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關於合作經營協議書四篇

書信函1.62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經營協議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合作經營協議書四篇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投資與監管方)

乙方: (經營管理方)

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

美食廊會所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1004平米

第二條 項目所有權

會所所有權歸甲方所

第三條 項目經營範圍

(自用會所、對外承接經營、文化交流及項目運作)

第四條 合作宗旨及合作方式

4.1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標共同經營會所業務,甲方提供會所經營的流動資金與場地,乙方負責會所的日常運營;

4.2甲乙雙方合夥對會所淨利潤進行分配,甲方佔60%,乙方佔40%;

4. 3甲方在會所設財務主管及監事各一名,財務主管主要職責為確保流動資金合理利用,對財務與會計過程管理進行監管。

第五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六條 出資額及方式

6.1 甲方出資:甲方以貨幣和場地形式出資,場地出資額伍拾萬元整,貨幣出資額柒拾萬元整,作為年度流動資金;

6.2 乙方以勞務形式出資;

6.3 匯款賬號:由乙方指定賬號:

注:甲方如不一次性全款到位,則以乙方實際到賬金額(銀行記錄)為

憑證。(雙方可協商此事)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 1甲方責任

(1)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所需流動運營資金;

(2)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幫助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3) 為會所的正常經營提供符合經營需要的場地和設施設備。

7.2 乙方責任

(1)確定會所的經營策劃及市場定位,根據市場調研、會所定位、經營需要,並從高端管理和服務角度出發,對會所的局部功能設置和佈局規劃及建築裝璜風格、整體文化主題等向甲方提出調整意見;

(2)為會所在添置各種設備、設施、系統、配件、傢俱、用具、裝飾和陳設用品時提供造型、安裝、裝飾設計和佈置方面的指導和建議。並應甲方要求提供購買途徑;

(3)會所管理計劃

乙方應在介入會所 個月內提出會所管理計劃,該計劃應是在會所現有情況下的管理調整所需要進行的一切活動。管理計劃應包括: —會所人事政策,包括組織架構、編制、工資及福利政策; —市場的定位及價格政策,會所廣告、宣傳及促銷計劃; —會所年度經營預算;

(4)招聘員工

(5)乙方要在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之內負責辦理會所經營的合法手續,並在協議規定範圍內正常合法經營,不得違約及違法經營。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事項

8.1 管理權

(1)有關經營期的如下重大問題,乙方在實施前需經甲方批准:

—會所經營預算;

—會所固定資產的購置預算;

—會所人事架構和年度工資總額;

—會所功能佈局的調整;

—會所經營區域和經營項目的調整;

(2)經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項和會所日常經營的其他事項,由乙方全權負責實施。為此,乙方應對會所包括人事、物資、經營和管理等項事宜具 有充分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3)對於經營管理的不同看法,甲方應與乙方溝通討論解決,乙方應充分了解甲方的意見和立場,意見合理時,乙方及時有效地作出調整;在不嚴重影響會所正常經營管理,當雙方意見未達成統一之前, 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對分歧事項暫緩實施,並向雙方最高領導反映求得解決;在此之前,除非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緊急情況,甲方一般不採取直接指揮會所員工的方法,影響或干預乙方的管理權限和管理範圍,以維護乙方管理權威。

(4)乙方對會所服務人員有任免權。

(5)乙方無權擅自處理甲方任何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以會所名義向第三者進行經濟或責任擔保。

(6)乙方每月向甲方報告一次會所的經營管理情況。

8.2 經營費

乙方承諾,在保證管理和服務水平的前提下,充分使用和培養合適的人員滿足會所崗位要求,以節約會所人力成本。

8.3 安全責任

乙方全權負責在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例如防火、消防、食品安全等,並對可能發生的以上為題負全部責任。

8.4 禁止行為

乙方不得在會所內進行合同約定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非法行為。

第九條 淨利潤計算方法

9.1 淨利潤計算方法:除去經營成本、房租分攤,日常開支(購買傢俱、用具)、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利潤分配的重點,甲方佔60%,乙方佔40%。

9.2 工資、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第十條、債務、違約責任:

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範圍: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税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税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