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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15篇

書信函1.57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安全協議書15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1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2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3.學校為每位走讀生髮放

《出入證》,走讀生進出校園應向門衞出示《出入證》,並按規定時間上、放學(早晨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上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園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上午放學到下午上課(_____:_____~_____:_____)這段時間,在校搭中餐的走讀生學校不負有管理義務和責任,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學校(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學生監護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3

為了確保暑假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課説明:

1.本次高三暑假補課純屬學生及家長自願。

2.學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在每週的班會上都要強調。

3.學校對老師的管理及老師上課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制度。

二、對學生的安全要求及家長應該明確的方面:

1.學生在學習期間,學校對學生的安全繼續加強管理,但若因學生不聽從管理,人為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2.家長必須加強對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對通校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不承擔任何責任,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能因酷熱難耐讓孩子下水洗澡,加強防溺水事故教育。

3.家長要教育孩子不攜帶劇毒、易燃、易爆、尖鋭利器及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一旦帶入以上危禁物品將取消補課資格。

4.對於有事要請假回家的學生,由家長寫請假條(由家長親自打電話説明原因)並保證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去有危險的地方玩耍。

5.學生在補課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傷害人承擔相應責任;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學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時)由學生自己和家長負責。

6.補習期間,如果學生違犯學校紀律,不請假私自逃離學校,期間發生的安全責任自負。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4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5

甲方:共青團日照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乙方:參與暑期社會實踐學生個人

丙方:乙方所在院部

根據院團委XX年工作計劃,今年院團委將繼續開展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學生暑期社會實踐中的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應共同遵守日照職業技術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做好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組織協調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應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切實可行的 安全防患方案.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和丙方開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實踐過程中應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產生一切後果應有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以上條例經雙方協議簽字之日起,即可執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

--------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20××年××月×× 日 20××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6

為保障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鑑於部分學生家長在校外給學生租房和租房陪讀的實際情況,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我校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同學生家長就在外租房和租房陪讀簽訂如下管理協議。

1、學生要求在外租(借)房住宿屬於學生(家長)本人自願的個體行為,在校外住宿期間及其往返住宿地與學校之間路途所發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危害社會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自己完全承擔

2、各位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經常到孩子租房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處的生活、學習情況,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與房東協商解決隱患,並要求房東規範管理。

3、房東一定要按時鎖好大門,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學生,以防學生夜不歸宿,房東要隨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未回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4、家長應經常對走讀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住地發生變更時要及時將新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老師。

5、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的學生,家長必須陪護。租住房東和家長應切實負擔起在住宿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家長和房東負責

6、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學生家長及房東要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火災,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注意用電安全,絕對不允許孩子使用電器(電爐子、電熱水器等)、不私自亂接電線、堅決不允許使用蜂窩煤取暖等,平時不點火,不攜帶火機,不吸煙。

7、週六、週日的家校往返必須乘坐符合載客交通要求的車輛,嚴禁乘坐其他非法客運車輛或超載客車往返家校。不要讓孩子獨自行走,必須要有同伴,嚴禁使用無牌、無照、無證的'車輛接送,嚴禁超載接送孩子,發現有類似問題及時舉報交管部門,在接送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全部由家長負責,並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8、家長要告知房主時刻管理好孩子,堅決禁止學生拿刀、槍等帶有尖鋭器具的玩具嬉戲,確保遊戲的安全性。如因租住處管理不善,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騙、重傷害,走失等)學校概不負責

9、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間互相幫助,團結友愛,不搞小團體,不打擊報復。

10.學生在外發生事故或意外,應積極與學校聯繫,以便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學生及家長留存,一份房東留存,有效期一學年。

學生租借房屋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

家長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房東姓名:______________

房東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為了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馬集中心校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責任意識,防範於未然,確實有效的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我校與 年級 (學生姓名)的家長 (家長姓名)簽訂以下協議,望雙方能遵照執行,互相協助,互相督促。

甲乙雙方職責如下:

一、甲方:學校職責

1、學校要加強督促,並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放學途中的安全隱患和注意事項,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戲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與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電瓶車和摩托車,嚴禁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2、學校要加強管理,放學後,學校安排值周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按時回家;本校絕不提供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學校不允許學生騎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到校或回家,以確保學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長職責

早晨請家長按時將學生送出門,低年級學生學校建議家長接送,請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規則,請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學生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準邊走邊看書,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話。

3、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獨自到校或回家,請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學校或接回家,以保證安全。

4、教育孩子聽從老師和學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能來上學,負責及時通知相應的班主任,並履行好相應的請假手續。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路上行走靠右行,12週歲以下學生不騎自行車,學生嚴禁騎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騎車、家長騎車接送上學或回家,那麼一旦出現交通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承擔。

