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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劃項目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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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協議(高科技綜合開發項目合作)

科技計劃項目合作協議

甲方:×××人民政府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牛津×××國際集團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欲投資開發徽州區西溪南鎮所屬萬畝低緩地(詳細四至範圍見合同附件規劃圖紙),進行農業綜合開發等事宜,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確保乙方投資項目的所屬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完成該地塊的測繪、規劃工作,並制訂出合法的規劃圖紙。

2.確保該土地的規劃符合西溪南鎮、徽州區、黃山市等政府的整體規劃,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後的'規劃,而導致該土地用途發生實質變化,影響乙方的經營決策。

3.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鎮生態旅遊農業開發園區"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鎮為"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示範鄉鎮"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完成上述地塊有償使用、徵用等工作,確認上述地塊集體土地所有權為   所有。

6.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成立    公司,註冊資金為  萬元,並依法確認前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為該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於  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  萬元人民幣後,在  日內,完成公司的變更註冊登記事宜。

甲方為履行上述義務,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安徽省集體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和使用權流轉試行辦法》【皖政(2002)60號】、《關於加快鄉鎮工業園區建設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02)74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甲方前述行為、結果的合法性並及時將相關資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須承擔下列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支付定金  萬元(記帳帳户:徽州區財政局,開户行:×××農行;帳號:   )用於項目前期費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  日內,支付  萬元人民幣,與乙方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佔有公司  %股份並辦理工商變更註冊登記事宜。

3.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公司註冊資金增至   萬元。

4.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的資金投入和項目選擇。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態、旅遊農業開發園區經營由項目公司負責,社會事務,政府服務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鎮人民政府負責。

2.甲方兑現已出台,今後將出台的各項優惠政策,為乙方及項目公司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義務,應雙倍返還定金,退回已收款項並賠償乙方其他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往返出差費用、住宿費用、交通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用等),合同終止。

2.因乙方應未按期履行義務,則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終止。

五.其他條款:

1.雙方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不成,可提起訴訟並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略)

科技計劃項目合作協議 [篇2]

項 目 合 作 協 議

甲方:石家莊天合綠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石家莊禾牧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以下簡稱合夥人)自願合夥從事農業科技開發項目的投資。(從事無公害蔬菜種植、生態養殖、生態農業旅遊觀光)。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現就具體合夥事宜達成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二條、合夥宗旨

1、團結互助、和諧包容;齊心協力,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個人利益服從合夥利益。

2、合夥人出資的所有財產屬於合夥企業共同所有,合夥財產統一管理、調度、安排,任何人不得侵佔、挪用。

3、合夥財產僅限於在全體合夥人有效決定後,才可以清算、分割和分配紅利。

第三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該項目投資總預算為人民幣叁佰萬元整200萬元。

2、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人民幣 100 萬元。甲方的出資佔合夥投資總額的50%;

3、乙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人民幣 100 萬元。 乙方的出資佔合夥投資總額的50%;

第五條、合夥人利潤分配

1、乙方開始贏利後,每筆業務乙方須給予甲方4%運營費,3%服務費,3%管理費,剩餘的90%作為乙方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項目經營期限為60年。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 2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2、經合夥人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可以修訂、補充、完善合夥協議。

3、本合夥協議由合夥人協商一致制訂,自合夥人簽字生效,生效後對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簽訂地點

協議時間: 2015 年 4 月 日

標籤:協議 計劃 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