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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風箏讀後感

校園1.07W

在賞讀完一本名著以後,你有什麼體會呢?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放風箏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放風箏讀後感

放風箏讀後感1

在這個暑假裏我讀了一篇文章,叫《放風箏》,主要是講露西和約翰一次放風箏的經歷,我印象很深。

露西和約翰終於有機會去放風箏了,他們先把風箏拋向天空,第一次是因為約翰忘了奔跑,風箏很快就掉下來了。露西很生氣,對約翰説,“都怪你”。姑姑走了過來,微笑着對他們説,“跑起來,再試一次”,於是他們試着奔跑起來,但他們又一次的失敗了,露西和約翰被一次一次的失敗弄得筋疲力盡,但他們的姑姑還是鼓勵他倆説“再試一次”,結果你們猜到了麼?他們成功了!風箏飛得很高,露西和約翰開心的對姑姑説“下次我們還要到這裏來放風箏”,姑姑説,“好啊,不過要天氣好哦”。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一個人做事一定要堅持,就算前幾次沒有成功也不要放棄,因為失敗是成功之母,當擁抱成功時就我們就會像風箏一樣飛翔在天空。

放風箏讀後感2

20xx年11月26日,今天終於把這本《追風箏的人》看完了,前後加起來可能用了一週的時間,算是比較快的看完一本書,可能也是因為比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閒的時間去閲讀

這本書里人物構造很簡單,全書加起來可能也就幾十來人,時間短也比較緊湊,從作者的五六歲到四十出頭。平凡的故事,簡單的語言,讓人身臨其境,如痴如醉。

正本書以作者自序的方式書寫,整個故事前半部分是記錄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時光,後半部分是回憶童年玩伴的記錄。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隱若現的貫穿整個故事,從作者小時候對哈桑的喜愛到對哈桑的嫉妒到對哈桑的愧疚再到對哈桑的懷念,故事最後作者把對哈桑的種種感情全部化成愛給了哈桑的兒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書中的作者原本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少爺,他的爸爸是一個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媽媽生他時難產而死去了,從此父子倆相依為命,但是父親似乎把母親的離世怪在了他的頭上,對他總變現出愛理不理,而他卻一心想討好父親,想從父親那裏得到跟多的愛,這讓他的童年很疲憊,相反,他們家僕人的兒子哈桑卻總能事事得到父親的認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長大,父親對哈桑的疼愛讓他覺得遠遠超過了自己,於是他對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絆腳石。作者和哈桑總是被幾個比他們大的小孩欺負,有一回因為哈桑保護作者而惹惱了那幾個小孩,而那幾個小孩一直在尋找報復機會,剛好在風箏比賽那天,哈桑因為追趕掉落的風箏而被那幾個小孩堵住,並對他進行了,作者看到了這一幕但是並沒有勇氣站出來阻止,哈桑對此並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賊心虛,內心的愧疚使他遠離哈桑,甚至編造謊言來詆譭哈桑,以至於哈桑的父親不得不帶着哈桑離開作者家。

哈桑離開以後,作者過上了幾天心平氣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長,因為俄國的侵略,讓作者的家園戰火連連,作者和父親不得不放棄所有,背井離鄉逃離自己的故鄉,幾經周折來到美國生活,在美國一切都要從零開始,作者和父親為了生計吃了不少苦頭,總算日子平穩一些時父親卻因病離世,在父親去世前在作者的請求下父親幫作者向同鄉一個將軍的女兒提了親,並且成了親,不就父親就去世了。

