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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協議書(彙編15篇)

書信函1.5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遺產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遺產協議書(彙編15篇)

遺產協議書1

甲方(系被繼承人兒子):

身份證號:

乙方(系被繼承人配偶):

身份證號:

丙方(系被繼承人父親):

身份證號:

丁方(系被繼承人母親):

身份證號:

上述各方作為的法定繼承人,就名下財產分割事宜,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繼承所發生的原因

年月日,【女,身份證號:】因死亡,逝世於。現就名下遺產問題,各方經協商同意按本協議約定處理。

二、對被繼承人名下遺產、財產享有權利的人員的確定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確定有且僅有以下人員對財產享有權利,並有權要求對名下財產有權要求進行分割、分配:

1.乙方是生前配偶,對婚後財產享有共有權利。現乙方自願放棄與婚後財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登記在名下的房產及其他財產全部作為的遺產,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進行繼承,並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房產變現的款項。

2.各方確認至今沒有發現生前立有遺囑或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甲方、丙方、丁方與乙方是法律規定的全部法定繼承人,對屬於本人的財產或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各方確定不再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無遺漏其他繼承人。

三、各方承諾

各方經協商按本協議約定財產分配方案對名下財產辦理財產繼承分配後,一旦發現被繼承人生前就遺產曾立有遺囑或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還有其他繼承人或有應當依法繳納的税款和需要清償的債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均自願承擔返還其他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和承擔應履行的義務,對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四、被繼承人名下遺產繼承分割/分配約定

1.存款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乙方自願放棄對名下全部存款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名下銀行的全部存款均作為遺產,各方一致同意名下所有存款按丙方%份額、丁方%份額繼承,具體金額以銀行存款實際金額為準。甲方、乙方自願放棄對所有存款的繼承。

根據法律的規定,乙方名下婚後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財產,享有%份額的權益,應當作為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現作為法定繼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婚後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財產主張任何權利。

2.被繼承人婚前不動產

(1)名下位於【房地產權證證號:,房地證字第號,房屋用途:商場,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該套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屋由丙方繼承。甲方、乙方、丁方均自願放棄對該套房屋的繼承。

(2)名下位於【房地產權證證號:,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該套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屋由甲方繼承%份額、乙方繼承%份額、丙方繼承%份額、丁方繼承%份額。

各方一致決定將該套房屋出售,該房出售所得價款在支付税費、中介費、辦證費、公證費、律師費、房屋管理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後,按照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將剩餘款項分配給各方。

各方一致同意該套房產按份額辦理繼承過户手續取得不動產權證後公證委託(女,身份證號碼:)辦理該套房產後續的出售過户手續。該套房產出售的款項在扣除墊付的房屋管理費、律師費等應當扣除的各項費用後,按照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將剩餘款項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賬户。

3.被繼承人婚後不動產

(1)名下位於【不動產權證號:,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2)名下位於【不動產權證號:,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3)名下位於【不動產權證號:,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具體繼承分配處理辦法: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乙方自願放棄對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名下以上三套婚後房產均作為的遺產,各方一致同意該三套房屋由甲方繼承%份額、乙方繼承%份額、丙方繼承%份額、丁方繼承%份額。

各方一致決定將該三套房屋出售,房屋出售所得價款在支付税費、中介費、辦證費、公證費、律師費、房屋管理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後,餘款由甲方繼承分配%、乙方繼承分配%、丙方繼承分配%、丁方繼承分配%。

各方一致同意該三套房產按份額辦理繼承過户手續取得不動產權證後確定公證委託(女,身份證號碼:)辦理該三套房產後續的出售過户手續。該三套房產出售的款項扣除墊付的房屋管理費、應支付的律師費等應當扣除的各項費用後,應優先償還名下對外債務萬元(目前僅知道的債務數額,若後續有發現新的債務,亦需要予以優先償還),餘款按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進行分配,直接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賬户。

(4)除已經知道的名下的上述房產,暫未發現存在其他房產。若後續名下有發現新的'房產或房產份額,屬於婚後的,則按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進行繼承分配;屬於婚前的,則按照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繼承並分配。甲方繼承取得的財產由乙方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男,身份證號)共同監管。

