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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安全保證書

學校安全領導組:

國小教師安全保證書

為了切實落實上級關於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的一系列指示,保證在校學生及學校財產的安全,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協助學校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1、既要抓好教學工作,更要抓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當作日常工作抓緊抓實。

2、負責好本人職責範圍內學生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到校,平平安安回家。每次放星期、放假一定要把學生交給家長才能離校。

3、勤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自己難以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4、如果由於失職,在本人負責的區域或時間內發生致學生受傷的事故,願承擔學校及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的處罰。因本人無辜不晚上值班、樓道值班、餐廳值班而發生的各中安全事故,每次至少罰款200元,直至6個月績效工資。

5、本安全保證責任書,自己堅決服從,否則甘願調離郭道學校,只要本人在郭道學校永遠生效。

保證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班隊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繫,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重視做好“學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10、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校 長 簽章:

任課教師 簽字:

2015年9月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1、班主任對班內學生的安全事故負管理責任。班主任必須利用各種機會向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消防、游泳、防盜、防騙、防拐的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識教育;負責班內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尤其對校園追逐、奔跑、攀爬欄杆、亂動電源開關、開關門窗、玩不正當遊戲、等危險行為進行監督和控制。

2、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必須提前到校,做好校園巡視,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遊戲、做各種危險性活動;事故發生時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如果缺崗,追究安全責任。

3、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在學校組織活動和自己組織活動前必須進行好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保護自我,避免事故發生。發現學生生病,各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到學校送學生到醫院。如:班主任不到位出現事故班主任負責。

4、班主任要掌握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有義務向學校和其他科任教師通報班級有特殊體質的學生情況,避免學生在校內出現事故。

5、科任教師對上課期間出現的安全事故負責。科任教師要在課前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缺課學生必須及時瞭解動向,確保學生安全。

6、全體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要充分關注學生在校表現,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或身體不適,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以防事故發生。

7、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避免學生直接或間接造成學生致傷、致殘甚至致死等,因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教師負全部責任。

8、建立事故報告制度。班級學生如果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或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立刻報告學校領導;學生曠課、失蹤,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繫。上述情況,責任教師必須及時向學校彙報。

9、學校組織學生各種活動及勞動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必須跟班到位,精心組織學生開展活動及勞動,管理好本班學生的紀律,督促好學生勞動。若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在活動及勞動時跟班不到位,學生出現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負責。

10、任何學生不徵得班主任同意,禁止外出活動,若發生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教師簽字

校長(簽字):

2015年 9 月 1

79國小教師安全責任狀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以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要求,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簽訂白土中心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不酗酒、不參與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學校每位教師都有責任向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交通、消防、防震、飲食衞生、預防疾病、自救自護等)的教育,提高學生自救自護能力。加強學校、家庭和社區的聯繫,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使學生遠離網吧。

2、學校每位教師不管在什麼地方,發現學生有不安全的隱患,能自己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都要及時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

3、要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為,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4、教師每節課上課時必須提前3分鐘到教室,上晚自習的`教師須提前5分鐘到教室,維護管理學生的紀律安全。學前班的正副班主任上、下午上完課後要輪流監管學前班內宿生在校的紀律安全至放學。

5、任課教師上課前和上晚自習前要清點班級人數,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妥善處理。凡學生到校後,任何教師未經學校批准不得讓學生離校。

6、任何教師不經教務處批准不得隨意調課,擅自調課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行調課的老師承擔。任課老師凡上課時間就為學生的第一責任人(包括活動課),必須盡到教師的職責。教師不準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8、任課教師利用學科的教學適時都要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體育課和使用教具、學具的教師(比如剪紙課用剪刀、科學課用酒精燈等)授課前必須要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9、凡不在本班教室上課,學生的帶隊組織及安全問題由相應的任課教師負全責,如需要出校活動的必須向學校分管領導請示。

