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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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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通用5篇)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合作內容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户或項目。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户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户簽約時,乙方的合作進程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户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户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户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一)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户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為推薦成功。

(二)成功推薦項目後,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項目實際營業額的_____%做獎勵。

(三)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務費的第_____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_____次,每月_____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一)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二)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一)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二)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的音像、軟件、電子出版物、圖書雜誌的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絡電子商務的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件的製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的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於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應用軟件的開發,在電子商務的應用軟件及企業內部外部的計算機治理方面具有長期的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的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着廣泛的知名度,乙方對於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有着深刻的熟悉,願意積極地參與並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的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的進度,以最快的速度極大的佔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着發揮各安閒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的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的目的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的以上合作基礎的前提和合作總原則的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的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的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於連續播放的由國家治理部門定義為音像製品加以治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件產品:用於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的設備使用的可以用於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的基礎工具的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的以數字方式保存的主要用於非線性交互式使用的由國家治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治理的產品,目前的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的有關治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的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的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祕密的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於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的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的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的有關知識產權的應負法律義務並不隨雙方合作的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7.售後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户及對方提供的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説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

第二條授權代理銷售的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製作、出版的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處或合法的出版經營單位得到並答應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於銷售的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的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的協議。

第三條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的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佈平台的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的用户名及系統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的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絡和完成產品的提供、帳務的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治理和企業進銷存統計分析的軟件系統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絡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的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的電子商務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和商務的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的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於計劃銷售的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的結算。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維護市場的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的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的價格調整和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的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的清點和貨物的退換,假如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非凡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協議的延長

假如合作雙方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擁有國家正式授予音像、軟件、電子出版物、圖書雜誌出版和發行權,擁有進行網絡電子商務合法權利。甲方長期從事音像、軟件製作出版和發行,具有廣泛市場基礎,同時甲方一直致力於計算機軟件和網絡應用軟件開發,在電子商務應用軟件及企業內部外部計算機管理方面具有長期開發經驗和應用背景。

2.乙方作為具有出版物合法經營權利單位在國內及市場上有着廣泛知名度,乙方對於電子商務發展也有着深刻認識,願意積極地參與並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經營活動。乙方也希望通過與甲方合作加快應用電子商務進度,以最快速度極大佔領市場,提高經濟效益。

3.甲乙雙方本着發揮各自在節目製作、出版、發行和零售領域優勢,互利互惠,共同促進電子商務在中國應用目進行合作。 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存在以上合作基礎前提和合作總原則指導下,達成電子商務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者內容中另有規定,以下名詞具有如下意思:

1.音像產品: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以模擬及數字方式保存主要用於連續播放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音像製品加以管理產品,目前主要形式有cd、vcd、dvd、錄音帶、錄像帶等。

2.軟件產品:用於計算機和其他具有強大計算功能設備使用可以用於進行再次開發創作,或可以作為再次開發創作其他產品基礎工具產品。

3.電子出版物:由國內正式出版、發行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直接進口以數字方式保存主要用於非線性交互式使用由國家管理部門定義為電子出版物加以管理產品,目前主要形式有cd—rom、dvd—rom等。

4.代理銷售:指根據國家有關管理規定,經版權所有人或版權合法受讓者許可行使展示、銷售該版權產品權利。代理銷售方式包括代銷、經銷現結等。

5.知識產權:

(1)定義:依據中國法律規定權利人所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信譽和商業祕密權利;

(2)擔保與賠償:合作一方由於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造成對另外一方損害,責任方同意為對方損失進行賠償,主要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向第三者支付賠償費及其他費用。雙方合作期間有關知識產權應負法律義務並不隨雙方合作終止而終止。

6.合作雙方:指簽訂本合同甲方和乙方

7.售後服務:指甲乙雙方為了共同進行電子商務而為涉及到雙方合作產品時為用户及對方提供退貨、換貨及價格保護等。具體內容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説明。

8.終止合同:指暫停執行雙方簽訂合同條款。

第二條 授權代理銷售產品

1.甲方自行開發、製作、出版擁有合法知識產權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

2.甲方從其他擁有合法知識產權權利人處或合法出版經營單位得到並允許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於銷售音像產品、軟件產品、電子出版物。3.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具體產品名稱和有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或雙方就具體產品另行簽定協議。

第三條 合作內容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負責將乙方單位有關信息按照__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發佈平台要求為乙方建立單位介紹頁面,以便幫助乙方銷售產品。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經過授權用户名及系統使用密碼,以便乙方能夠方便地實現通過網絡進行產品瀏覽和定貨,與甲方供貨部門進行聯絡和完成產品提供、帳務核對及結算。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具有企業內部進行計算機辦公管理和企業進銷存統計分析軟件系統一套,幫助乙方解決通過網絡進行電子商務時出現有關問題。

4.甲方將不定期地組織甲方電子商務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和商務交流,向乙方經常性地提供通過甲方調查得到市場分析和建議。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對於計劃銷售產品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有關數量、運輸方式等及時交給甲方。

