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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土地租賃協議書三篇

書信函1.59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租賃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土地租賃協議書三篇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新菜園和竹頭坑的土地租給乙方作為生產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壹年,從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協議租賃地1:新菜園,東界為道路,南鄰曾典祥,西鄰曾友凡,北界為道路。

本協議租賃地2:竹頭坑,東鄰姜偉香,南鄰曾理凡,西鄰曾慶山,北鄰曾柏凡。

四、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土地租賃合同書土地租賃費共計人民幣120.00元整,大寫壹佰貳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賃費。

五、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六、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

八、乙方不可將承租的土地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收租憑證。

十、本協議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屆滿後,本協議租地內的附作物應處理乾淨。

十二、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十三、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所有;附屬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甲方):鎮(鄉、街道)村組

承租方(乙方):

為了充離開發利用土地資源,調劑農村產業結構,增進農村經濟發展,甲方受户等承包農户的委託自願將承包土地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國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權法》等相干法律法網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處

出租的土地用於高效農業(種植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園區建設,不得挪作非農建設。

二、土地出租面積及方位

土地面積以林業局勾劃的面積(或按實際丈量的面積)為準,甲、乙雙方認可的面積共畝,其中:田畝,地畝。座落在萬州區鎮(鄉、街道)村

組,小班號為、、、、、號,其中:號小班號面積畝,號小班號畝,號小班號畝,

號小班號畝;四周邊界: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體方位詳見土地平面圖)。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為年,從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轉期內,如遇國家徵佔土地,甲、乙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協商終止合同,其徵佔土地的附屬物補償履行誰投資誰享受,土地補償費歸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賃遵守的原則

(一)、雙方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要充分尊重承包農户的意願,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訛詐脅迫等手段逼迫租賃。

(二)、租賃期滿土地復耕。由於租賃可能導致土地耕種條件受損的,乙方應當參照復耕所需費用(10672元/畝)繳納復耕保證金。復耕保證金由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區農業局農經站)代為收取,履行專户管理。租賃期限屆滿,未造成耕種條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經自行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復耕保證金應當如數返還。乙方未自行復耕的,按規定收取土地復耕費。復耕保證金可以抵作土地復耕費。

(三)、土地租賃後的土地所有權和承包關係不變;乙方只有利用權。乙方在租用期間,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將租用的土地自行轉讓給第三者。

(四)、租賃的土地不得轉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處,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租賃土地上的水利設施、道路等公益事業由乙方掩護和維修,並保證水系和道路的暢通。

五、土地租金及結算

1、土地流轉租金:

(1)租金:每畝每年按大春(稻穀)公斤,小春(小麥)公斤盤算實物量;價格按當地市場中等價(或按當年國家最低掩護價格)盤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畝***元現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產期大批上市收穫(收購)後,乙方一是按照國家退耕還林的補貼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給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潤總額的開,將%的利潤支付給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時間: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現金的方法補給農民。採用先交後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積畝土地已實行退耕還林,由乙方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由於國家對退耕還林的補貼採用直補農户的措施,農户直接享受退耕還林政策補貼應衝減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補償

租賃土地上的附着物,應由甲、乙雙方當面盤點核實,由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或《土地法》)或當地政府(區政府)文件規定的有關補償標準,一次性用現金補償給農民。

七、雙方的`權利責任

1、在租用期內,乙方在國家政策領域內,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經上級批准,並按國家規定辦理必備的手續後,可在租用土地內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設施,修建必須的生產及管理用房,所佔用土地,甲方應無條件容許。甲方經上級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設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支撐,甲方根據實際佔用量協商調減租地面積,並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劑土地租金。

2、甲方農户在政策規定領域內,經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內新建農用生活用房,經乙方容許後,建房所佔土地面積,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農户必須酌情補償乙方的喪失(協商)。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購物、施工等。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應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應享受當地社員同等候遇。

5、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及其安全,未經乙方容許,人畜不得進入租界,造成喪失由甲方當事人承擔。

八、在租地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築用地到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按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復耕(標準見前面四條二款)。

九、乙方生產經營期間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干政策。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字,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1、土地租賃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若甲方終止合同,賠償乙方投資開發的全部費用;若乙方終止合同,投資的建設設施、設備在該土地上的一切,一律歸甲方所有,同時負責土地的復耕。

2、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給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額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納租金超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甲方將收回土地,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喪失。

(3)若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喪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喪失由甲方賠償。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是否租用應在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二、合同清償,若乙方不再續租或無法履行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礎設施:

(1)退耕還林的土地租賃按退耕還林政策處理,林權證歸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築物(不含公益設施)如房屋等固定資產經相干部門專業人員評估其價值後,拍賣或抵償部分復耕費,差額部分由乙方用現金找補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村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門和鑑證機關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經社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定,乙方就要交納復耕保證金。交了復耕保證金才由雙方當事人正式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約定的時間交出租賃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證

乙方:代表:身份證

村委會:代表:

簽訂時間:年月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情況。

參考條款: 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