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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住宿承諾書

書信函1.03W

本人系 學院 班級學生 ,學號為: 。 因 原因留校住宿,我在暑假期間留在學校已經告知家長並徵得家長同意,在《湖北民族學院暑假留校學生申請表》中填寫的內容真實有效,若有隱瞞或虛假,願承擔一切責任,並作出以下承諾:。

暑期住宿承諾書

一、留校住宿期間,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校級校規,堅決不做有損學校形象的事情。

二、留校住宿期間,服從學校相關部門管理,按要求,實行相對集中住宿。

三、留校住宿期間,我保證嚴格執行學校作息制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不夜不歸宿、不晚歸或留宿他人,不在宿舍使用違禁電器(私拉亂扯電線),不私自調換宿舍,不下河游泳。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搞好宿舍團結,保持宿舍衞生整潔。

四、留校住宿期間,如需外出,將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並注意交通安全。

五、留校住宿期間,我承諾加強人身、財產和消防安全防範。

六、留校住宿期間,不參加非法組織(包括傳銷組織)、非法宗教活動,未經批准,不組織集體活動。

七、留校住宿期間,因個人行為引發的各類糾紛和事故,由我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人誠信承諾:服從以上管理規定,若有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個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上內容經本人、學院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學生本人(簽名): 學生科(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學生科各執一份。

暑假留校住宿學生安全自律承諾書

為規範我院暑假留校學生管理,確保自身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自願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學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為表現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留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二、留校住宿期間要特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如電腦等),由自己妥善保管。

三、留校住宿時間如需延長或縮短,能提前向所在學院負責老師報告,併到公寓樓棟管理人員處登記;如中途需離校者,須向所在學院負責老師請假,並把外出地點、時間及聯繫電話告知老師和同學。未按規定辦理者,個人承擔一切後果。

四、保證嚴格執行我校現行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室,按時就寢。

五、保證在學生公寓內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不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保證在公寓樓內不生火做飯、煮菜等;保證不私自調換寢室和留宿外客、異性等。

六、保證愛護公物,不損壞任何財產,不隨意動用消防設施,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七、不在學生公寓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譁,不進行迷信和宗教活動,不登陸非法網站,不傳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保證不到錢塘江等無安全設施保障的江河、湖泊游泳,不到錢塘江邊觀潮,不下堤、下江戲水。

九、本人承諾在留校住宿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一切責任及後果自負。

十、本承諾書由本人簽署一份,交所在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存檔。 學院 班(專業班級)理工生活 區 號樓 室 學生簽名: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2015年暑期研究生申請住校承諾書

一、本人自願辦理2015年暑假留校住宿。

二、本人已閲讀並完全理解研究生處下發的《關於2015年暑期研究生留校住宿辦理程序及相關要求的通知》,並將嚴格遵守通知中的各項規定。

三、本人提交的留校住宿申請內容真實,各項簽字均由負責人本人簽字。

四、本人假期住校期間自行負責人身安全,發生任何安全問題,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不予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五、本人自覺遵守學校宿舍的各項管理規定。

六、本人假期住校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參與任何違法活動。

承諾人:

年 月 日

湖北文理學院2015暑期在校住宿承諾書

我是 學院 班的學生,學號 ,現

住 棟 號寢室,我因為 而自願申請自 月 日至 月 日在校住宿。為配合學校管理、確保安全,我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一、本人在校住宿確已徵得家長同意,該承諾書上提供的信息均為真實信息。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管理,不從事任何違法、違紀、違規行為,不做任何對自身及他人安全有威脅的事,維護校園的安全穩定。

三、嚴格遵守《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不在室內私拉電線網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無故晚歸或夜不歸宿,不帶外來人員到學生宿舍住宿,積極配合宿管人員做好宿舍安全保衞工作。

四、提前離校或期間到校外從事其他活動時,嚴格向各二級學院輔導員和樓棟管理員報告,必要時履行請銷假手續;到期辦理退宿手續。

五、認可晚歸三次及其他重大違規者取消延期在校住宿資格的規定。

六、按時足額繳納水電費。按要求繳納100元/人的寢室公共財產押金。

七、服從樓棟管理員管理,交兩張一寸照片,按成本價1元/個繳納辦理出入證費用,憑出入證進出樓棟。

八、當樓棟假期在校住宿人數較少時,服從物業公司相對集中住宿的安排。

九、若本人違反上述條款,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學校及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承諾人簽名: 聯繫電話:

輔導員簽名:

系領導 物業公司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本人保存(離校時憑此退還住宿押金),一份由物業公司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