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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住宿承諾書

書信函2.86W

因___________班 同學及家長的強烈要求,住宿校外。為了加強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分清安全管理責任。

校外住宿承諾書

學生及家長作出如下承諾:

一、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的教育管理負責。在走讀期間家長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1.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因校外住宿而導致的人身、財產、交通、飲食等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全權負責。

2.家長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的作息時間安排,督促子女認真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假如學生和家長提供給學校的資料信息不準確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承擔。

3.走讀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有家長負責。學生放學後,到網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打架鬥毆以及酗酒等有危險性活動出現的事故有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家長一定向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產生的一切安全以及其他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走讀生的職責

1.走讀生辦理走讀胸卡,離、入校要自覺接受門衞對佩戴走讀胸卡的檢查。除了參加學校、班級集體活動外,一律按時回家,不在校內外逗留。

2.走讀生入、離校時間已知道。

3.走讀胸卡由學工處辦理,若有遺失,及時申請補辦,走讀胸卡限本人使用,不轉借、造假。在籍就讀期間若有違規現象,由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此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到就讀結束之日止。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校外住宿應簽訂安全承諾書

本人是 系 班學生 ,按學院“關於學生在校外住宿的有關規定” 申請在校外住宿,特慎重承諾如下:

1.提供的在校外住宿的證明材料等相關信息真實可靠。

2. 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3.學校已經向我詳細説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承擔的責任,我承諾將加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一旦發生各類傷害事故,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承擔責任,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4、如果我的居住地點發生變化,我將立即向學校報告居住房屋的詳細地址、有效聯繫方式。

以上內容經本人、家長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本人產生約束力,本人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本承諾書未盡事宜,遵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居住地址:

電 話: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校外住宿申請及安全承諾書

本人系 學院 專業 班學生,學號: 自願申請校外住宿,作出以下承諾:

一、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不參與黃、賭、毒、傳銷等違法活動。

二、自覺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按時上課,積極參加學院和所在系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從事有損於學院和班集體形象的活動。

三、在對校外住址周邊情況全面瞭解的基礎上,如實、準確地填寫《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

四、定期向輔導員老師彙報校外住宿情況,願意接受學院保衞處、學生處處等部門有關校外住宿情況的檢查。若變更校外住宿地址,須及時告知並提交新的聯繫方法。

五、校外住宿期間,在校外或往返學校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如違反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處理;如違反校規校紀,按《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連同《廣東科技學院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各一式二份,學生本人、所在系部各執一份。

校外住宿申請及安全承諾書

本人系 學院 專業 班學生,學號: 自願申請校外住宿,作出以下承諾:

一、在校外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不參與黃、賭、毒、傳銷等違法活動。

二、自覺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自覺遵守學院作息時間,按時上課,積極參加學院和所在系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從事有損於學院和班集體形象的活動。

三、在對校外住址周邊情況全面瞭解的'基礎上,如實、準確地填寫《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

四、定期向所在系學生科、輔導員老師彙報校外住宿情況,願意接受學院保衞處、學工處等部門有關校外住宿情況的檢查。若變更校外住宿地址,須及時告知所在系學生科並提交新的聯繫方法。

五、校外住宿期間,在校外或往返學校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如違反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處理;如違反校規校紀,按《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

因本人(身體健康、生活習俗,家庭)等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我志願與學校簽訂《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承諾書》。作為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的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 保證所提供的校外住宿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2. 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不做與學生身份不符的事,不從事任何損害學校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3. 保證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積極參加學院的各項活動。

4. 對校外住宿地址及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本人應及時與學院聯繫變更地址和聯繫電話。

5. 學院已向我詳細説明校外住宿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我本人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保證加強本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二十條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學院承擔責任。

校外住宿地址: 本人聯繫電話: 家長聯繫電話: 學 生 籤 名 : 年 月 日 家 長 籤 名 : 年 月 日

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