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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會考有關事項

校園2.16W

一、指導思想

體育會考有關事項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以“天天鍛鍊、健康成長、終身受益”為目標,認真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落到實處,促進學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不斷提高體育教育教學和體育活動質量,培養青少年學生良好的鍛鍊習慣、體育精神和意志品質,不斷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

 二、考試對象

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升學體育考試。

  三、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4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四、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總分40分,由體育平時成績和現場測試兩部分組成。體育平時成績6分,七年級、八年級各3分,其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定2分、運動愛好評價1分;現場測試34分。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五、測試項目

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學生平時成績運動愛好評價計1分,測試項目為體育技能,學生自選兩項,由本校體育教師據實評分;現場測試計2分,項目為:(1)必選項目:50米、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2)自選項目:從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鐘仰卧起坐三個項目中自選一項參加測試。

九年級現場測試考生每人測試四項,在以下四類項目中各選取一項進行測試:

類 別 分值 可 選 項 目

第一類 6分 單槓、雙槓、支撐跳躍、技巧、武術

第二類 7分 籃球運球、排球傳墊球、足球運球、乒乓球推攻球

第三類 9分 擲實心球、立定跳遠、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鐘仰卧起坐

第四類 12分 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2分鐘跳繩、50米游泳

往屆生和九年級轉入我市國中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體育考試不計體育平時成績,現場測試在第一類或第二類項目中增加1個項目(如增測第二類項目,該項目測試得分減1分為實際得分)。

  六、免試及緩試

1.對確認喪失主要運動能力獲准體育免修的殘疾學生,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40分計。考生須憑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通過面試(可與會考體檢同步進行)確認後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相關審批手續存入學生檔案。

2.因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免試。申請免試需持有鄉鎮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病歷、藥費收據,由考生本人填寫《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見附件8),考生及家長共同簽字、學校審核、蓋章,報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免試。批准免試的考生現場測試成績計21分,加體育平時成績計入升學考試總分。往屆生和九年級轉入我市國中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批准免試的,其成績以24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七、八年級體育平時成績現場測試申請免試計1分。免試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免試申請工作4月5日結束。

 七、重要説明

1.報名參加游泳項目的考生需出具鄉鎮及以上醫院提供的`非傳染病史證明材料方可報考,相關證明材料隨學校報名彙總表上交市招生辦公室。

2.根據《鎮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江市2016-2020年中國小校體育工作五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鎮政辦發〔2016〕144號)文件精神,2019年起將中長跑列入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必考項目。

 八、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科學安排,統籌管理。各校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認識,統籌規劃,嚴格管理,有序推進,認真組織好本校方案制定、項目選擇、考前指導、校內測試、免試申請等工作,確保考試各項工作穩定有序。

2.加強學習,廣泛宣傳,正確解讀。要利用政治學習、家長會、告家長書等形式深入學習、廣泛動員,大力宣傳,確保每一位教師、學生及家長知曉方案精神,明晰考試的項目、方式、分值、動作要領、標準及相關變化。學校要設立體育考試諮詢和監督電話,及時解答考生及家長提出的各類問題。

3.認真排查,加強防範,確保安全。要認真做好考生考前體檢工作,強化醫務監督,下發家長回執,對患有心肺等疾病,不適宜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應申請免試。要定期對學校體育場地和運動器械進行檢查,完善運動安全保衞措施,排除安全隱患。要積極培養學生意志品質和道德情感,指導學生合理選擇項目、科學鍛鍊。要認真做好車輛安全、各項準備活動及防護措施,謹防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4.強化紀律,培訓到位,確保有序。各校要教育考生嚴格遵守《體育考試規則》

,由領考員帶領,按順序逐項測試。非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區。對各項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體育考試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教育廳(蘇教財〔2005〕27號)、江蘇省物價局(蘇價費〔2005〕110號)、江蘇省財政廳(蘇財綜〔2005〕27號)有關招生考試收費通知執行。

6.2017年七、八年級體育平時成績統一使用規定記載表(見附件5),其中運動愛好評價在平時體育課中完成並做好相應成績記載,現場測試由各校統一組織,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巡察。具體項目、時間、相關要求及評分標準見附件4和附件7。

標籤:會考 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