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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方案

校園1.07W

  一、活動引言:

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方案

在高校學生羣體中,經濟困難生是一個大的隊伍,他們的成才成長是家庭、學校、社會十分關注和重視的一個問題。為了使這一羣體更好的融入學校這一大集體中,讓本校內更多的經濟困難生正確看待貧困這一現象,不是黯然的感慨,而是更好地把握自己的人生。同時為提高我係經濟困難生自強自立品質,增強社會責任感,充分發揮經濟困難生自身的積極性。為此特舉辦此次評選活動,希望可以通過自強標兵的模範作用,使更多的經濟困難生走出“貧困”,活出“精彩”。

  二、活動目的:

1、助學部本着為經濟困難生服務的思想,希望通過“自強標兵”評選,讓更多的同學以“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自勉,激勵困難學生的成功的信心和勇氣,培養家庭、社會責任感,形成自強不息、不被經濟困難壓跨的精神,展現當代大學生的青春風采,為當代大學生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進一步服務大學生成長成才。

2、開展這一活動的根本目的是讓更多的人傾訴自己的經歷,力爭給每一個想發言的經濟困難生提供一個屬於自己的'舞台,為他們創造一個展現自我的機會。在展示自我的過程中,讓更多的人分享他們的喜怒哀樂,瞭解他們的人生經歷,從而相互勉勵,共同進步。尋找和發展自身優勢,通過“自強標兵”的困難學生的典型示範,激發其餘同學的學習動力和成才的自覺意識。

  三、活動內容:

1、組織機構:電子系勤工中心助學部

2、活動方式:評選活動

3、活動主題:“自強不息,天道酬勤。”

4、活動對象:電子系10、11、12級經濟困難生;

5、活動時間:XX年3月28日

6、活動地點: (具體地點待定)

  四、活動方案:

1、活動時間:XX年3月20日——XX年3月28日

2、活動安排:

1) 由助學部向各班發放活動策劃書,鼓勵更多的經濟困難生參與。

2) 活動報名時間(XX年3月20日—XX年3月22日)。

3) 參賽選手相關材料、證明上交和初選階段

3、參賽條件:

a) 參賽選手須為我係10、11、12級經濟困難生;

b) 參賽選手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向上,生活節儉樸素;

c) 積極參加學校的各種活動以及社會實踐活動

d) 勇於克服在學業、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難,表現出非同一般的頑強毅力,有較為突出的自強實際或個人成就;

注:以上為主要條件,若其他方面突出、優秀,請在附頁1(申請表)的自強事蹟中寫明,並附相關證明(照片)。

4、活動形式:

(1)初選階段

a) 選手於XX.3.22傍晚六點前上交相關材料。

b) 助學部對上交上來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評定,確定10名入圍同學。經年級輔導員審核同意無異議後,進入決賽。

(2)決賽階段

a) 選手通過播放ppt等形式進行簡單的自我介紹 (內容包括家庭情況、學習情況、參加校、社會活動情況以及獲得獎勵情況)時間3分鐘。其次選手進行演講或朗誦(結合自己成長經歷故事,主題為自立自強),時間為5分鐘左右。

b) 老師點評並總結,工作組(由助學部幹事)進行分數統計。

c) 公佈成績,並進行頒獎。

  五、評分細則:

1、自立自強事蹟(50%)

2、學習情況(20%)

3、參加校內的社團活動(10%)

4、演講、朗誦或其他表現(20%)

5、由評委給每位選手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

6、得分排名前六名的選手獲得自強標兵稱號。

六、具體事宜:

1. 與宣傳部聯繫做好海報宣傳工作;

2. 申請多媒體教室;(時間待定)

3. 做好幻燈片展示,現場主持播放;

4. 提前告知記者團活動時間地點請他們到現場拍照;

5. 邀請系各輔導員到現場擔任自強標兵評委;

6. 通知各班參賽人員比賽時間地點;

7. 確定活動主持人和記錄員以及會場秩序的維護員(助學部幹事)。

  六、活動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的事蹟必須真實,不得造假。

2、評委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打分。

  七、活動預計成果

通過此次評選, 在最普通的人中尋找那份深厚的感動。正是要通過此次活動,我們要讓奮發圖強這種精神激勵大家,讓這種人格指引大家前進,同時,藉此展示我係學子自強自立,樂觀進取的精神風貌和良好品格.

  八、活動後期安排:

1、部門負責好教室衞生,以及活動後場地的清理;

2、比賽結束後,由電子系勤工中心進行自強標兵的後期宣傳,介紹自強標兵的先進事蹟,促進同學對自強標兵更加深刻的認識 ,更好的起到模範典型作用,更好地發揚自強自立的精神。

  九、獎項設置及經費預算:

一等獎1名:獲獎杯及精美紀念品

二等獎1名:獲獎杯及精美紀念品

三等獎1名:獲獎杯及精美紀念品

優秀獎2名:獲榮譽證書及精美紀念品

礦泉水20元,會場用品30元,橫幅50元

總計:250元

  十、其他事宜

1、以上獲得自強標兵榮譽的同學在助學金、勵志獎學金等經濟困難生政策方面有傾斜。

2、各班可成立一個“自強標兵”評定小組,本着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至少推薦一名參評經濟困難生。

電子系勤工中心助學部 XX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