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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的受害者隨筆散文

文學1.81W

我認識一個誠實的小夥子叫克洛德,他去年才去世,他一輩子可以説是受盡了折磨。

廣告的受害者隨筆散文

克洛德從他懂事的年齡起,就抱定這個主張:“為了跟得上文明的進步,過美滿幸福的生活,我只消每天早晚看看報紙和廣告,準確地按照這些無比崇高的導師指點的去做。這是真正聰明的辦法,惟一可能得到幸福的辦法。”從這一天起,克洛德把報紙上登的和牆上貼的廣告當作他的生活法典。它們變成了幫他解決一切問題的、萬無一失的指南。凡是廣告上沒有大力推薦的他都一概不買或者不做。

這個不幸的人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生活在一個真正的地獄裏。

克洛德買了一塊地產,土是從別處運來的,他只能在樁基上蓋房子。這所房子是按照最新的建築方法蓋的,一颳風就晃悠,一下大雨就一塊塊往下掉。

房子內部呢,壁爐裏裝着結構精巧的除煙器,冒出來的煙可以把人嗆死。電鈴不管你怎麼按,它就是不肯響。廁所是按照一個極好的式樣造的,變成了一個可怕的臭屎坑。抽屜和櫥門裝的是特別的機件,開了關不上,關上了又打不開。

尤其是那一架自動鋼琴,其實不過是一隻糟透了的手搖風琴罷了。還有保險箱,撬不開,燒不着,在一個冬天夜裏,被幾個賊輕輕鬆鬆地背在背上搬走了。

不幸的克洛德,他不光是財產損失,身體上也吃足了苦頭。

有一天我遇見他,他的頭完全禿了。他是想把他的金黃色的頭髮變成黑色,這又是受他對文明進步的愛好驅使。他剛用過一種藥水,金黃色的頭髮全部脱光,他非常高興,因為照他自己説的,他現在可以塗一種油膏,一定可以使他長出一頭比以前的金黃色頭髮厚兩倍的黑髮。

他吞服各種藥品,他相信自己有病,他按照廣告上開的良方醫治自己。他看到每種藥品都受到同等的讚揚,拿不定主意,於是為了使療效更高,同時服用各種藥品。

廣告對他的智力也損害得厲害。他把報紙向他推薦的.書籍擺滿書架。他採用的分類法是最奇妙的:他把一本本書按照價值的高低排列,我的意思是説,按照出版商花錢叫人寫的那些評價文章的熱情程度的高低排列。當代的所有荒謬愚蠢和下流無恥的書籍都集中在那兒,還從來沒有人看到過有誰收藏這麼多傷風敗俗的東西。

這出悲劇的最後一幕是令人悲痛的。

克洛德看到有一個女夢遊者能治百病,於是連忙跑去請她醫治他其實沒有的毛病。這個女夢遊者十分熱心,要幫助他返老還童,把恢復到16歲的祕方告訴了他。其實方法也很簡單,只要用某種水洗澡,再內服某一種水就行了。

他吞下藥水,鑽到洗澡水裏。他變得非常年輕了,年輕得半個鐘頭以後別人發現他已經死在澡盆裏。

克洛德甚至在死了以後,也是廣告的受害者。他在遺囑中囑咐,要把他裝在一口能夠很快就起防腐作用的棺材裏。這種棺材是一位藥劑師新近取得專利權的。棺材剛抬到公墓,就裂成兩半,這個可憐蟲的屍體滾到爛泥裏,只好和碎棺材板混在一起埋掉了。

讀書,順便做廣告

選擇生活,選擇工作,選擇家庭,選擇一本書。

選擇健康,選擇起點,選擇朋友,選擇一本書。

你選擇你的未來,旅途,仕途,前途,宏圖。

我幹嗎?我選擇一本書。

理由呢?沒有理由。

那段時間,只要有人問:“歐洲盃了沒?”我都會忙不迭點頭,然後很想跟人家侃侃球,卻開不了口,因為,我是一個地道的偽球迷,不懂球。

偽球迷看足球,眼神總是亂飄的:比如説我家那位,他説他看球主要看人家球場的草坪,那麼綠那麼柔,看着就想摔一跤、躺一會;再比如説我,看球主要看各隊的球服,你説德國戰車們都那麼帥了,還穿白色球服,結果各個都成了奔跑的天使,唉,好鞍都配給好馬了!

四下打量難免會有意外發現:好稀奇!在萬人山呼海嘯的賽場一角,竟有人不看球卻看——書:“歐洲盃”A組希臘隊對陣俄羅斯的比賽開場前,隊長阿沙文坐在替補席上,專心讀着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旋轉木馬的鏖戰》!捕捉到這一幕的記者們眼睛瞪得堪比足球了,隨後他們發現,通過看書來放鬆的還有:阿隆索在讀茨威格的《人類羣星閃耀時》,C羅在看斯蒂芬·金的《不同的季節》,而巴神則剛剛合上《哈利·波特》。

經歷這樣一屆前所未有的、飄着淡淡書香的歐洲盃,怎能不留點兒紀念?!買下《旋轉木馬的鏖戰》是必須的!(阿沙文這位俄羅斯“妖星”比奧普拉·温弗瑞都權威!)將書與球賽作混搭在一起看,會獲得特別的跨界感受:村上春樹給出的人生定義——鏖戰時好一場你死我活,回頭看只不過兜到原地,不正昭示出俄羅斯隊的歐洲盃命運嗎?

