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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

書信函1.35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發揚青年志願者“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使我青年志願者能充分參加到活動中,更快地融入物機院團委學生會,瞭解團委學生會,我們部門策劃了本次青年志願者敬老院獻愛心的活動。為了保證每一位參與者在活動中的安全,我內部機構成員已經分散責任制,保證參與者在安全融洽的氛圍下展開此次活動。以此為前提,我部門特向學院團委提出此次活動的申請。在活動開展期間,活動參與者的一切安全由我青年志願者協會負責。保證活動安全順利完成。

具體的事項如下:

參與出遊的學生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與集體外出活動;

(2)必須遵守國家法律、院紀院規、交通規則,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

(3)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4)注重禮貌待人,體現交大學子良好的精神風貌;

(5)按照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6)積極協助負責人做好隊員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7) 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導遊、帶隊老師聯繫,請不要擅自作決定;

(8) 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9) 點返回,離開集體時,指導教師和班幹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數;

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生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團委組織部 20xx.05.10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考慮個別同學的特殊需要,經本人申請、家長簽字、學校同意,中午可以離開學校回家吃飯。為了學生安全,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回家吃飯的學生辦理中午校園出入證,中午持證件可以出入校園,無證者一律不準出入校園。

2、離開校園的'同學只允許回家吃飯,不允許到外邊小吃部等地方吃飯。若發生食品衞生相關意外傷害,一律由家長和學生負責,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3、家長可以到學校送飯,學生不需要辦理校園出入證。食品安全由家長負責,出現問題與學校無關。

4、學生不允許吃外賣的食品,若出現食物中毒等相關衞生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

5、學生憑出入證離開校園後到進入校園前這一段時間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都與學校無關,責任由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鬥毆、綁架勒索等意外傷害等責任)

6、家長在本協議簽字即認可本協議內容,協議即時生效。

班級:

申請人:

家長: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拉丁舞事業的發展,讓學生創造與同齡人相互學習的機會,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舞之夢藝術培訓學校受十堰市文體局、舞蹈協會、丹江口市《亞洲天池》杯的邀請,參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賽。

本着學校推薦,學生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報名的原則,為確保活動圓滿順利,特此簽約以下安全協議: 甲方(學生監護人):參賽學生姓名 乙方(舞之夢學校負責人):

1、甲方自願參加本活動,承諾遵守協議規定,乙方負責組織本次活動;

2、乙方原則上要求甲方由家長陪同學生比賽,負責學生的安全起居,由於特殊原因,個別家長不能陪同的,由學生家長簽字,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自己承擔,乙方所收的250元費用,由乙方負責安排車旅、生活費用等,活動結束,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3、比賽期間,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乙方負責辦理相關事宜,甲方協助乙方組織管理參加活動的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4、乙方不負責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在途中發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傷害的損失,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比賽期間,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5、比賽期間,要求學生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因誤時未參加活動由甲方負責。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生效。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則。

7、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動結束。

甲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名:

乙方代表簽字:

標籤:協議書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