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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戰略合作協議書合集5篇

書信函2.32W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戰略合作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戰略合作協議書合集5篇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1

甲 方:xxx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文交所”)

乙 方:xxx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名家典藏”)

鑑於xxx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文交所”)是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文化產權交易機構,專注於版權、股權、物權以及文化藝術品等各類文化產權交易,作為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重點支持的文化產業資本市場、產權交易基礎市場,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xxx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家典藏”)在諸多文化領域已耕耘多年,專業性強,資源比較深厚,匯聚了國內外豐富的文化資源,擁有固定的客户資源、豐富的項目資源。

甲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同意在本協議明確的領域內發揮各自優勢,開展合作。為了指導和規範合作過程中的有關責任和義務,更好地開拓性發展,特簽訂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內容

(一)合力打造文化旅遊投融資業務模式,為文化企事業單位和文化經營機構提供融資服務,促進湖北文化產業發展。

(1)甲乙雙方應為此成立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處理雙方

之間需要共同確認和配合的事務。

(2)甲方負責提供融資渠道、搭建融資平台,為乙方提供國內外融資、併購、私募、期權發行、債券發行、資產管理、產業基金設立與管理等專業諮詢與協調服務。

(3)乙方利用自身優勢瞭解本區域文化企業的融資與資本運作需求,積極向甲方有針對性地推薦,並共同開展相關投融資服務。

(4)甲方雙方共同研究本地區文化企業和文化藝術機構等的融資需求,按其主業類型、經營規模、融資種類等進行分類,建立共享的投融資項目數據庫。

(5)甲方負責提供分類標準及評估體系,乙方提供企業信息,建立雙方共用的企業資料數據庫,以便為目標對象提供高效、專業的投融資服務。

(6)時機和條件成熟時,共同開發文化藝術金融產品,提供新型的文化藝術產業資本服務。

(二)共同開發文化藝術品交易市場以及文化名家的推介工作。

(1)共同研究和開發文化藝術品交易市場,雙方就設立文化藝術品交易市場和項目時,共同分析行情、制定項目方案。甲方在項目申報、經費籌措以及政策等層面給予指導;甲方在辦公場地、吸納會員等方面給予乙方支持;乙方充分利用行業優勢,在市場分析、招商等方面給予合作。

(2)共同進行名家包裝、推介方案制定及工作實施。甲方利用品牌及公信力優勢,具體以甲方名義進行湖北名家包裝、推介活動。

利用乙方自有會員渠道、自辦雜誌和媒體,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和平台支持。

(3)利用乙方自有行業優勢,為甲方確定包裝推介的湖北名家,提供市場價值分析、認可度以及發展空間等經濟型分析報告。

(4)利用雙方自有展覽場地與媒體,共同舉辦會展等推介活動。

(5)涉及到的活動經費等,甲乙方本着風險共擔、收益共享原則進行協商。

(三)緊密合作,共同提升自我企業品牌形象,積極創新業務模式,探討發展思路,助推雙方提升行業競爭和品牌影響力。

(1)甲方根據本地區企業或會員的需求,雙方聯合有針對性地組織舉辦投融資培訓班與資本市場座談會。

(2)可共同舉辦藝術品風險投資區域論壇及項目對接會等活動。

(3)共同籌建文化藝術品投資俱樂部,大力開展俱樂部活動。

(4)共同打造《xxxx》雜誌,甲方提供高端發行渠道等服務,助推《xxxx》稱為業界高端和知名媒體。

二、合作準則與保密

(一)在合作中,甲乙雙方原則上各自承擔所需經費,特別的經雙方協商的以協商確定的條款為準。

(二)甲乙雙方對客户進行服務時,對獲知的客户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的義務。

(三)未經對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泄露本協議內容、對方商業祕密和相關資料,但根據法律規定,有關部門有權獲知的情況例外。

(四) 業務合作中,雙方均應堅守職業道德、尊重對方商業習慣等,不得影響和干涉對方的經營活動。

(五) 甲乙雙方合作的風險承擔原則是:在業務合作過程中,雙方各自承擔其系統性風險,雙方均不對對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受損失承擔責任。

三、其他

(一)本協議中文版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約定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章)

乙方:xxxx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xxxx文化產權交易所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xx]12號)和《關於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25號)精神,使政府宏觀調控和企業節能活動更好的結合起來,發展“低碳經濟”,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實現節能減排。雙方經友好協商,形成共識,簽訂框架協議如下:

一、甲方積極支持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切實抓好重點領域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成節能任務目標。

