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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小賣部服務承諾書

書信函2.8W

1、學校小賣部必須做到“兩證”(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齊全,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經常保持個人衞生。

學校小賣部服務承諾書

2、嚴格進貨渠道,進貨必須從符合國家衞生標準的食品產家或批發店購進,建立明細進貨台賬。主動接受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檢查,提供貨樣、清單及合格證等,學校有權對不合格食品進行上報處理。

3、合法經營,嚴禁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蟲、污穢不潔、假偽劣、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煙酒等對學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經營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飲食品。不得向學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4、食品店衞生環境整潔,通風透氣,無蒼蠅、老鼠、蟑螂等。對食品櫃、容器等必須經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潔。

5、食品倉庫必須有通風、防潮、防鼠設施,食品存放應有貨墊,做到隔牆離地。

6、發現有食品中毒現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衞生與安全小組,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同時上報主管部門及有關防疫部門,並將可能有問題的食品進行隔離封存,配合上報有關部門調查。

學生生命安全關係千家萬户,責任重大,經營業主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隨時保持清醒頭腦,隨時清理貨物,把好進貨渠道。否則,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要承擔一切經濟和刑事責任。

(一式兩份,業主一份,學校一份存檔)

學校簽章:射洪縣太和鎮武安學校

承包人簽字:

學校法人簽字:

安全分管領導簽字:

帶河二小校小賣部安全責任書

甲方:營山縣帶河二小校

乙方:小賣部業主劉小紅

為了確保全體師生的身心健康,做好我校的食品衞生安全工學校特與其業主簽訂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甲方做好學生的食品衞生安全教育工作,教會學生識別食品的正確方法,督促學生不亂吃零食,不買“三無”產品和過期食品。乙方必須做到以下事項:

1、小賣部從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好相關手續,合法經營。

2、小賣部業主應主要出售與學生學習相關的物品。

3、小賣部出售的食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不得出售“三無”產品;不得出售腐化變質、過期黴變等食品;不得向學生零售香煙、彈弓、火炮等危害學生身心的物品。

4、小賣部要做好清潔衞生工作,室內要用籮筐裝好學生所丟棄的紙屑、塑料袋,教育學生不得亂扔。

5、隨時接受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的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對所指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如有劣質物品當場沒收或銷燬。

6、如果小賣部業主對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問題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學校將提請有關部門予以強制執行。

7、小賣部如果不按照規定,因出售的食品所引發的學生中毒事件,由從業人員全部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學校概不負責。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

2015 年10月

學校小賣部服務承諾書

承諾書 我若能夠競標成功, 一定按照學校要求規範經營, 配合學校的工作, 努 力把學校超市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保證不給學校添麻煩。切實做到服務學 生,讓利學生,儘可能給學生提供便利,在此,我向學校做如下承諾:

1.使用禮貌用語,禁用服務忌語,態度要熱情,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搞好 優質服務,搞好責任區衞生。

2.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與學生髮生爭吵或者打架鬥毆事件。

3.對師生反映的'任何問題,努力做到及時解決和妥善處理。

4.所有商品堅持實行微利經營的原則,同類商品決不高於市場正常價格, 切實讓學生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服務。

5.嚴把質量關,保證銷售的商品無變質、過期、不合格和禁止銷售的產品。

6.每次進貨時,必須向進貨方索要其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抽 查結果等複印件;每件商品只有備案後,才能上櫃銷售。

7.遵守學校規定,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向師生收取現金或變向收取現金。

8.不向學生銷售麻辣皮等無營養或低營養食品,不向學生兜售煙酒等。

以上各條,本人保證做到,請全體師生監督,如有違犯,甘願受罰。

承 諾人: 2015 年 8 月 11 日

泰州實驗學校小賣部承包招標書

一、招標人:泰州實驗學校

二、招標內容:泰州實驗學校小賣部承包

三、投標説明

1.本次招標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投標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投標人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①身體健康,年齡在20週歲至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

②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③近兩年從事學校小賣部經營或近四年從事相關商業經營。

④承包人簽訂承包協議後正式經營前要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如經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健康證等),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自理。

2.承包金採取無底價投標,合理價中標。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時,須向招標人交納3000元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承包人無違約行為,則履約保證金退給承包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3.小賣部的承包金每年分兩次交納。承包人須在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分別交納當年上半年和半年的承包金。如不能按時交納承包金,招標人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4.承包期從2015年8月30日至2011年7月10日。

5.小賣部的經營地點在南校區北大門東側。小賣部經營範圍為:文化和生活用品。不得經營食品、飲料(瓶裝的純淨水、礦泉水除外),嚴禁銷售快餐、小吃、早點、糖果、冷飲、玩具、報刊雜誌、圖書等。

6.承包期內,承包人不得轉包他人,如發現轉包,立即終止協議,並沒收履約保證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7.承包人應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以服務學生為主,讓利給學生的原則,文明經營,禮貌待客;應恪守經營項目範圍,嚴禁違法經營和超範圍經營,保證商品價格公道合理。如發現違規,將扣除保證金,第一次扣款200元,第二次扣款500元,第三次扣款1000元,並責令停業整頓或終止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8.承包人應保證營業人員身體健康,具有有效的健康證。承包人經營的商品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衞生要求,能提供相關的索證手續,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9.承包人須與我校簽訂承包協議書和安全衞生責任書。承包人在承包期間應自行做好小賣部的安全及衞生工作,如發生安全、衞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皆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0.小賣部經營所需的貨架、櫃枱等一切物品皆由承包人自行解決,承包期滿後,承包人的商品、物品自行處理,並於2011年7月15日前將鑰匙交還學校總務處。招標人提供照明電源,電費按實結算。

11.承包人簽訂合同時,須有具備一定資質和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其進行擔保。擔保人只有經招標人審核確認後方有資格進行擔保。

四、投標須知:

1.自招標文件公佈之日起,有意投標者可至我校會計室繳納投標保證金2000元,憑保證金收據至學校總務處領取招標文件和投標樣本。

2. 2015年8月26日17時前向總務處遞交投標文件,過時恕不接待。

3.投標文件的組成:①.法人代表委託書或個人身份證複印件。②.泰州實驗學校小賣部承包投標書。③.泰州實驗學校小賣部投標人資格審查表。④.服務承諾書。

4.投標保證金處理:甲方收取乙方投標保證金期間均不予計息,如不中標,投標保證金在開標後即退還;如中標,招標人與投標人簽訂合同後即退還。如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後,未遞交投標文件或中標後無故拒籤合同,投標保證金則歸泰州實驗學校所有。

本招標書條款解釋權屬於學校總務處;本次招標將於2015年8月27日公佈中標者,招標人無義務向投標人解釋招標結果。

聯 系 人:李雲

聯繫電話:86882268、13805262099

泰州實驗學校

2015年8月21日

泰州實驗學校小賣部承包投標書

一、投標金額:元/年

二、經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