4.被繼承人投保的保險權益約定

(1)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險【保險單編號:,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100%歸屬於。

(2)在保險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險單保險協議號碼:,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丙方%、丁方%】。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歸屬於丙方、%歸屬於丁方。

(3)在保險有限公司投保的【保單編號:,指定受益人為】。該保單的保險利益的100%歸屬於。

(4)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險單保單協議號碼:,身故受益人:法定。】。該保單的保險利益按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享有並進行分配。

5.被繼承人名下的車輛

名下的粵豐田車輛,各方一致確定由繼承。

6.股權

(1)持有有限公司%股權【註冊資本萬元】;

(2)持有有限公司%股權【註冊資本萬元】;

(3)持有有限公司%股權【註冊資本萬元】;

目前查詢到名下持有上述股權,由於尚未與上述相關公司最終確定所持股權的股權出資情況及實際持有、歸屬、股東權益等事項,因此以上股權(或權益)是否可以繼承以及繼承分配的比例,需待各方與上述相關公司最終確定後,由各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繼承名下的上述股權或股東權益。

7.其他財產

如發現名下依法享有的其他財產(或財產份額),婚前財產按各方%份額進行分配,如屬於婚後財產,乙方自願放棄對名下婚後財產的共有權利與權益的主張,自願將名下婚後財產全部作為的遺產,按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進行繼承分配。甲方繼承取得的財產由乙方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男,身份證號)共同監管。

五、被繼承人名下的債務償還

1.現有名下債務金額:萬元。具體如下:

年月日,向借款萬元,未償還。

2.如將來發現有其他債務,則列入債務。

3.乙方名下沒有需要承擔的夫妻共同債務。

4.債務的償還安排:各方同意應承擔的債務首先用名下婚後的處置後的款項予以償還。名下婚後的遺產不足償還債務的,依法律規定處理。

5.財產分割或分配後發現的債務承擔,按各方取得被繼承人財產的比例進行承擔,繼承人承擔債務最高以繼承的財產為限。

六、其他相關事項

1.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遺產繼承、分割、分配時,如需要各方配合辦理取款、過户等手續的,各方應予配合。相關手續費、税費按對應財產的分配比例由獲得財產的各方承擔。如由一方或多方先行墊付手續費、税費、律師費等款項的,則首先從處置財產的價款中優先返還。

2.甲方屬於未成年人,因此,其所分割或分配所取得的財產,各方均應予以保護,不得擅自處置或使用其財產。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項指定由乙方和丙方、丁方指定的(男,身份證號)另行開設共管賬户共同監管,當甲方年滿18週歲時解除監管,監管人將監管所有款項解除監管,並交付給甲方。為防止監管人出現意外給監管帶來不便,指定(男,身份證:)為預備監管人,指定(女,身份證號碼:)為預備監管人,當監管人出現不宜監管、無法監管的情形時,由預備監管人接替監管人繼續實施對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項進行監管。

3.甲方跟隨乙方共同生活,乙方應審慎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4.名下房產的管理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代為墊付,待房產變現後,在變現款項中優先予以扣除返還。

5.根據法律的規定,乙方名下的婚後財產,享有50%份額的權益,應當作為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現作為法定繼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的財產主張任何權利。

6.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指定的接收財產分配款項的銀行賬户為:

甲方指定收款賬户,户名:,開户行:,賬號:,(因繼承取得財產所分配的款項全部匯入該賬户,並由與共同監管,監管期間自監管賬户開設至年滿22週歲為止)。

乙方,開户行:,賬號:。

丙方,開户行:,賬號:。

丁方,開户行:,賬號:。

7.本協議為各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丁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遺產協議書2

繼承人: ,男,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長子

繼承人: ,男,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次子

繼承人: ,男,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三子

繼承人: ,男,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四子

繼承人: ,男,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五子

繼承人: ,女,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長女

繼承人: ,女,身份證號: ,被繼承人之次女

遺產人(被繼承人): ,繼承人之父,於 年 月 日逝世。遺產人(被繼承人):張瑞英,繼承人之母,於20xx年4月20日逝世。

現繼承人本着友好協商、和睦共處的原則,經全體家人協商一致,對鄢源秉、張瑞英的遺產繼承分配達成如下協議:

一、遺產人 、 留有福建省 自建房屋及空地等遺產(具體佔地面積及建築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由五個兒子長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共同繼承,平均分配。

二、長女 、次女 自願放棄繼承遺產權利。

三、此前所有有關遺產分割的'協議及條款同時作廢。

四、以上條款七個子女均無異議。

五、本協議經繼承人或繼承人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八份,協議人各執一份,留檔一份。

協議人簽字確認:

長子: 代理人:

次子: 代理人:

三子: 代理人:

四子: 代理人:

五子: 代理人:

長女: 代理人:

次女: 代理人:

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遺產協議書3

男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200年月日雙方相識戀愛,200年月日登記結婚。為保障自己在百年歸世後,對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響,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據《婚姻法》第19條、《繼承法》第16條規定的精神,雙方經深思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現有財產雙方確認現有財產狀況如下:1、個人財產:2、夫妻共同財產:

二、獨立繼承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於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於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為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三、效力及權利限制雙方同意賦予本合同內容具有遺囑繼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無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二款事由的情況下,不得再立遺囑處理遺產,否則,後立之遺囑無論是否公正,均屬無效遺囑。同時,也不得通過贈與行為而使本協議內容落空。

四、無效遺囑與贈與為保障本協議書第二條內容的實現,雙方同意賦予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有依據本協議內容請求法院確認下列行為無效之權利:1、價值1萬元以上的贈與行為;2、死亡前半年內價值1000元以上的贈與行為;3、本協議之後所立遺囑;4、其他使本協議書第一條內容無法實現的其它行為。但上列行為是經雙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則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男方:女方:

二oo年月日

遺產協議書4

甲方(遺贈人):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第二條 乙方應於每月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

第三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去世後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接受遺贈。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作為甲方遺產,按法定繼承程序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分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該財產損壞或者贈與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五條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付。如果連續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遺產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己方: ,身份證號: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雙方的兒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雙方的女兒。甲方與 年 月 日過逝,在生前並無遺囑,也並未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根據民法典,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丁、戊、己四方放棄遺產繼承權一事與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當地民俗,乙方與丁、戊、己四方確認放棄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的所有繼承權,同意所有遺產由丙方繼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後不能就所有遺產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丙方同意繼承甲和乙方所有財產(包括地產、房產及其他所有財產)。

3、在辦理遺產產權過户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税費及公證費由丙方負責。

4、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5、本協議經乙、丙、丁、戊、己五方簽字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執一份,辦理公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丙 方: 丁 方:

日 期: 日 期:

戊 方: 己 方:

日 期: 日 期:

見證人:

公證機關:

日 期:

遺產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根據我國《繼承法》、《婚姻法》規定,對甲父、乙夫的.遺產進行分割,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全部遺產為房產_處,價值人民幣__萬;銀行存款人民幣__萬元;兩項合計人民幣___萬元。

二,首次分割,乙取得自己的法定份額全部遺產的50%,包括房產、銀行存款,共計人民幣__萬元。

三,剩下的50%再次分割,甲與乙共同平分,雙方各自應得遺產數額__萬元。

四,房產由乙取得,甲方應得的房產價款與銀行存款在本協議簽訂後30日內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年、月、日

遺產協議書7

被繼承人:xx,原身份證號碼:xx

繼承人:xx,身份證號碼:xx

xx,身份證號碼:xx

xx,身份證號碼:xx

xx,身份證號碼:xx

被繼承人已於20xx年1月30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亦未留下任何遺囑,現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承諾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份額。

二、各繼承人確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為:位於xx面積為x平方米的房屋(暫未辦理房屋產權證)(下稱:該房屋);xx村合作社的股權共10股(下稱:該股權)。

三、各繼承人一致確認,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各繼承人共有。各繼承人同意由繼承人張xx、張xx在該房屋中繼續居住至20xx年12月31日。自1月1日起,由繼承人張x業居住。若該房屋被拆遷,則拆遷補償款由繼承人各佔25%。