評論説阿沙文“參透了人生,但卻輸了比賽”,不過我相信村上那本書在六月份的銷售量肯定會激增(至少增了一本),所以,輸了比賽卻為一本書贏得關注度的阿沙文,也是贏家。

在如今這個體驗經濟時代,推動商機、促使購買的是感情,當星閃閃的明星們手捧一本書時,會知道有多少愛書的吊絲鑿壁偷光、飛蛾撲火般地追隨他們、手中的那本書嗎?所以,如果我是明星們的形象設計師,就會建議他們逛街時,多帶一本書——

可以抱着:“時尚教母”莎拉·傑西卡·帕克不就抱着《愛的歷史》閒逛嗎?可以夾着:麥當娜不是曾被拍到夾着恐怖小説《午夜聽眾》走街嗎?可以拿着:《蜘蛛俠》的女主角克爾斯滕·鄧斯特不是手裏拿着美國天文學家卡爾·薩根的大作《科學體驗的種類》,出現在海灘上嗎?還可以把書放在包裏:“迪士尼”當家少女賽勒斯,就在包裏乖乖放上一本書,等記者問時秀給他看——女作家洛林·邁克丹尼爾的小説《別死,我的愛人》;當然,為了拿着不累又距離閲讀的姿態最近,那本書最好放到車上:梅爾·吉普森就在自己的車上,放了一本美國經濟學家托馬斯·弗裏德曼的名著《世界是平的》。

別質疑:“書是用來讀的,不是用來放在手上的”,要知道,拿本書逛街,當一回書香大使,給書做廣告的同時也增加自己的媒體曝光度,多划算的宣傳方式!我甚至都“撰寫”好了一系列的廣告詞:我“讀”故我在。Just 讀It。一書在手,便捷無憂。不跟隨,讀自己的書。閲讀恆久遠,經典永流傳……

要説最會給書做廣告的,還得數電影導演們:普雷斯頓·斯特奇斯在執導《淑女伊芙》時,讓獨自坐在休息廳裏的亨利·方達,捧讀《蛇有必要嗎?》,這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為影評家出了一道謎語,果然,全美最負盛名的影評人羅傑·伊伯特揭開了謎底,稱這本書“狡猾地補充了電影的男性生殖器意象”——躲在書店角落裏的這本書,知道自己“花名”在外了嗎?

電影中“插入”的書廣告,會輕易將像我這樣的書痴征服:決定買《潛水鐘與蝴蝶》,是因為香港電影《情色地圖》裏的韋明,為萍水相逢的人留字條推薦它——“看本好書”;自從《The Hours》在電影《對她説》中亮相之後,便開始留意它,中文版小説《時時刻刻》一問世,第一時間買下它;一向繞着契科夫的作品走,但當《帶小狗的女人》出現在電影《朗讀者》中時,第一次興起讀一讀他的念頭……。

伯尼埃爾的小説《柯萊利上尉的曼陀林》,原是悶書一本,小説《如何是好》中的凱特“在嘗試了整整六個月之後,還沒有讀完小説的第一章”,可當我看《諾丁山》時,發現休·格蘭特捧讀的書正是《曼陀林》,而且讀書時真專注,掃都不掃正躺在身旁的大美女茱莉亞·羅伯茨一眼,我於是想都沒想就將這本重磅曼陀林抱回家——後來證明我犯了信廣告不信療效的錯——原來導演羅傑即將執導根據《曼陀林》改編的影片,於是他找機會在《諾丁山》中為自己廣而告之一把,誰想羅傑後來染上重疾,拍片的機會只能讓與他人,那本書也從此被擱置。

評論家的解讀:作為明星代言模式的擴散,明星閲讀會向世人展示一種良好的閲讀公益形象,對於大眾讀者有良好的推薦與表率的作用,由此會產生一種尊重文化的姿態。但明星與書的合作,不總是兩廂情願。

有些書,並不稀罕它的推廣者,比如説《麥田裏的守望者》,據説在美國,閲讀這本書就像畢業要獲得導師的首肯一樣重要,如此名高望重的書,卻很怕有人會拿着它上街,因為刺殺約翰·列儂的查普曼和刺殺里根總統的欣克利,行刺時,都隨身帶着這本書,查普曼入獄後還發表聲明:“我希望有一天你們都能讀一讀《麥田裏的守望者》……因為這本非同尋常的書裏有許多答案。”中了“廣告”毒的我,真計劃要讀這本書,即使找不到答案,也要找到藏在書頁下面的那把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