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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

書信函3.14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競業限制的有關事項,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或知悉的發明創造、作品、設計資料、技術祕密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設計資料、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設計資料、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不得以任何方式獲取與本職工作或自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漏或者自己過失泄漏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約定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履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已經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一般為三年以下,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第六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乙方不承擔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無償轉讓給甲方。

第十條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板房圖片、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設計商業祕密的相關業務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報表及財會檔案、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A)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B)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放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十三條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在甲方職務: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服務於甲方,乙方有獲得甲方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條件進行創作/經商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並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競爭,根據國家及天津市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説明,以下術語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1.1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在職、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

1.2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該競爭單位設立、直接/間接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單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競爭單位的關聯企業;其他與甲方有競爭單位的單位。

1.3 本協議提及的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1.4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產品情況而定,此處可以詳盡列明產品類別)。

1.5 本協議提及的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根據業務情況而定,自行填寫)。

1.6乙方負有競業限制義務,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6.1 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4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6.3 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6.4乙方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6.5 (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1.7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應用和生產條件,根據乙方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2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競業行為進行調查、索賠。

2.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包括委託親友組建)、或參股競爭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此款義務的地域限制為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

3. 2乙方從甲方離職前應當與甲方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如乙方有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應向甲方索要《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參見附件一),乙方根據該通知書取得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拖延/拒絕領取通知書導致甲方沒有及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不影響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如因特殊情況乙方可以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乙方必須取得甲方出具的《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參見附件二),取得該通知書後,乙方方能解除競業限制義務。

3.3 乙方不辭而別離開甲方時,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此種情況下,甲方無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沒有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為由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乙方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1乙方違約行為沒有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失小於本條違約金計算數額總額的情況下,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標準:按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計算方式甲方應付乙方總額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損失;

4.1.2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大於4.1.1違約金計算總額的情況下,乙方賠償標準:按本協議4.1.1條的計算的數額加上乙方或第三方獲利數額/甲方直接與間接損失額計算違約金。

4.2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相關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五條 競業限制期限

5.1競業限制期限:本協議簽署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終止日起滿兩年失效。

5.2 關於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勞動者義務,根據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執行。

5.3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續簽情況,本協議不必在每次續簽勞動合同時另行續簽,勞動合同期限內視為當然的競業限制期。

第六條 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次月 日,以後每月 日前支付相應款項,每月金額為 元,共計 個月,並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因法律無明確規定,此處補償百分比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額度,建議不低於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 30-50%之間)

6.1.2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户用於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户、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6.1.4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6.2 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6.3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此項通知可以郵寄送達,以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址為準(若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通知以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地址或聯繫方式為準),郵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自行終止,同時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補償金。

6.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其他

7.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實際經營地人民法院管轄。

7.2《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3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者變更協議,該補充、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4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區域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以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祕密:

1、經營內容。包括屬於甲方的經營戰略、管理訣竅、營銷計劃、進貨渠道、採購資料、定價政策、客户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內容。

2、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三、對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公司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祕密。

3、如發現公司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公司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4、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所有與第二條所稱的商業祕密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儲存的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據公司指令加以處理並歸還給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關文件和資料。

5、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祕密。

6、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户,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7

企業: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50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蓋章):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由甲乙雙方依法建立了勞動關係。甲乙雙方一致理解並確認,乙方作為甲方之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可避免地接觸、瞭解和知悉與甲方生產、經營相關的祕密信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署並承諾遵守如下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書中,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1.1競業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之日起的 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1.2甲方競爭者:指在中國區域內所從事的業務或經營活動與甲方主營業務(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業、公司、或個人;

1.3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公司:____________。

1.4競爭行為:指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內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與甲方主營業務有關的工作內容。競爭行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受聘於甲方競爭者,自行或與他人合作投資設立與甲方競爭的公司,為客户提供服務、提供諮詢,為客户進行_____等行為,競爭行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業務聯繫,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業、公司或個人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競爭行為的服務,為甲方的競爭者與甲方客户建立或試圖建立業務聯繫,與甲方的客户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等行為。

