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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地承諾書範文

書信函1.34W

甲方: (鎮) 村

臨時用地承諾書範文

乙方:

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畜禽養殖用地在期滿後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興辦畜禽養殖業,需使用本村的土地作為畜禽養殖用地,用地總面積 畝(以國土局實測為準)。

二、畜禽養殖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只能在畜禽養殖用地上修建簡易性的建築,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構築物。

四、在用地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築物,及時清理廢棄物,並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及結合羣眾意見,恢復土地原貌,並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村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養殖户):

年 月 日

臨時用地承諾書

會東縣國土資源局:

承諾人:

地址:

我公司向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臨時用地42.5畝,土地坐落於******,用於探礦臨時堆場,就臨時用地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一、 以上臨時用地面積,我公司承諾不蓋建任何永久性建築,使用

期限內,若遇國家建設、公益事業需要,無償拆除。

二、 以上使用面積,我公司承諾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不超佔,不改變用途,若有違反自願接受法律的處罰。

三、 以上臨時用地使用期為2年,使用期限後,我公司自願拆除並

恢復土地原狀,若還需使用,我承諾重新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若使用期滿未拆除,也未重新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自願按違法用地接受處罰。

承諾人:********

2015年3月26

臨時佔用綠化用地文明施工承諾書

武漢市**區園林局:

現就 工程臨時佔用綠化用地事宜作文明施工承諾。

施工期間不擅自擴大佔地面積、延長佔地時間;現場工程垃圾、渣土和生活垃圾在圍擋範圍內分類、集中堆放,並及時密閉清運;保證施工區域及周邊環境整潔;施工結束時,工完場清、有序退場,按原貌恢復綠化。

施工前向園林部門繳納文明施工保證金人民幣 。施工退場時雙方檢查確認合格後退還,不計息,否則作為清場費抵扣。

業主單位:

法定代表(代理人):

施工單位:

法定代表(代理人):

年 月 日

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整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後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准後,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取),於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築,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構築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築物,及時清理廢棄物,並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並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後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於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築物。

九、經批准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於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用地協議書

甲方(用地單位、人):

乙方(土地權屬單位):

甲方為了舉辦,需要臨時使用乙方位於(土名)土地平方,四至界址見附圖。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及縣政府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範圍內的土地臨時使用年,從縣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日期開始計算。

二、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土地補償費:

土地類別

面積

補償年產值

補償年數

補償金額

備註

補償總金額

萬千百拾元角分

甲方應補償給乙方金額,應在縣人民政府正式批文下達後十五天全部付清。

三、臨時用地期滿或取完沙、石、土料,甲方應負責及時墾複回耕地或挖成標準魚塘,按時交回乙方耕作使用,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送上級審批單位一份存檔。

甲方(用地單位、人)代表:(簽章)

乙方(村民小組)代表:(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