父親去世後沒多久,作者收到了小時候最喜歡的一個父親朋友的來信,心中説這位叔叔已經病入膏肓,想要見作者組最後一面,於是作者隻身前往叔叔所在的地方,達到以後叔叔告訴了他一個驚天的祕密,原來,從小的玩伴哈桑竟是自己同父異母的親弟弟,這讓作者很吃驚同時也給作者帶來深深的懊悔。叔叔説自己已經找到哈桑,並且同哈桑一家人住在作者老家的老房子裏,最後卻因為種族問題哈桑和他的老婆喪命與此,而叔叔希望作者能去解救哈桑唯一的兒子,也就是作者自己的親侄子,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作者最終踏上了自己最討厭的故鄉,去解救哈桑的兒子,幾番艱難鬥爭後順利救下侄子,並且想盡一切辦法帶着侄子回到了美國,作者的妻子很歡迎小侄子的到來,像親生兒子一樣對待他,但是小侄子因為受過的一些傷害,不願去接近任何人,對作者一家人更是冷若冰霜,但作者沒有放棄,一直熱情以待,最後在一場風箏比賽中兩人的關係才緩和下來,小侄子也才露出一點微笑。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給讀者留下了無限的想象,但是我們也基本能猜出小侄子冰釋前嫌,一家人過上幸福快樂的日子。

放風箏讀後感3

偶見街上小兒放風箏,拖着一根棉線滿街跑,嬉戲為歡,狀乃至樂。那所謂風箏,不過是竹篾架上糊一點紙,一尺見方,頂多底下綴着一些紙穗,其結果往往是繞掛在街旁的電線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時候在北平放風箏的情形。我對放風箏有特殊的癖好,從孩提時起直到三四十歲,遇有機會從沒有放棄過這一有趣的遊戲。在北平,放風箏有一定的季節,大約總是在新年過後開春的時候為宜。這時節,風勁而穩。嚴冬時風很大,過於兇猛,春季過後則風又嫌微弱了。開春的時候,蔚藍的天,風不斷地吹,最好放風箏。

北平的風箏最考究。這是因為北平的有閒階級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屬耳目聲色之娛的事物都特別發展。我家住在東城,東四南大街,在內務部街與史家衚衕之間有一個二郎廟,廟旁邊有一爿風箏鋪,鋪主姓於,人稱“風箏於”。他做的風箏在城裏頗有小名。我家離他近,買風箏特別方便。他做的風箏,種類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龍井魚、蝴蝶、蜻蜓、鮎魚、燈籠、白菜、蜈蚣、美人兒、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魚的眼睛是活動的,放起來滴溜溜地轉,尾巴拖得很長,臨風波動。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軟的,波動起來也很好看。風箏的架子是竹製的,上面繃起高麗紙面,講究的要用絹綢,繪製很是精緻,彩色繽紛。風箏於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線”拴得角度準確,放起來不“折筋斗”,平平穩穩。風箏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裏玩玩有三尺到六尺就很夠。新年廠甸開放,風箏攤販也很多,品質也還可以。

放風箏的線,小風箏用棉線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線數綹捻成的“小線”,小線也有粗細之分,視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堅牢,而且分量較輕,放起來可以扭成直線,不似小線之動輒出一圓兜。線通常繞在竹製的可旋轉的“線桄子”上。講究的是硬木製的線桄子,旋轉起來特別靈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轉十幾轉,自然地把線繞上去了。

有人放風箏,尤其是較大的風箏,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曠的地方去,因為那裏風大,一抖就起來了。尤其是那一種特製的巨型風箏,名為“拍子”,長方形的,方方正正沒有一點花樣,最大的沒有超過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個院子,放風箏時先測定風向,要有人帶起一根大竹竿,竿頂置有鐵叉頭或銅叉頭(即掛畫所用的那種叉子),把風箏挑起,高高舉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風一來,一抖,風箏就飛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時候風不夠大,舉竹竿的人還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時候,費了不少手腳,而風姨不至,只好廢然作罷。不過這種掃興的機會並不太多。

風箏和飛機一樣,在起飛的時候和着陸的時候最易失事。電線和樹都是最礙事的,須善為躲避。風箏一上天,就沒有事,有時候進入罡風境界,則不需用手牽着,大可以把線拴在屋柱上面,自己進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裏久了會凍得涕泗交流,線弦有時也會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裏去休息取暖的。

