如因此類情況而影響甲方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乙方給予充分的諒解,不對此追究法律責任,但甲方有義務提前告知乙方並預告恢復日期。

(9)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1 年以內的交易數據的存檔和及時查詢;如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對交易數據保留期限進行調整,甲方會在實施調整前發送通知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數據保存工作。

(10)乙方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時,如果乙方存在違約、欺詐等情況,或不立即退款將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帶來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通知支付公司直接向消費者退款,如乙方的收款帳户中賬存資金不足時,甲方可動用乙方交納的服務保證金以保證消費者利益不受損失。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具有相關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各類商品經營許可證明,同時乙方保證提交給甲方的上述相關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可靠,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乙方承諾在利用甲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 銷售等商務活動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尊重消費者的隱私權和其他法定權利。乙方同時嚴格遵守甲方與其他關聯方所籤協議書中甲方需要承擔的與消費者(客户)權益相關的義務和責任,但是,甲方應該事先將相關文本的複印件交給乙方。

(3)乙方通過甲方電子商務平台發佈的所有產品品質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技術標準或行業標準,同時取得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產品合格證,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須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向消費者賠禮道歉、退貨、賠償損失和賠償甲方的損失)。

(4) 乙方負責平台用户網上訂購之後的所有後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發貨、收款、退貨、退款)。乙方在接到甲方平台的交易訂單後,應及時確認訂單的有效性,儘快發貨並確保平台用户在最短時間內能收到貨品,如乙方未能及時發貨,導致平台用户投訴、差評、追求賠償責任等情況累計3次,乙方除承擔相應責任(賠償平台用户和甲方的損失)外,甲方可以視情況處以暫時或永久(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下架乙方產品的決定。

(5)乙方保證其發佈在甲方電子商務平台上的信息合法、真實和有效,並且保證不存在任何虛構、錯誤及誤導的信息,否則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6) 乙方在處理甲方電子商務平台上的退貨訂單時不得拖延,並嚴格遵守互聯網行業準則操作退款;不得在行業準則之外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費用。

(7)在相關業務的宣傳工作中,乙方不得損害甲方的名稱權、名譽權等非財產權利。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宣傳內容進行事先審核。對於甲方的任何修改要求和建議,乙方應該立即接受並改正。

(8)乙方應該按照甲方的要求為履行本協議而使用計算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計算機環境進行破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計算機環境出現故障,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系統的恢復工作並承擔所需費用和甲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9)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任何內容透露給第三方。

(10)乙方使用電子平台進行交易應當自行繳納因此而產生的相關税款,並應當向甲方或消費者出具一切必要的合法票據。

(11) 乙方應妥善解決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甲方對此給予必要的協助。

(1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電子交易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一經發現將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保留其他一切法律權利。

第四條 收費標準與結算方式

1.利潤分紅

(1)利潤分紅的定義

甲乙雙方針對通過甲方電子商務平台發生的交易額減去乙方為此支付的成本後剩餘部分進行的'分配稱之為利潤分紅。

(2)利潤分紅的標準:

乙方每月通過甲方電子商務平台發生的交易額達到 元后,甲方則按照該月利潤的10%向乙方收取費用,該費用在下月的 5 日前支付。

2.乙方提現方式的結算結算方式及週期:按照平台客户交易成功之日起7至15日內與乙方進行結算。

3.服務保證金

(1)甲方為保證平台客户的利益,防止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假冒產品、以次充好、或進行其他違法交易,甲方將酌情向乙方收取一定金額的服務保證金。

(2)經友好協商,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_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服務保證金,本保證金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交付。

(3)甲乙雙方約定以下日常操作規範,如因乙方違反以下日常操作規範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可以直接動用服務保證金先行賠付:

第五條 保密

1.雙方應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技術或商業信息進行保密。

2.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

(1)雙方的高度機密。包括生產數據與另一方商務用户、財務狀況、履約或經營有關的信息。

(2) 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以及本協議有關的全部價格、收費、信用以及發票信息。

(3) 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對某一方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4)任何被另一方清楚認定為保密的信息,無論是載於有形媒體或由口頭作出的。

(5)甲乙雙方的其他商業祕密。

(6)甲乙雙方的文件與談判內容、記錄、電函往來。

3.保密信息的使用

除本協議明文允許,乙方在使用甲方系統的過程中,不得進行生產數據的複製與出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與上述系統及數據庫有關的信息。

4.甲乙雙方應當以保密信息相同的方式對對方保密信息進行合理的保護。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與所僱傭的員工、外包商、諮詢顧問等簽署保密協議、建立實際可行的內部保密制度等。

5.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統計數據)應當屬於披露方所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向非 違約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因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出現假冒產品、質量問題或進行其他違法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供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協議簽訂後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 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鑑於網絡所具有的特殊性質,不可抗力還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銀行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非因某一方故意或者過失而造成另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的情況。

2.因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 部免除履行其責任。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須立即協商繼續履行本協議之相關事宜,並就此簽訂臨時協議,臨時協議的效力在該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終止或消除時終止。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在發生一個月後仍未終止或消除,則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或本協議之履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2.本協議部分條款的效力依本協議之規定而被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保密條款及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之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採取書面形式確認。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原協議繼續有效。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協議:(1)本協議期滿;(2)雙方協商;(3) 因不可抗力導致;(4)一方被整頓、清算或破產;(5)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以任何名義、方式轉租、轉讓電子平台使用權的。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署人簽字蓋章後有效。

2.協議合作期滿前30 日內,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續約事宜。

3.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籤 章:

授權代表:

日 期:

乙方:

籤 章:

授權代表:

日 期:

標籤:電商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