7、遇到惡劣天氣,如暴風雨、暴風雪天氣,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三、丙方:學生承諾

聽從學校、家長教育,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騎自行車和電瓶車及摩托車,不乘坐非營運性車輛(如:農用三輪、拖拉機、農用三輪摩托車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車輛。

尊敬的家長,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也是家長關心的問題,今本校特制定協議書,望我們雙方相互溝通,相互協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協議所列的各項條款,確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班主任和學校無關。

備註:此協議書一式兩份,一份,家長(或監護人)留存, 一份學校存檔,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生班級:五年級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zz縣第一國小

20xx年*月*日

第一國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協議書回執

能否自覺遵守本協議書:能( );否( )

學生姓名: (簽名)家長(或監護人): (簽名) 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8

甲方:監護人:

乙方:學校

甲方為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保證校外食宿生活安全,培養學生的特長,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孩子進行託管服務,現雙方就託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託管對象:學生xxxx

二、託管時間: 年 月 月 共 個月

三、託管內容:為中國小生在上午放學後,下午上課前在學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生活服務活動,提供作業輔導,特長培訓等文化知識學習。

四、託管地點:貿易路南段

五、託管形式:校外學習、生活服務。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擬定託管要求;

(2)配合乙方搞好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教育;

(3)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託管要求設計生活、學習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託管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完成甲方託管要求,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或變更託管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生考試成績優秀的發給獎勵證書;

(5)負責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有益活動。

七、託管經費:

1、託管費總額為每月 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入辦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支付託管費給乙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0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後,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後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佈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後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並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並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並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並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三門縣中國小學生接送情況一覽表(客運企業接送)

學校:

承運客運企業:

接送學生數:

時間(學年):

學校校長簽字:

客運企業負責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為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及往返途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學校儘可能提供和完善住宿條件,建議所有走讀(東風街附近的學生)在校晚輔導的同學在校寄宿。學校盡最大能力加強寄宿生內部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對寄宿生住校期間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寄宿生在住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應時刻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切實做到齊抓共管。

二、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的教育管理,遵循家長的教誨,自覺遵守學校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同時要關注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自護。

三、東風街附近的在校進行晚輔導的學生,來返校途中必須由家長進行親自接送,來返校途中的安全由家長和本人負全部責任,學校對這部分只上晚輔導而不寄宿的同學來返校途中的安全概不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學校簽字,一式兩份,學生家長自留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狀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學 生(簽字):

  家 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 校(蓋章):

  20xx年9月6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為了加強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證週末回家學生在離校、返校期間的安全,結合目前形式的具體情況,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1、學生在離校之前,老師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國家法規。

2、學生週末在校外的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學生在離校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規、學校規定的政治安全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參加任何破壞國家安全和損壞國家利益的活動,不得參與、參加任何形式的非法、迷信及宗教活動,如有發生,班主任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自己承擔,校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離校後的居住期間,應當確保自身的安全,在離校、返校途中、或在家裏出入娛樂場所、社會及社交活動等所造成的一切身體傷害和經濟損失,校方不承擔責任,由學生自己承擔。

4、學生在校外造成的意外傷害(如交通事故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學生本人和肇事者負責。

5、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等)造成學生的人身傷害,由學生負責。

6、學生必須按時返校、上課及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如學生未能按時返校,不僅學校將根據《偃師市雙語實驗學校學生違紀懲處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而且由於未按時返校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每週一至週四晚必須上晚自習並住校,於週五14:50離校,每週五晚學生到家後須由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報平安,並與週日下午17:00之前返校。否則取消週末自行回家申請。

8、本校是封閉式管理學校,學生在未經政教處和班主任簽字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學生家長持一份,學校政教處持一份。

10、本協議自學生家長仔細閲讀並同意相關條款後並在家長簽字、學校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3月1日至 年7月6日。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長詳細地址:

家長聯繫電話:

學校(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關於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於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學生接送安全協議如下:

1、國小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長對學生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2、嚴禁家長無證駕駛或駕駛不安全車輛接送學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長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得將自己的孩子委託與他人接送。確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不亂穿馬路,不騎車,不在公路和河邊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5、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得高音鳴笛、不超載、不搶行。

6、接送時間。上午7:30到校,11:40離校。下午2:40到校,5:40離校(5月1日—9月30日);下午1:50到校,4:50離校(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學校:(蓋章)

20xx.09.25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甲方:**市***高中

乙方:()年級 班監護人:

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議所有學生在校住讀。但由於個別原因不能在校住讀的學生,確保學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在外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6、學生在外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7、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8、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標籤:協議書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