風箏之“箏”字,原是一種樂器,似瑟而十三絃。所以顧名思義,風箏也是要有聲響的,《詢芻錄》雲:“五代李鄴於宮中作紙鳶,引線乘風為戲,後於鳶首,以竹為笛,使風入竹,聲如箏鳴。”這記載是對的。不過我們在北平所放的風箏,倒不是“以竹為笛”,帶響的風箏是兩種,一種是帶鑼鼓的,一種是帶弦弓的,二者兼備的當然也不是沒有。所謂鑼鼓,即是利用風車的原理捶打紙製的小鼓,清脆可聽。弦弓的聲音比較更為悦耳。有詩為證:

夜靜絃聲響碧空,

官商信任往來風。

依稀似曲才堪聽,

又被風吹別調中。

——高駢風箏詩

我以為放風箏是一件頗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侷促在一個小圈圈裏,大概沒有不想偶然遠走高飛一下的。出門旅行,遊山逛水,是一個辦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風箏時,手牽着一根線,看風箏冉冉上升,然後停在高空,這時節彷彿自己也跟着風箏飛起了,俯瞰塵寰,怡然自得。我想這也許是自己想飛而不可得,一種變相的自我滿足罷。春天的午後,看着天空飄着別人家放起的風箏,雖然也覺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裏牽着線的較為親切,那風箏就好像是載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風箏收回來的時候,心裏泛起一種異樣的感覺,好像是遊罷歸來,雖然不是掃興,至少也是盡興之後的那種疲憊狀態,懶洋洋的,無話可説,從天上又回到了人間,從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風箏還可以“送幡”(俗呼為“送飯兒”)。用鐵絲圈套在風箏線上,圈上附一長紙條,在放線的時候鐵絲圈和長紙條便被風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紙幡在天空飛蕩,直到抵達風箏腳下為止。在夜間還可以把一盞一盞的小紅燈籠送上去,黑暗中不見風箏,只見紅燈朵朵在天上游來游去。

放風箏有時也需要一點點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線鬆弛之間要控制得宜。風太勁,風箏陡然向高處躍起,左右搖晃,把線拉得繃緊,這時節一不小心風箏便會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趕快把線一鬆,它立刻又會浮起,有時候風箏已落到視線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來,凡事不宜操之過急,放鬆一步,往往可以化險為夷,放風箏亦一例也。技術差的人,看見風箏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適足以加強其危險性,以至於不可收拾。風箏落在樹梢上也不要緊,這時節也要把線放鬆,乘風勢輕輕一扯便會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糾纏不清,直到把風箏扯碎為止。在風力弱的時候,風箏自然要下降,線成兜形,便要頻頻扯抖,儘量放線,然後再及時收回,一鬆一緊,風箏可以維持於不墜。

好鬥是人的一種本能。放風箏時也可表現出戰鬥精神。發現鄰近有風箏飄起,如果位置方向適宜,便可向它鬥爭。法子是設法把自己的風箏放在對方的線兜之下,然後猛然收線,風箏陡地直線上升,勢必與對方的線兜交纏在一起,兩隻風箏都搖搖欲墜,雙方都急於向回扯線,這時候就要看誰的線粗,誰的手快,誰的地勢優了。優勝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風箏,外加一隻俘虜,可能還有一段的線。我在一季之中,時常可以俘獲四五隻風箏。把俘獲的風箏放起,心裏特別高興,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勝利品,可是有時候戰鬥失利,自己的風箏被俘,過一兩天看着自己的風箏在天空飄蕩,那便又是一種滋味了。這種鬥爭並無傷於睦鄰之道,這是一種遊戲,不發生侵犯領空的問題。並且風箏也只好玩一季,沒有人肯玩隔年的風箏。迷信説隔年的風箏不吉利,這也許是賣風箏的人造的謠言。