10、課間操、中午、晚放學時,任課教師是第一責任人,必須要認真組織好學生排隊、帶隊,隨同學生到指定地點。任何班級在往操場上帶隊的過程中,都不準從別的班級隊伍中穿過,必須等前一個班級走完或者從另外地方帶到自己班級的位置。

11、做早操時和升國旗時,正副班主任要共同加強學生的管理,組織學生認真規範地做好廣播操和升國旗儀式,不能隨便離開班級隊伍。組織好學生做操時的紀律、安全,在學生做操的過程中,教師中途不能離開隊伍,上午第二節課後,任課教師要及時組織學生跟隨廣播認真做好眼保健操,禁止耽誤學生做眼保健操的時間。

12、凡在放學時間遇雨雪天不能到操場排路隊時,沒有課的教師必須提前回到自己班級,任課教師在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到達所在班級後要迅速趕回自己班級組織好學生,正副班主任要

按學校要求有秩序地帶領各路隊學生出到學校路口安全地點,整個過程中,教室內要保持安靜,禁止學生大聲説話或吵鬧。

13、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教學樓內禁止跑鬧、大聲喧譁,上下樓時自覺靠右行走。學生進出樓必須要靠右邊行走,不準擁擠、搶行。進出廁所也必須講究秩序,一律靠右邊。

14、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如離崗或失職造成後果,追究其相應責任。

15、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16、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值日領導彙報。

17、教師要嚴格執行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制度,遇到突發事件,嚴禁私自離開,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

18、學生在校其間生病時,任課教師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並採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因故有學生親屬到校接學生,任課教師必須認真進行詢問(包括用電話等形式問學生家長或班主任),待落實清楚無誤後才能讓學生跟其親屬離開。

19、教師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制度,未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禁止接收校內外人員的一切宣傳材料,更不準私自把材料放在辦公室、教室或發到學生手中。任何教師未經學校允許不準做任何外界宣傳,否則追究教師個人責任。

20、凡是集體外出,分管班級的教師必須按時到位,認真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21、要把防火安全問題放在突出的位置來抓。各班主任、負責專用教室的教師要對危險線路、漏電插座、可燃氣體、危險物品的管理等問題進行重點排查,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處理,不得拖延;最後離開各活動室、辦公室的教師必須關好此室的門窗,確保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22、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責任人,不管在什麼情況下,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通知學校領導,並積極實施救護。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對推委扯皮、隱瞞、拖延不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23、在實行緊急疏散時,各教師要按學校疏散預案中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如樓梯口組織學生下樓梯、教室內組織學生有秩序地出教室、到達操場後及時組織學生,清點人員、彙報情況等。

24、凡是在教師會上規定要求教師做到的都作為安全責任狀的補充內容。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目標責任

1、學校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為零。2、學校師生責任事故傷亡率為零。

三、獎勵與處罰

對校園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凡發生校園責任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

1、通報批評。2、 取消年終評優資格。3、追究安全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責任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分管領導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實驗國小教師安全責任狀

為了每一位學生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校園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每位教師課前必須清點任教班級人數,並簽名登記。發現有學生未到校,必須立即報告班主任查明情況,遇意外情況迅速報告學校安衞辦。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法制教育。並利用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和監管力度,形成安全保護網。

3、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重視、關愛“貧困生”、“留守學生”的幫教工作,不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學生在校時段,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放學後及時組織學生離校,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並和家長取得聯繫,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9、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這期間導致學生安全事故,該教師負全責。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不管什麼情況,遇到事故的首位教師要負起處理、彙報責任,不得推卸。

11、樓梯道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一旦發現學生上下樓有擁擠或安全事故,要及時制止和處理。若沒按時到崗者,值班教師負全責。

12、學校實行“門口迎送制度”。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履行職責,班主任要組織學生有序離、進校。

13、體育教師必須在上課鈴響時組織學生排隊、點名帶入操場。課中要有組織開展活動,學生不能離開教師的視線。

任課教師簽字:

校長簽字:

棗陽市第四實驗國小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