1.5甲方的機密信息:指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的商品、經營及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客户名錄(包括甲方現有客户以及潛在客户)、甲方為客户提供服務的業務流程、價格政策、客户的消費習慣、客户的購買需求等,無論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論甲方是否已經以明確的書面方式標示該信息為機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處離職之日,正在與甲方發生業務關係或曾經接受過甲方所提供的服務的個人、公司、企業或其他組織。

第二條 競業限制及保密

2.1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為自己,為甲方競爭者,或者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從事競爭行為;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為自己或者為甲方競爭者提供含有競爭行為的服務或工作;不得向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2.2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3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2款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4乙方承諾不得披露甲方的機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信息;

2.5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潛在客户進行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行為的聯繫,亦不得為甲方競爭者推薦、聯絡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潛在客户;

2.6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許可乙方所在職公司、單位、企業與甲方的客户或潛在客户進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單位與甲方客户進行交易,乙方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並説明其瞭解到的交易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存在違反競業限制之行為;

2.7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2.8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承諾對甲方的機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

2.9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所有條款之行為同時構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

第三條 經濟補償

3.1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為離職後補償金: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補償金;

3.2競業限制的時期為乙方離職起___年內,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應當在乙方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税。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匯款/乙方到甲方處領取/甲方通過銀行或郵局支付,甲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到達乙方賬户後視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賬户信息為 ,乙方提供賬户錯誤、賬户註銷等各種原因導致公司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3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4甲乙雙方理解並確認,上述補償金數額條款是公平合理的數額。在競業限制期內,如果有關法律對競業限制補償金有新的`強制性規定,則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3.5無論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離職後補償金,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保密義務;

3.6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參保記錄、工作情況以及員工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第四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4.1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4.2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3競業限制期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也不再承擔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但仍然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獲悉的內幕信息和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所述之競業限制或者保密義務之約定,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 萬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如果乙方由於違反競業限制責任獲取了任何利益或者報酬,乙方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報酬均歸甲方所有;

5.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5.4本協議第5.1條所屬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甲方由於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6.1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6.2如果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常州市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常州市 區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條款

7.1在簽署本協議前,甲乙雙方已經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及協商,雙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後果,且本協議為雙方自願簽署;

7.2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7.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7.4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7.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確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3、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4、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6、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7、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8、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9、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0、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

1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1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1

甲方:江蘇xx閥門有限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知悉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

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平均月工資的40%支付經濟補償。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乙方應提供新單位的勞動合同和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不提供補償)

二、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超過)的期間內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除了退回已經領取的甲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用外,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

費等),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向甲方辭職時年工資總額(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12個月的積)的5至10倍確定。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在上述義務履行結束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甲方不履行義務,無故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本合同終止。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以通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2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定義

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自己存在競爭的業務,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係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係終止之日截止。

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夥、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範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諮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6、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行為作出補充。

8、乙方關聯人: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近親屬,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滿18週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合夥人或直接或間接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機構。

二、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乙方及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性利益、旅遊、消費、宴請,無正當理由的。

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

1、離職後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2、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限制期間:

(1)乙方離職後,如果甲方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即視為甲方自動放棄要求乙方履行限制義務的權利,乙方同時免除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2)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直至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3)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後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3、限制補償:每月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30%。

(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實發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

(3)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户)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儲蓄卡被註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户之後甲方再行發放。

4、在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關聯人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説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其它違反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特別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週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2)乙方如新入職、變化工作單位、自己創業等,應在一週內主動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説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7、特別説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説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十倍。

2、乙方離職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十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後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3、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並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五、通知

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2、離職後,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1)乙方電子郵箱:

(2)通信地址:

(3)手機短信。手機號為: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閲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閲。如乙方聯繫方式有變更,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4、雙方同意本協議中所確認聯繫地址與聯繫方式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七、附則

1、甲乙雙方建立的關係性質(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勞務派遺關係、聘用關係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係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確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競業限制協議書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承認,由於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夥、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約定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係。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乙方違反本協議關於競業限制約定的,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