四、該股權中的'由繼承人張xx佔4股,張x青佔2股,張x聰佔2股,張x業佔2股。

五、若被繼承人留下債務,則由各繼承人共同承擔。

六、若有繼承人實施侵害其他繼承人合法繼承權的行為,則取消其繼承份額,該份額由其他繼承人依法繼承。

七、本協議自各繼承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可通過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各繼承人有權起訴至遺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各繼承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繼承人:繼承人:

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遺產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就遺產分割事宜,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簽訂背景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因_____原因,逝世於_____。上述各方均為逝者的子女,現就被繼承人遺產問題,各方經協商同意按本協議處理。

二、遺產分割安排

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樓東户的房產,該房產拆遷之後置換了一處還建房。該還建房歸_方個人所有。

三、其他

本協議一式伍份,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遺產協議書9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方與乙方充分協商,本着公平、合理、公證的原則,甲方將所屬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產權明細的房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附屬設施等資產轉讓給乙方。具體轉讓協議如下:

一、房屋

甲方將下列房屋轉讓給乙方:

1、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1#1-3層,產權證號莊單字第200803275號,建築面積:2103.30㎡辦公樓;

2、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2#1-3層,產權證號莊單字第200803277號,建築面積:20xx.38㎡辦公樓;

3、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3#1-2層,產權證號莊單字第200803278號,建築面積:4630.41㎡生產車間;

4、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4#1-2層,產權證號莊單字第200803279號,建築面積:1373.56㎡倉庫;

5、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5#1-2層,產權證號莊單字第200803276號,建築面積:899.44㎡宿舍;

五幢樓房屋面積共計:11042.09㎡。

二、土地及四周圍牆

1、甲方將位於莊河市吳爐鎮小房身村的土地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證為莊國用(20xx)第0705號工業用地,使用權面積:26700.01㎡。土地約合40畝。

2、與土地相連的四周圍牆、大門隨同土地一起轉讓給乙方。

三、附屬設施

甲方將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的同時,其轄區內的地上附着物包括電力設施、供暖設施、供水設施等隨同房屋、土地一併交付給乙方,其價款包含在轉讓總價款之內。

四、轉讓期限及價款

1、轉讓總價款為貳仟萬元。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生效時,甲方將房屋、土地等產權證及所需辦理過户的全部手續交給乙方,同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貳仟萬元。

五、責任保證

1、甲方必須在兩個月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土地等設施過户手續,辦理相關的'過户税費全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逾期沒有辦理完過户,每月須向乙方按轉讓資金總額貳仟萬元以人民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2、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資產保證產權明晰,沒有糾紛。如發生糾紛,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概不負責。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全額轉讓金,並按全額轉讓資金承擔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由莊河市人民法院判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遺產協議書10

甲方:

哥哥(姓名)_________, 男,___歲,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弟弟(姓名)_________, 男, ___ 歲,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的父母分別於1993年9月、20xx年7月病逝。有祖業房產宅基地一處,坐落在聊城市東昌府區古樓辦事處東關雙街64號,面積為277.73平方米。證號為: 柳園甲(89)字第3240號。此處房產在1978年6月8日,父親張學成(身份證號碼: )、 母親李玉蘭(身份證號碼: )現場主持,見證人叔叔張汝璽執筆進行分割,甲方(哥哥張連元)、乙方(弟弟張奎元)二人在現場,經過平等協商後簽字並已在家庭內生效。分家後,乙方張奎元於1986年、1990年對分割的舊房子分別進行翻建。現在,我們居住的地段有開發的可能,特別是甲乙雙方兄弟二人年歲已高。為了避免以後給下一代造成麻煩,經過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繼續執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張汝璽見證、甲方、乙方 平等協商後簽訂的.分家協議。宅基地面積一分為二,甲方、乙方分別擁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雙方在各自擁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負責經營建造、翻修的房產 產權歸自己所有。

3.如果以後政府徵用或開發商開發,接受補償時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產權優劣各自接受補償,互不牽扯。

4.根據上述三條款,以後政府徵用或開發商開發時,如果提供回遷樓,各自按自己的產權享受回遷住房或接受補償。

五、雙方並約定其兄張連元的兒子張林、張奇為財產繼承人,張奇代理辦理相關手續;張奎元的兒子張東生為財產繼承人,並代理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條款經公正處公正、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委託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託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遺產協議書11