放風箏讀後感4

從小,每個人幾乎都有放風箏的經驗。放風箏是兒童的遊戲,能夠啟發兒童對宇宙時空的認識,對風向動力等相關知識的充實。

放風箏,首先需要有空曠的`空間,才能觀察風向,盡情的逆風奔跑;透過風向,借力使力,風箏才能冉冉升空。放風箏,往往不是一次就能順利飛昇,必須耐心地一次又一次重來,不怕辛苦,不怕失敗,反覆地勇於嘗試,才能成功。

放風箏不只是小孩的遊戲,大人也有放風箏的比賽,從設計到升空,比的不只是創意,有時偌大的風箏,如何讓它迎風騰空,必須多人同心協力,發揮集體創作的團隊精神,才能贏得好成績。所以,放風箏不但有益身體健康,而且具有益智及教育的功能,實在是一項值得大力推動的正當娛樂。

放風箏,要掌握線,才能控制風箏。斷了線的風箏,固然一去不復返,但是有時候,線拉得太緊,或是放得太鬆,也不容易升空,所以要收放自如。做人,也要像放風箏一樣,能放能收。平時我們説話,説出口的話,要能兑現;投資事業,也要能回收成本,因此要做市場調查,否則折本了怎麼辦!

1752年7月,富蘭克林與 兒子威廉在一間四面開敞的木棚裏,利用風箏進行引接雷電的實驗,當閃電擊中風箏後,他們父子看到繩上的纖維豎起,富蘭克林禁不住伸手摸一下,突然指尖與系 在風箏上的鑰匙間發生火花,左半身麻了一下,富蘭克林興奮地告訴兒子説:“這就是電!”今日世界的光明,是從放風箏所獲得的靈感;當年艾森豪威爾成功登陸諾曼底,也是善於觀察風向,因此一戰成功。

放風箏啟發了富蘭克林發現電力,對今日人類的貢獻不可謂不大。尤其,放風箏箇中大有人生哲理在焉!我們做人,要像放風箏一樣,懂得觀察風向、時空、氣候、天時、地利、人和等,有了這些敏鋭的覺知,做人才能進退得宜、圓滿自在。

放風箏讀後感5

心血來潮去百度了一下陳昇和劉若英的故事,兩人的師徒情,讓我心酸的落淚。畫面中陳昇的看似毫不在乎的表情似曾相識,讓我想起了他。我也曾像劉若英那般無助,在自己深愛的人面前彷徨地像個孩子。他也是如此冷漠的將我推遠。陳昇對她説:“你可以離開了,不要再黏我。不要再來打擾我了。你有你的夢,我有我的事情要做。你不會找到我的。”如今奶茶也已經嫁作人婦,曾經這段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回首依然觸動人心。為愛痴狂的奶茶,還是理智的去疼惜奶茶的陳昇,是那麼的真實,那麼珍貴。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世界上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着自己。彼此相愛又能相守到老是最浪漫的事,若然不能相守,那麼真的用心去愛,也許也就足夠了。就如陳昇對奶茶説,不管你唱什麼歌,你開心就好。聽着別人的愛情故事,我總是很容易聯想到自己的經歷,或許這又是女人的另一個本事吧,顧影自憐。

他説,一個有天分的女人,試圖想要做強人,其實是蠻苦的。

他説,你一個女人,永遠不要對別人和盤托出。因為你將來是要嫁人的。如果都交出去了,那麼等結婚的時候,還拿什麼留給你丈夫呢?

奶茶説,這麼多年來,他對我講的話我都記得。有時候我也恨自己,為什麼沒有辦法跟他一樣都做得到,看到他,我就會覺得很慚愧。但是真的我都有記得。真的。

直到現在我都記得他過去對我説的每一句,現在字字拈來,讓人心碎無痕。

我最記得他的《把悲傷留給自己》,直抵人心,很通透,很豁達。

確實,這樣的男人是智慧的,成熟,他能通透地看清了世事。當你年輕的時候,或者覺得遇到這樣的男人是一件幸事,因為他的智慧可以為你打開了一扇通往世界核心的門,讓你快速地發現一些生活的真相。但是,這樣的男人也很殘忍,他知道世界是怎麼回事,但是他還知道有許多事沒辦法改變,因為了解而不想計較。你的美麗讓你帶走,有些時候,他以為他做的事是一個男人的承擔,即便你是打動他心的那個人,也很難進入他全部的精神世界。

