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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住宿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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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齊齊哈爾市職業教育中心學校

中學生住宿承諾書

乙方:原14中學住宿生家長(家長姓名:)

住宿生姓名:

家庭聯繫電話:

家長手提電話:

為解決14中教學網點撤銷後部分原住宿生到21中學就學的食宿困難,根據市政府的精神和學生、學生家長意願,經市教育局同意,允許這部分學生繼續留住在原宿舍。由於學生食宿在甲方,就學於21中學,早出晚歸,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及便於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責任劃分

按照寢室管理規定(另附),歸寢和離寢之間的時段為學生住宿期間,甲方要對住宿生的安全負責。在離寢和歸寢之間的時段,是學生上學或假日休息、活動時間,住宿生要對自我安全負全責,但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甲方可以盡最大努力給予乙方人道主義幫助。

二、住宿期限

原則上學生國中畢業即結束在職教中心學校的住宿行為。如學生和乙方提出退宿,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退寢手續,解除協議。如學生違反寢室管理規定被取消住宿資格,本協議立即終止。

三、雙方義務

1、甲方負責住宿生在住宿期間的一切安全管理,進行安全教育,甲方提供食宿,保證食堂用餐的衞生質量、安全,價格合理,學生自備餐具。

2、乙方是學生本人的直接監護人,負責對住宿生進行安全和交通法規教育,協同學校共同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和安全防範教育。

四、相關要求

1、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規定及其他規章制度,禁止發生夜不歸宿、擅自離寢、跳牆跳窗入室、亂串寢室等現象,一經發現,將嚴格查處。

2、住宿生要勤儉節約,講究衞生,互幫互助,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3、按時上交住宿費,按“一費制”要求,每人每學期交125.00元。

4、建議乙方為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學生上學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規。學生上學所在學校、學生家長要和舍務教師經常保持聯繫溝通。

6、如果職教中心根據形勢需要進行改建、擴建等基本建設,需要調整寢室時,在保證學生食宿前提下,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留宿學生住宿承諾

為保證假期留宿學生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切實加強對申請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針對有特殊情況要求留宿學生的實際情況,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和《長江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留校學生承諾如下: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相關規定,遵守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做文明學生。

2、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注意自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注意交通、飲食安全,不到江邊游泳

3、服從學生宿舍管理員的管理,進出樓棟出示學生證,晚間10:30分前必須回宿舍樓。

4、不得留宿校外人員,特殊情況外出不回宿舍住宿,事先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將簽署意見後的請假條交與宿管值班人員。

5、嚴禁使用違規電器。

6、留宿期間如不履行本承諾內容,宿管中心將取消其留宿資格,並將違紀情況報學校相關部門。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學生本人承擔。

7、本承諾有效期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8月30日。

8、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學生所在院系一份,學生所住校區宿管辦一份。

備註:留宿期間的水、電費用自理。

承諾人: 院系簽名(蓋章) 寢室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學生宿舍學生住宿安全承諾書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文明的生活習慣,創建文明和諧的中學生生活環境。學校決定,凡入住學生在入住前,要認真閲讀《蘭州二十四中學學生宿舍管理條例》並簽字認可,以表明其對學生實施管理條例中內容的知曉、認可、遵守。此項措施旨在保障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

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安全辦

我已閲讀並了《蘭州二十四中學宿舍管理條例》及《蘭州二十四中學學生宿舍及住宿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內容,保證在住宿過程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遵紀守法,如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自願服學校有關部門所作出的處罰。做文明學生,創文明寢室。同時,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將牀位和鑰匙轉給他人使用,不擅自帶校外人員到訪宿舍或留宿,積極配合宿管部門的管理,對宿舍檢查主動配合。

2、尊重管理人員,對到訪的領導、老師和管理人員等起立迎送;尊重他人權益,維護學生公寓和諧的生活秩序,不大聲喧譁、吵鬧、起鬨、打架鬥毆等。

3、維護和保持學生公寓乾淨整潔的衞生環境,堅持每天做好本寢室(含水房,樓道)的衞生清潔工作,主動將垃圾送至垃圾桶;不在宿舍內吃飯,不在寢室門窗上張貼物品。

4、保證用電安全,不使用電器,不私搭亂接電源,不給用電器充電,不在宿舍內使用蠟燭和其他明火。若有違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宿舍管理部門有權沒收銷燬。

5、做好個人財物(現金、手機、飯卡、水卡、證件等貴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不亂丟亂放。

6、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水電和消防設施的完好無損。

7、不在宿舍內存放公安部門管制的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不亂丟瓜皮、果殼、紙屑和亂倒污水,不在宿舍及公共場所牆面亂貼亂畫。

8、寢室內禁止養(玩)寵物,禁止酗酒和**等違紀違法行為,禁止傳播非法刊物和黃色音像製品,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動。

9、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不攀爬圍牆、門窗、樹木、欄杆、陽台的'護欄等。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宿管處留存一份,班主任存一份,個人(家長)留存一份。]

____學生宿舍寄宿承諾人(簽名):_________寄宿家長簽字:__________

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學生住宿承諾書1

高一 ________ 班

宿舍是我們休息、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只有休息好,才能學習好。為了爭創文明宿,創建温馨優雅的宿舍環境,促進文明行為的養成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嚴格執行宿舍樓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共同維護和營造整潔的文明寢室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們班住宿生莊嚴承諾:

1,不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不私拉電線,不在牀位上使用牀頭燈、牀頭扇等。 2,不動用、破壞消防器材和消防應急燈,不破壞公共設施。

3,不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4,不在宿舍內吸煙、喝酒、賭博(打撲克)、打架鬥毆。

5,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或其他外來人員。

6,不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不在宿舍走廊進行球類活動。

7,認真做好宿舍衞生,不向窗外或走廊扔雜物、吐痰、潑污水。

9,按時進入和離開宿舍,就寢時未履行請假手續不離宿舍。

10,尊重和配合管理員的管理和服務,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積極參與文明宿舍的建設。 一旦違反上述有關條款,我願意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

中學住宿生承諾書

經學校研究決定,對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住宿生取消其住宿資格:

1、夜間爬牆頭外出或進網吧的。

2、在宿舍內吸煙或喝酒的

3、在宿舍內打架,後果較嚴重或性質較惡劣的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務的

5、有偷盜行為的

6、蠻橫頂撞老師不服從老師管理的

7、熄燈後男生進入女生宿舍或者女生進入男生宿舍的

8、私開宿舍門鎖或者故意損壞宿舍鎖具的

9、故意損壞宿舍公物及各種設施的

10、帶管制刀具或淫穢物品進入宿舍的

11、深夜大聲喧譁被警告兩次以上的

12、一般違紀行為一學期滿三次以上的

13、其他嚴重違犯住宿生管理制度或者嚴重影響住宿秩序的 對於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由班級監督執行,並計入班級量化。 我已認真閲讀以上各項規定,並認真嚴格執行,服從學校安排。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德 育 處 2015年9月

中 學 住

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