被繼承人: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於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北號房屋一套;位於北京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元。

六、位於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於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所有。

七、應收債權元歸所有;位於號房屋歸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區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3、遺產分割協議書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於年月日因病不治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各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

二、各繼承人在承諾遵守被繼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籤署本協議,並承諾有關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反悔。

三、各繼承人確認,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為:位於市區號房屋一套,面積為

四、被繼承人之妻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並同意百年之後自己對該房屋的財產份額也由繼承人繼承。

五、被繼承人之子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繼承人在世時由其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權,百年之後由繼承人享有對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同時因該套房屋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也由一併繼受,與其他繼承人無關。

七、被繼承人的其他遺產或所負債務由各繼承人另行協商,本協議書不予涉及。

八、本協議在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市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繼承人執一份。

十、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繼承人:繼承人:繼承人:

簽約地點:市區號

簽約時間:

遺產協議書12

遺產分割協議書

甲方:楊波、楊梅(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班向蘭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系繼子女與繼母關係,甲方的`父親楊明生在世時與乙方班向蘭同居生活數年時間,20xx年元月25日患病,經送興義市人民醫院搶救治療無效,於同月30日死亡,其死後留有遺產,與黃生良轉讓得位於復興鎮水利局一樓一套私有住房和存款205293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

一、楊明生與黃生良轉讓得的位於復興鎮水利局宿舍樓一樓一套私有住房歸楊明生與前妻生育的長子楊波所有。

二、楊明生有存款205293元,除留尚欠興義市人民醫院楊明生醫療費陸萬元和償還楊明生去興義市人民醫院治療時與其父借得貳仟元,與其妹楊小

菊借得貳仟元,以及留給楊明生父母各壹萬元作養老金,餘下部份分班向蘭得伍萬元(其中包括楊林拿給楊明生到興義醫療費捌仟元在內)。楊波和楊梅得柒萬壹仟貳佰玖拾叁元。

三、楊明生生前還有產生的債權債務由楊波享有和承擔。

四、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印後即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給對方造成損失,由反悔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據。

甲方(簽名蓋印):

乙方(簽名蓋印):

20xx年2月29日

遺產協議書13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於 年 月 日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 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

一。

四、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位於 房屋一套,房產證號為 。

五、位於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於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 折價補償給繼承人 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繼承人 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各繼承人執一份,調解人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年 月 日

遺產協議書14

甲方(父母方):彭英愛,女,漢族 香港身份證號碼:p0(4),英國護照號碼: 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村英國華僑

乙方(兒子方):張活飛,男,漢族 香港身份證號碼:r(3) 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村英國華僑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為座落於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的`拆遷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房屋為被拆遷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原為彭英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房屋權利人為乙方張活飛,歸乙方張活飛所有,為乙方張活飛的個人財產。

第二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權利。

第三條:本協議效力約定: 除雙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雙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它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四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三份內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深圳市羅湖區向西路向景樓15號一樓。

見證人:

遺產協議書15

現户主:__ 妻:

現住平涼市崆峒區新民北路團結巷37號,經房主馬榮義與妻子 商議,將新民北路團結巷37號院子由其孩子所繼承並修善改造:

繼承人:長女:__

二女:

三女:

四女:

父母雙方與孩子一致商議通過繼承贍養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孩子無任何理由推託贍養義務,共同料理兩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終。

二、房屋改造為一門四户三層格式,面積勻等,每户現定價為起始10萬元,(注:工程錢不夠時再平均續拿),面積按院內實際尺寸為準。

三、修善改造後的`房屋如遇國家及開發商拆遷,每户房屋賠償面積為(90-100平方米)範圍內,不能無理取鬧。

四、每户賠償注(90-100平方米外)所摺合的面積按國家和開發商所開發的價格摺合人民幣,為兩老人所得,其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強佔強拿。

五、父母、孩子要和睦相處,與事要共同商議,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轉讓變買。如私自轉讓變買,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權收回。

七、以上商議以由父親馬榮義,母親___

長女: 夫:

二女: 夫:

三女: 夫:

四女: 夫:

共同商議表決無異議。

八、此協議一式五份,簽字蓋章有效,並起法律效力。

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