陳昇自己吹口琴那一幕深深印在我的腦海,他吹得很用力。這個時候確定,只有用嘴巴的樂器才能這麼動情。我想口琴裏傾泄的感情也許比歌聲裏的還要多,這個活在自己精神裏的男人,一定不是冷血動物。儘管他悠然地坐在那裏,帶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一字一頓、近乎刻薄地説着過去發生的事情,過去説過的話。但是,每一詞每一句都是説給奶茶聽的,他刻意去強調他們只是師徒關係。作為一個女人,我很想知道當時陳昇的心情,很想問他一句,為什麼?既然在乎,為何要那麼狠心對待呢?只因“接不到了。”嗎?喜歡她才會為她做那麼多事。為何要這麼傷害折磨呢?這樣的男人讓人怎麼辦?愛不是,恨不得。世間有很多人明明互相喜歡,明明也有機會,偏偏要錯過一生抱憾一生,對他們,錯過是一個最好的收梢。兩個人在這樣錯失的情愫裏遙望一生。女人的悲哀是她愛上的那個男人不是可以等她可以為她犧牲些什麼的男人。他一直用刻意或者是滿不在乎的口氣,一次次重複着“我很忙”,“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不關心你”,“我們再見”。女人聽得是那麼的委屈和心酸心痛。儘管他用一種近乎殘忍的方式,尖刻地迴避着她,但每每講到他們的往事時,他的聲音卻是那樣的低沉、那樣的温柔……他記得奶茶在銀川時給他打的電話,他會去翻地圖看她在的地方,他準確地講出照片的時間和地點。我相信,陳昇是那樣深刻地記着他和奶茶之間的每一件往事,每一個細節,清楚地記得只屬於他們兩個人的故事……

看這期的《桃色蛋白質》時,我的眼淚像奶茶的眼淚一樣,從一開始就沒有止住。打開酷狗音樂,播着《為愛痴狂》…

放風箏讀後感6

我漫無目的地走在那狹長的走道,兩邊的書如同數不清的樹,掩映着這條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現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種歡愉悦觀的金黃,那種温暖温馨的橘黃,那種心曠神怡的粉紫,那種摸不透的深紫,當然還少不了清新純潔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牽着,牽着風箏線!上方還有風箏,搖曳着的風箏!這本書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麼富有哲理,那麼讓人遐想不斷,——追風箏的人!

我捧着本書,腦袋裏浮想聯翩,我,隨着風箏越飄越遠,遊離了世界,忘記了自我。

我帶回了這本書,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開書頁,進入作者筆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過了沒幾天,我就把這本書看完了,資料大概是這樣的:富家少年和僕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場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我當年對哈桑的背叛。為了贖罪,阿米爾再度踏上故鄉,期望能為不幸的好友盡最後一點力,卻發現一個驚天的謊言,兒時的噩夢再度重演,令阿米爾痛苦不堪。這殘忍而又美麗的故事讓我潸然落淚;巧妙、驚人的情節交錯讓我讚歎不已的同時提心吊膽;阿米爾和哈桑的親密友誼讓人感動……

阿米爾,真誠是他最寶貴的財富;哈桑,忠誠是他最寶貴的財富;他們倆的友誼,更是他們倆共同擁有的,最寶貴最寶貴的財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們的友誼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們所放的風箏一樣,消失在茫茫天際。

當時那個時代,有的種族卑微,有的種族高尚,但是,不一樣的種族都有着不一樣的理念,人們信任自我種族的領袖,依靠自我種族的夥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種族之間發生一點點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極大的壓迫,現實變得緊張殘酷。人們所信任的領袖,到最後,卻引導人們去害自我!情節曲折啊!

