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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福音》讀後感

校園1.96W

翻開瑪竇福音,細細品味福音中耶穌的言與行,我就會發現聖史瑪竇筆下的耶穌,有一種長者、導師的風範。讀福音後我感覺耶穌身臨其境般的在我耳邊細語,眼前真實般的湧現耶穌驅魔救人的畫面,耶穌實在可稱為我們人生的模範。在這部聖經中,我最喜歡瑪:5:13—16這個章節,因為這個章節給了我很大的啟發。

《瑪竇福音》讀後感

耶穌在瑪竇這部福音中,特別喜歡用比喻來宣講。耶穌在聖經瑪:5:13—16中説:“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在鹹呢?他在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鹽是什麼?我想我們每個人都特別熟悉。鹽是調料,它是人能做出美味飯菜必不可少的調料,並且它對人身體機能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為缺少了鹽人的身體不會強壯,缺少鹽,人也就容易生病。可見鹽對於我們來説相當重要。但如果鹽失了味我們會怎樣呢?毫無疑問,扔掉,讓人踐踏。

光是什麼?你會很快的回答:“光是電燈、手電筒、太陽,還有其他恆星發出的亮”。那光的作用是什麼?你也許會説:“照亮的,取暖的,為植物提供光合作用的……”,答案有很多種。不管是什麼答案,但總離不開“為人服務”這一原則。但是如果我們把光罩起來,不讓它發光、散熱、照明瞭,那麼光對於我們來説,毫無用處。

城是什麼?城市是我們的居住的地方,是我們的家。但是如果把城建在祕密的地方,任何人見不到的地方。我們看不見城市,看不見我們的家,即使城市間的再漂亮,建的再廣闊,我們可以説城的作用已經失去了。

在本章節中,耶穌雖然表面上講論鹽、光、城,實際上耶穌在明確的告訴我們:做鹽就應當鹹,做光就應放亮,做城就應當讓人看見,要發揮自己的作用,為他人服務。如果失去了這一原則,那麼就不合格,甚至被耶穌扔掉。尤其做現代社會的基督徒,我們更應當發揮我們每個人的能力,引導那些不認識天主的人,認識天主。做社會的良心,正義的使者,目的是“光榮在天之父”。看完這篇福音後,我意識到了自己的作用:做鹽、做光,發揮自己的作用,做個耶穌合宜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