二、乙方作為行業內領先的節能服務公司,秉承綠色、低碳、節能、環保理念,通過先進的整體節能管理系統和創新的三方節能商業模式及國家大力推行的合同能源管理(EPC),積極參與支持推進大豐港經濟開發區的節能減排事業。為高耗能企業提供用於整體節能技術改造的資金和技術。

三、甲方具體負責協調有關縣(區)、重點耗能企業與乙方合作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雙方成立協調推進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協調在大豐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四、甲方於__年__組織港區重點用能企業舉辦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推介會,由乙方負責介紹合同能源管理(EPC)商業運轉模式和技術架構。

五、在推介會結束後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__加不同行業具有代表性且年綜合能耗__萬噸標煤以上的企業名單。乙方在接到上述企業名單後__個工作日內,排出能源診斷企業的具體實施日期,60日內免費完成相關企業能源診斷,形成初步解決方案,並對診斷企業的商業及技術祕密進行保密。

六、乙方在對__價企業能源診斷的基礎上,選取3 -5價節能潛力大的企業作為試點,進行技術架構論證,確認節能技術方案。乙方一企業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由乙方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實現的節能效益雙方按協議分享。

七、根據試點企業的節能成效。甲方進行總結推廣。

八、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伊犁納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為了推動伊犁州地區互聯網金融、信貸事業的發展,促進合作雙方企業的轉型升級,更好地為廣大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過雙方多次交流和互訪,鑑於雙方在投資理念、項目篩選標準、投資決策機制、增值服務等方面有極強的一致性和互補性,為切實加強溝通和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雙方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謀發展。

經友好協商達成本金融戰略合作協議書框架協議條款:

第一條 合作事項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擬在信息服務、財務顧問、資產託管、產權交易、擔保租賃、股權投資、搭建中小微企業及商户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共同註冊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信息服務公司,實現資源共享、共贏未來。

第二條 戰略合作關係的建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強,精誠團結,目標一致,實現跨越式發展。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係確立之日。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並對各自提供的信息、資源以及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服務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享有收益。

3.甲乙雙方在市場推廣、宣傳和企業運營過程中共勉互助、一路同行、緊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70%股權,乙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註冊成立企業的30%股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相關經營手續的正常辦理,如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對公賬户等,以及合作單位的業務授權、資源授權和相關協議等。

2.甲方負責公司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及負責人工作職責的協調和監督事宜。

3.甲方負責資料審核及風險控制,如資產評估,文件審閲,催收、回款。

4.甲方負責項目資金儲備,保證公司運營過程中根據市場需求有足夠的資金儲備量,並且保證其來源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

5.甲方負責公司啟動資金儲備,正式運營前的成本核算及正式運營前的費用支出。如辦公場地租賃費用、裝修費用、辦公設備採購費用、註冊資金等。

6.甲方負責公司股東章程、協議的制定,負責公司規章,員工職責等規範性制度的制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雙方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產品類型、業務知識的培訓及宣傳。

2.乙方負責行業信息彙總跟新,市場調研,競爭對手分析,營銷策劃,營銷話術標準等文案。

3.乙方負責公司經營項目、全線業務的營銷推廣,以及業績指標的達成。

4.乙方負責業務部門的人員組建、篩選、培訓、考核。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組建到正式運營期間的任何需求服務。如裝修跟進,辦公場地及設備的日常維護等。

6.乙方需服從並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第五條 申明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調研、資源儲備等因素綜合考量,共同協商擬定公司經營目標,運營項目,產品類型,業績指標。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甲乙雙方參考行業標準及公司經營理念等因素協商擬定公司組織架構,員工薪資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公司的運營項目、業務體系、產品的最終解釋權及法律效應歸屬於甲方。 科技金融,共贏未來。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指之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對方採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術經營信息。

2.甲乙雙方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祕密,只能用於共同註冊成立公司的發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股東會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分歧或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或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本協議保密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全面、適當履行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任何不履行本協議或該履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一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的任一締約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必要時,相對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並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但該解除協議的意思表示應書面通知相對方。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九條 協議之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 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3.不可抗力,如遇戰爭、停電、罷工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地震、火災、海嘯等自然災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執行情況,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決定協議的暫緩或終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4

首先,必須瞭解什麼是戰略:

戰略” 最初指的是軍事戰略,只用在軍事領域。其本義是對戰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

(對戰爭的謀劃有兩種:局部性、短期性、具體性的謀劃是戰術,而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的謀劃是戰略。軍事戰略、軍事戰術和軍事技術都是軍隊不可缺少的東西。它們各有各的特點,也各有各的用處;既互相對立,也互相依存。)