這本《追風箏的人》寫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國、發奮融入美國生活之際,仍然根深蒂固的傳統與風俗。這是值得矚目的一部作品,這是非比尋常的一部作品,這是極為動人的一部作品,這是扣人心絃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併發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風箏是象徵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許——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風箏,無論意味着什麼,勇敢地追吧!你必須能夠成為那個追風箏的人……

放風箏讀後感7

一本書的完美,最好能讓人想到童年。

在咱們都是孩子的時侯,在大家以一種無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來的時侯,在咱們一天天自豪地長成大人的時侯,總有一些事不容咱們忘記。那些完美的不負職責的錯誤和自以為是的小糾糾,無論多久,都尾隨成長,永不相忘。

還記得明明是自我不留意打碎了鄰居家的花瓶,確仗着自我已能説會道而鄰居家的孩子還不能利落説話而硬説不是自我,並以為真得能瞞天過海。還記得一次兩個小兄弟姐妹鬧翻了打架被老師訓斥,我違心的告訴老師是那個比我小的孩子的錯,原因是我也害怕那個大個子的孩子日後找我麻煩。而不顧那個小兄弟姐妹哭着離開。還記得母親説和我一齊張大的小孩有很嚴重的病而不讓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總是拿很多的好吃的來喚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會不耐煩的説,你走吧,我不好和你這個病人玩耍。然後我看着他遲疑着慢慢離開我家的小院,出門的時侯抹了一把眼淚。

之後,正因讀書的關聯,遠離了家鄉,遠離了窮鄉僻壤,來到了城市開始完全不一樣的生活,逐漸淡忘了家鄉和那些一齊玩耍的夥伴。遠離了童年的無知。

這就是小時侯的簡單直白的自私和毫無顧及的傷害。多年以後,早已是相隔遙遠,只是我依然不能釋懷,依然不能原諒。雖然他們可能已忙碌的忘了這些,再次見面後是完全與以前的隔離。咱們畢竟不是當初的彼此。

追風箏的人講述一個善良,慚愧,自救,安心的故事。複雜的讓人不堅信的現實,在喀布爾長久籠罩的混亂中,發生着動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難中提升的至為保貴的美。

追風箏的人也許給了咱們一個機會。當咱們已長大,足以應對一前的時侯,在U個人學習並領悟自我省悟的時侯,看到這本書,是一種善意的提醒。為了靈魂的安寧,咱們就應去找回,就應去挽救。

那麼,有理由堅信,作者確是給了咱們1條再次成為好人的路,要咱們去求贖。

放風箏讀後感8

讀完追風箏的人,感觸頗多,一部不是純文學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民族,種族,階級題材,讀完之後情緒浮浮沉沉,異常沉重。內心有千言萬語,卻不知該如何表達。一句話,就是透過大背景下的小人物的命運描述,映射阿富汗政治的動亂,種族歧視給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

追風箏的人是以風箏為主線,講的是主人公阿米爾與他父親僕人的兒子哈桑的故事,他們倆一齊長大,喝的是同一個母乳,彼此會説的第一個字就是彼此的名字。哈桑忠實堅強,勇敢真誠,阿米爾膽小懦弱,善良敏感,雖然表面上哈桑與阿米爾十分親密,但是在阿米爾的內心,並沒有將哈桑作為他的兄弟姐妹,其實這與他們倆的階級身份有關,一主一僕,他們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故事的發展也是圍繞着放風箏,哈桑是追風箏的高手,他不需要抬頭就知道風箏會落到哪裏,並總能第一個拿到落下的風箏,小説中有一句最感人肺腑的話,為你,我願意追千千萬萬次,哈桑是多麼的忠誠,哈桑以前説過,只要阿米爾讓他去吃土,他就回去吃,不會有半句怨言。正是哈桑的如此真誠忠誠,使阿米爾感到羞愧,阿米爾膽小懦弱,遇事總是退縮,他渴望得到父親的愛,卻又無法做到父親的要求,他最鍾愛的事是寫小説,但是父親卻不支持。故事的轉折點是一次風箏比賽,它改變了故事中很多人的生命。在這次比賽中,阿米爾沒有讓父親失望,他成功打敗了其他的風箏,哈桑答應他去把最後掉下來的風箏追回來,對阿米爾來説,只有追到掉下來的風箏才算真正的勝利。但是,在哈桑拿到風箏後,卻被阿瑟夫(懷有很深的種族歧視)等人攔住,哈桑因着對阿米

