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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小作坊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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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商店,小作坊承諾書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並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並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並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監管單位:

監管人員:

承諾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加工小作坊承諾書

生產單位:

生產產品:

一、加工經營場所有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距離廁所、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加工經營場所周圍環境乾淨,加工場所內不得放置有毒有害物品、個人生活用品,與生活區應有效隔離。

三、配備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存放和生產經營的設施設備,設備使用前和使用後及時清潔,採取有效的防塵防蠅措施和易清潔加蓋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四、配備食品及食品原料存放設施,離地離牆達到10cm以上,離取暖、排污管道達到30cm以上。

五、加工製作場所和麪機、面案、烤箱等前加貼1.5m以上淺色、易清潔、防火牆裙。

六、至少配備清洗、洗手的防鏽、易清潔的兩個水池。

七、用於清洗、擦拭面案、隔熱等的抹布實行分色(清洗白色、擦拭面案黃色、隔熱藍色)管理,嚴格分開使用,懸掛使用。

八、盛放(覆蓋)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應無毒、無害、清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九、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工具拿取,做到貨款分開。

十、採購食品及食品原料應索要供貨商有效的許可證、營業執照、銷售票據(一票通)、檢驗(檢疫)報告,建立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

十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建立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實行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保存,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

十二、加工製作裱花糕點的應設置獨立的裱花間,配備更-衣、洗手消毒設施,裱花間地面、牆壁、屋頂應光潔、易清潔,並安裝空氣、操作枱面紫外線消毒燈。 十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十四、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穿戴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加工銷售過程中不得配戴飾物。

食品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規範食品生產加工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建立統一開放的、競爭有序的食品生產加工市場秩序。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本企業特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規範生產,認真履行生產者的義務。自覺接受政府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安全負全部責任,承擔因本單位食品安全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

二、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的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等滿足生產加工需要並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保證生產食品安全、無毒、無害。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並建立健康檢查制度,保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

三、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食品原輔料、生產加工容器及包裝材料和食品添加劑採購索證索票、查驗登記等制度,嚴格按照標準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建立食品添加劑採購、使用登記和備案制度,及時向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使用食品添加劑發生變動時,及時做好變更登記。杜絕非法添加及濫用添加劑的行為發生。

四、建立健全食品出廠檢驗制度,按出廠檢驗項目進行定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五、建立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制度,嚴格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和處理記錄,並留存不合格食品處理影像資料備查。

六、配備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機構(人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配合開發區食藥監局、衞生等部門積極做好人員急救和事故責任調查工作,並立即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和設施設備等。

七、建立和完善售後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反饋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極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要求,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接受社會監督。

八、所生產的產品只在開發區區域內銷售。

請予監督。

承諾人(單位)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我公司(廠)在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中,為保證所生產的食品質量滿足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為公司(廠)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

2、食品加工過程嚴格、規範,避免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陳舊食品與新鮮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決不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陳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產加工食品,在採購食品原材料時向供貨單位索取合格證明,或者自行檢驗、委託檢驗合格。

4、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崗位質量責任制,加強質量考核。

6、保證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清潔、安全,對食品無污染。

7、食品出廠必須經過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廠,不銷售。

8、產品銷售區域最大不超出縣級行政區域,不進入商場、超市銷售,不超出承諾區域銷售。

9、自覺接受政府和羣眾的監督,不斷提高生產水平,不斷提高產品質量。

如發生違反食品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上述承諾,本公司(廠)及我個人願承擔職責範圍內的一切責任。

法人代表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注: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二份留企業(其中一份公開張貼),一份交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保存

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作坊鄭重承諾如下:

一、對購進的原料、輔料、食品添加劑,以及售出的食品有完整台賬記錄,並妥善保存,做到來源可查,流向清楚;

二、從業人員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

三、不使用非食品的原料或者變質的或者來源不明的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四、不添加非食用物質,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五、不生產銷售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六、從事已登記備案的傳統食品生產加工,不生產銷售未登記備案的食品;

七、生產的食品僅在本鄉(鎮)、街道、村等行政區域範圍內銷售;不在中、國小校周邊銷售;

八、生產的食品不進入學校食堂、超市、商場、批發市場及連鎖店等食品集中交易場所銷售;

九、生產的食品每季度至少送一個批次到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並將檢驗報告送備案部門留存。

本作坊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所在地政府、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機關各存一份)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作坊鄭重承諾如下:

一、生產加工環境、生產條件、從業人員等達到食品質量安全基本要求;

二、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三、不生產銷售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四、不生產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感官性狀異常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不使用未經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不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生產食品;

六、從事已登記備案的食品種類的生產加工,不生產銷售未登記備案的食品。

七、生產加工的食品在本鄉鎮、街辦範圍內銷售,不進入食堂及連鎖店、超市、商場、批發市場等場所銷售。

八、不生產銷售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本作坊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處罰。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蓋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標籤:承諾書 小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