後來,“戰略”這個詞的詞義被人們引申了,目前至少有三種引申義:

第一種引申義指的是對企業競爭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如:企業競爭戰略。

第二種引申義突破了企業競爭領域,泛指對各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例如,中國經濟發展戰略,某些城市或地區經濟發展戰略,某些行業或產業發展戰略,某些地區招商引資戰略,某些企業的發展戰略、營銷戰略、技術開發戰略,以及戰略重組等等,就是對“戰略”第二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

第三種的引申義,指的不再是對某種行為的整體性、長遠性、基本性謀劃,而是指謀劃出來的某個重要結論。例如,我國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走出去”戰略、“城鎮化”戰略、“西部地區大開發戰略”、“人才戰略”,以及許多企業提出的這個戰略、那個戰略,就是對“戰略”第三種引申義的具體運用。

戰略就是在競爭中做出取捨,其實質就是選擇不做哪些事情。

其次,框架是對特定應用領域中的應用系統的部分設計和實現,它定義了一類系統(或子系統)的整體結構。

它提供了一種規則,一種意向,一種避免矛盾升級和解決衝突,共享利益的原則。

第三,合作協議就是雙方合作的書面合同,一般會明確雙方的責任很義務,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一是雙方同意將對方作為各自事業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

二是雙方同意在相關領域開展廣泛、深入的合作;

三是互邀參與有關合作領域的技術科研開發、建設和技改等工作;

四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

五是雙方高層建立不定期會晤和溝通機制。

戰略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戰略合作協議由上列各方於

鑑於:

1、xx 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 xx 產品(或服務)供應商。

2、×××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銷售磁條卡、智能卡、智能卡終端接口產品、校園系統集成、髮卡系統 及設備、 安全認證產品等, 向顧客提供該產品最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決方案, 業務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園、電子政務、高速公路等領域。 3、雙方都擁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銷售通路和客户資源,雙方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和兼容性。 故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伙伴 關係的規則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充分發揮各自網絡和業務特點,在業務捆綁、 市場營銷、產業推動等多個領域開展強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促進雙方產品與服務的延 伸和發展。

第二條 合作領域 雙方一致同意致力於在以下產品或服務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三條 合作內容 雙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資源和專業技術及經驗為基礎,在前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與支 持、客户服務、網絡支持、信息轉接等方面進行廣泛合作, 共同開拓市場。

1、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開展業務創新和市場宣傳合作,共同策劃組織 市場營銷活動。

2、雙方同意將對方的公司信息鏈接到自己網站的“合作伙伴”欄目中,並在一切可能的宣傳渠道,如展會、 網站、分支機構、新聞發佈會等,加入對對方的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推廣。

3、 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持和優惠待遇。 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 ××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產品(或服務) 。 產品 (或服務) , ; 。 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4、雙方在現有優勢業務間開展合作,將雙方的產品或服務設計成豐富的捆綁組合,並通過產品或服務的組 合或捆綁,為客户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對方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雙方均享有優先合作權。

5、雙方在市場營銷中相互支持,實現資源互換。一方接洽的項目需要另一方產品或服務配合時,應優先考 慮跟戰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對各自獲知的招標項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戰略合作伙伴的產品或 服務,並根據客户需求,以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的方式共同投標,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務,以實現客户資源的共享。

6、一方對於從市場或客户獲知的有關另一方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予以及時的反饋,互相推進產品或服務的改 良。

7、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開展人才交叉培訓合作。

第四條 溝通渠道

1、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暢通以及信息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 l 協調小組的組成: l 協調小組的職責:

2、對於具體合作項目,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項目組,負責具體合作項目的運作。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戰略合作關係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以各自 的名義經營並對外承擔責任。

2、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係。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 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並且對外稱其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户提供產品或服務,並對各自的產品 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 知識產權

1、雙方對各自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祕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權與使用權,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導致上 述知識產權的共享。未經一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認為基於本合作協議而對另一方的知識產 權享有任何權益。 2、相互協作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的合作。一方獲悉的任何侵犯戰略合作伙伴知識產權的行為,應適時告知另 一方。

第七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於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後,只要該信息未成為公眾 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 第 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作期限

1、雙方致力於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 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項目協議或協議,直至協議或協議履行完 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無自身過錯的情況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盡一 切努力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並且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通知對方並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合作期間雙方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 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集團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5.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5.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5.1.2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 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 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 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8.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8.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 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 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元。(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

年 月 日

標籤:協議書 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