爾的承諾,決絕將風箏給阿瑟夫,結果被阿瑟夫性侵,這一幕被阿米爾看見了,但是她卻選取了轉身逃跑,正因他懦弱,不敢為了哈桑挺身而出。接下來的幾天,阿米爾一向處於內疚中,他無法應對哈桑,最終他嫁禍哈桑偷盜,逼走了哈桑,那個對他無比忠誠的,敢於為他做任何犧牲的好兄弟姐妹。又過了幾年喀布爾被俄國佔領,阿米爾與父親不得不逃亡美國,在那裏艱難的開始了新生活。或許故事能夠就這樣結尾,生活將這樣繼續。但是一個電話,擾亂了平靜的生活,也把阿米爾再次帶回了故鄉,從父親的好友口中得知,哈桑其實是父親的私生子,是阿米爾的親弟弟,阿米爾一時無法理解,這麼多年對於哈桑的愧疚一向縈繞心頭,如今得知哈桑竟然是自我的親弟弟,往事一點點浮上心頭,父親每次都記得哈桑的生日,從來不哭泣的父親在哈桑離開時第一次流淚。但是,喀布爾已經不是以前的喀布爾,此刻民不聊生,處處都是死亡,到處都是流浪兒。而哈桑也在保衞阿米爾家房子時被x打死,而哈桑的兒子也落到阿瑟夫的手中,成為性侵的對象。最終阿米爾與阿瑟夫打鬥,在快被x打死時,是索拉(哈桑的兒子)用彈弓打瞎了阿瑟夫的眼睛,他們才得以逃脱,這時候阿米爾才真正的成長,成熟,他不在逃避,他用哈桑當年對待他的真誠對待索拉。最

終索拉被帶到美國與阿米爾一齊生活。這將是一個完美的開始。

咱們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風箏,為着它,咱們不停追逐,在命運的安排下,咱們義無反顧,或許遍體鱗傷,但卻真實的領悟了性命的真諦。

放風箏讀後感9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爾。主人公阿米爾是個富家少爺,他的父親不僅僅富甲一方,而且樂善好施、正直剛烈。阿米爾的性格里卻缺少父親的豪邁勇敢,只喜埋頭讀書,被人欺負也不還手。與他截然不一樣的是僕人阿里的兒子哈桑,這個兔脣的男孩有着令人吃驚的户外天賦,每當阿米爾遭人欺負,總是哈桑為他挺身而出。阿米爾和哈桑雖然情同手足,卻有些嫉妒父親對哈桑的欣賞和疼愛。每年冬天的風箏大賽是阿富汗孩子們最重要的活動,用自我的風箏線把別人的線割斷,然後追到那隻掉落的風箏,就是贏者。阿米爾是鬥風箏的好手,哈桑是追風箏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爾迎來了最大的一次風箏聯賽,阿米爾期望能在這次大賽上奪冠,以贏得父親的鐘愛。當他把最後的對手的一隻藍風箏割落時,整個賽場都沸騰了,他看到父親在為他歡呼。追風箏的任務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負所托,成功追到藍風箏,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們截住。哈桑不願意交出風箏,遭到阿塞夫的強 暴。尋找哈桑的阿米爾把這一切看在眼裏,卻沒有勇氣上前救助。阿米爾得到了父親夢寐以求的關愛,但哈桑的存在卻讓他內疚痛苦。最後,他不堪重負,他在父親面前撒謊説哈桑是小偷,讓父親趕他們走。而即使是這樣莫須有的傷害,哈桑也毫無怨言地承