2.乙方同意以雙方同意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貨款結算。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維護市場銷售價格和進行盜版產品打擊。

4.乙方同意在甲方進行產品價格調整和需需要退貨時,配合甲方工作,按時積極地完成數量清點和貨物退換,如果由於乙方責任造成不能退貨和價格難以保護由乙方承擔責任。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協議延長

如果合作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則在合同到期時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提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項目商務合作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同意,分工合作,設計開發、生產“手持式移動電話機”產品(以下簡稱協議產品)。

協議產品規格和開發分工

協議產品規格:乙方提供的主板技術規格按照《採購訂單》及相配的《產品定義書》為準;甲乙雙方將共同確定協議產品的技術規格。甲、乙雙方按各自設計分工,雙方對分工的技術規格負責並保證其符合協議產品的設計規格。

協議產品設計、生產

設計:乙方提供全套設計和相關軟件的設計,及標準推薦配套Camera(攝像頭模塊)、LCM(液晶顯示屏模塊)等相關資料,以乙方推薦的供應商列表為準。生產:甲乙雙方合作產品的整機組裝生產工作由甲方負責安排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向甲方提供進行合作產品生產技術支持。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押金形式:

訂金方式:甲方同意協議產品交貨前提前至少15~18天(功能機)、20~25天(智能機)下達《採購訂單》給乙方,並支付訂單貨款總額的10 %(功能機)、15%(智能機)做為訂金(付款方式:T/T)。

□定製項目啟動金: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做為項目設計費用。在給乙方下達訂單時,按照上述“訂金方式”支付相應訂金。

□當甲方提貨數量達到片時,可以返還該設計費用。

□該項目設計費用不返還。

主板銷售價格:以《採購訂單》為準;乙方主板產品報價以雙方確認的產品配置為準,不包含主板貼片以外的器件。甲方向乙方下訂單訂購主板時,每次定單不少於5000(功能機)、3000(智能機)台;可分批提貨,單次最小提貨量為5000片(功能機)、3000片(智能機)。提貨付款方式:

甲方每次提貨時,需提前5個工作日支付該批數量價值總額90%(功能機)、85%(智能機)的餘款。如有不同,以《採購訂單》為準。

在項目中如有發生樣機制作、試產材料和生產夾具製作等費用,乙方按實際發生費用和甲方結算。入網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持。模具費用:模具費用由甲方承擔。定製項目:從項目啟動開始,半年內提貨量未達到數量,乙方有權將該定製項目推廣到第三方。

五、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協議產品達到甲方的質量控制要求:功能機單一故障率不超過1%,綜合故障率不超過3%;智能機單一故障率不超過2%,綜合故障率不超過5%;否則甲方將批退處理。乙方保證提供的協議產品符合產品配置的要求,應甲方要求協議產品的部分規格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確認後,可做適當變更。

六、售後維修

主板維修方式:甲方在實際收到協議產品後的15天之內應將不合格品返還乙方。乙方應在收到不合格品後的7天內完成檢驗分析、維修或更換確屬乙方產品設計缺陷的不合格品,並將維修後的或更換後的協議產品返還給甲方,費用由乙方負擔(損壞非乙方責任的除外)。

七、知識產權及保密

本協議的簽訂與執行,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改變雙方原有知識產權的歸屬。協議產品開發過程中產生的新知識產權,由已方獨自享有。任何時候(包括本協議終止後),未經所有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披露、泄漏。本條款不因本協議變更、解除、轉讓、終止而失效。雙方保證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其獨立承擔。雙方保證其所選定或提供給對方的軟件、硬件、外觀、結構等,在中國大陸,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否則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由選定方或提供方負責處理並獨自承擔相關賠償。雙方有義務保守在本協議訂立及/或執行過程中所掌握的對方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不得轉讓、披露、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本協議所有涉及保密的約定,均不因本協議變更、解除、轉讓、終止而失效。乙方提供給甲方不包含在PCBA硬件內的嵌入式音樂、遊戲、應用程序等僅用於開發調試,不適合用於批量生產;甲方市場銷售的產品如涉及到版權或其它問題,由甲方負責,或單獨簽署版權許可協議。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可預見,對其發生不能預防和控制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緊急狀態、火災、動亂等。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無法履行本協議時,可以適當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60天以上時,對方可以終止協議。終止協議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由此終止協議的,經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擔不履行協議的責任,但雙方都必須返還對方提供的全部技術、設計資料。

九、仲裁及適用法律

一切有關本協議或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同意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在仲裁期間,除了協議中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生效、終止及其它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有效期為1年。協議終止前三個月,雙方認為必要,可另行續簽相關合同。甲乙雙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將本協議的權利、義務及權益轉予任何第三方。如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未能履行其本協議所規定的責任與義務,其結果不可補救,或雖可補救但於另外一方發出要求補救的通知書後30天之內未曾補救的,則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違約方提出索賠的權利。本協議附件包括:附件一:《採購訂單》;附件二:《保密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所有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由中文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