認了。雖然父親執意留下他們,他們還是黯然地離開了。同時離開的還有他們對真情的失落迷惑與痛楚。也許愛到極至便是相互的傷害吧。聰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選取了遠離與隱忍。也許這就是人性的弱點,欺負弱小,用卑鄙掩蓋。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與庇護。

書的後半段寫得是主人公心靈的救贖。隨着阿富汗政變,阿米爾隨父逃到美國。成年後的阿米爾始終無法原諒自我當年對哈桑的背叛。父親去世後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國併成為知名小説家的阿米爾接到父親的好友拉辛汗的電話,他説哈桑已死,他要阿米爾回阿富汗,要他將哈桑的兒子索拉博從戰亂中的阿富汗帶出來。不僅僅是正因他以前辜負了哈桑,還正因哈桑是阿米爾的同父異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爾得到了哈桑的獨生子被以前的宿敵綁架的消息。人性的膽怯和本真在阿米爾又一次應對命運考驗時做出了他早該在幾十年前就做出的選取,應對以前羞辱過哈桑的敵人,阿米爾用自我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兒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風箏,重新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生活的大門最後又向他敞開了。阿米爾的結局,是愉悦的。他最後明白了彼此的好處——以性命為代價。

此刻難得看到好看的書了,鍾愛這本書,是正因書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為兄弟姐妹付出,是不計前嫌的付出,還有在艱難的困境中,從不失望從不詛喪,堅忍,刻苦耐勞,這麼正面的任務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經少見了,雖然不適合咱們此刻的社會形勢,但是畢竟是奮進的,正面的能量,能觸動自我。從而能夠反省自我,珍惜此刻愉悦的生活,不在有問題有困難的時候發牢騷,影響自我的情緒和生活質量。

放風箏讀後感10

故事是由第一人稱我開始的。

父親是阿富汗當地的有錢人,他的傭人阿里是從小和他玩到大的好朋友,阿里的兒子哈桑,是和我年齡相仿的老實人,我們經常一起玩,我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因此老欺負哈桑,找機會嘲笑他沒文化。阿塞夫也是富家子弟,他心狠毒辣,老用他的不鏽鋼拳套欺負人,特別是哈桑。在一次風箏大賽中,我得了第一名忠實的哈桑為我去追我的戰利品時,被阿塞夫擋住,正在對峙時,我趕到了現場,卻又選擇了逃避,看着阿塞夫用拳套拼命打哈桑,我卻置之不理反而逃跑了,哈桑無意之間看見了我,“為你,千千萬萬遍。”他讓我無地自容。在隨後的日子裏,他試着恢復我們的關係,可並不奏效。最後他選擇了離開。

多年以後,我們都已成家,父親的死讓我十分悲痛,不得不重返家園,但父親的朋友又告訴我了一個天大的祕密:哈桑是我同父異母的兄弟,我父親做了多麼愧對阿里的事情!但他又告訴我,哈桑被塔x班分子槍決了,現在只留下他的兒子索拉博。我的內心經過了多大的煎熬,經過了多大的鬥爭,我還是屈服了,我把哈桑唯一的兒子想方設法的接回來,卻沒想到控制他的是塔x班而且是兒時蠻橫的阿塞夫。我仍然是無力縛雞,任阿塞夫的不鏽鋼拳套宰割,多虧索拉博救我一命才沒被打,可是全身多處骨折危在旦夕才逃出了魔掌。

“為你,千千萬萬遍。”

索拉博給我回到美國,生活就這樣平淡下去,直到永遠……

我和哈桑的情,在一句話中表達出來,“為你,千千萬萬遍。”這句話老在我耳邊縈繞,他出現了兩邊,索拉博和哈桑,不是言傳身教,只是一種特別的品格,如暖風般喚醒我沉睡的心靈,我的思緒飛向遼遠,在如夢幻般醒悟,這不是夢。

我的淚水浸濕了書頁,不知不覺的,這種震撼人心的感覺湧上心頭,我想起了我在遠方的兄弟,“為你,千千萬萬遍。”再次在我耳邊響起,鎮海我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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