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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法期末考試題(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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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就是讓一羣擁有不同教育資源的人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一份相同的答卷。然而考試的意義並不侷限於此,考試其實就是讓社會中來自不同社會地位的人擁有改變自己的機會。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際公法期末考試題(附答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際公法期末考試題(附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請將答案寫入括號內)

1.作為國際法淵源之一的國際習慣是指( )。

A.通例 B.國際慣例 C.習慣國際法 D.一般法律原則

2. 被譽為國際法創始人的是荷蘭著名法學家( )。

A.克林頓 B.格老秀斯 C.普芬道夫 D.瓦特爾

3.過境通行制度適用( )。

A.內海 B.歷史性海灣 C.國際航行的海峽 D.羣島水域

4.目前確立外層空間法的最重要的公約是( )。

A.營救協定 B.賠償責任公約

C.東京協定 D.外空條約

5.外交團是( )方面的團體。

A.外交禮儀 B.外交使團

C.領事 D.私人

6."歸化"是指( )取得國籍。

A.因出生 B.因婚姻

C.因申請 D.因收養

7.下列哪個組織是與聯合國建立關係的第一個專門機構( )。

A.國際勞工組織 B.世界氣象組織

C.萬國郵政聯盟 D.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8.人權的含義是指( )。

A.人所享有或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B."天賦人權"

C.對少數民族保護的權利 D.國際社會對人權的保護

10.將爭端提交由一個若干人組成的委員會。並由其查明事實。

提出報告和建議促使當事國達成協議。解決爭端的方法稱為( )。

A.斡旋 B.調停

C.調查 D.調解

二、多項選擇題(請將答案寫入括號內)

1.根據傳統國際法學派對國際法的效力提出的觀點,主要學派有( )。

A.格老秀斯派

B.自然法學派

C.實在法學派

D.規範法學派

2.下列有關空中劫持的公約有

A.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C.海牙公約

B.東京公約

D.蒙特利爾

3.下列條約一般不繼承( )。

A.參加某一國際組織的條約 B.政治性的條約

C.道路交通條約 D.有關中立化條約

4.國家責任的形式包括( )。

A.限制主權 B.恢復原狀

C.賠償 D.道歉

5.引渡的程序包括( )

A.請求引渡的提出

C.引渡請求的審查.

B.引渡的對象移交

D.引渡結果的報告

三、填空

1.外國商船,軍艦和飛機通過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實行一種特殊的制度,叫作(_________________)。

2.條約的修訂可以分為(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3.世界上第一個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國際組織是(_________________)。

4.國際法院的管轄權分為(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5.聯合國的國際法主要的編纂機關是(_________________)。

四、名詞解釋

1.國家責任 2.特別使團 3.國際爭端 4.大陸架 5.情勢變遷

五、簡答題

1.簡述國際法主體的概念和它應當具備的條件。

2.簡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

3.簡述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

4.簡述條約的定義和特徵。

5.簡述禁止使用的作戰手段和方法。

六、論述題

試述國際法院的職權。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B 2.C 3.C 4.A 5.A 6.C 7.A 8.A 9.B 10.D

二、多項選擇題

三、填空

1. 過境通行制

2. 修正 修改

3. 國際聯盟

4. 訴訟管轄權 諮詢管轄權

5. 國際法委員會

四、名詞解釋

1.國家責任

國家責任是指國家對其國際不當行為所應負擔的國際法律責任。

2.特別使團

特別使團是一國經另一國的同意或邀請,派往該另一國進行談判或完成某項特別外交任務的代表派遣國的臨時使團。特別使團的職務由派遣國與接受國協議約定。

3.國際爭端

國際爭端是國際法的兩個主體間關於法律上或事實上的論點的分歧,法律上的見解或利益的矛盾對立,國際爭端主要是國家之間的爭端。

4.大陸架

是指沿海國的陸地領土在該國領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緣的海底區域的海牀和底土。大陸架的寬度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長到200海里,但不得超過350海里或不超過2500公尺等深線100海里。

5.情勢變遷

是指締結條約以後,締約時的情況變生了當事國不能預見的根本變化,當事國可以終止或退出條約。情勢變遷原則源自私法上的情勢不變條款。

五、簡答題

1.簡述國際法主體的概念和它應當具備的'條件。

國際法的主體亦稱國際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獨立從事國際交往和參加,直接承受國際法上權利和義務,且能進行國際求償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實體。國際法主體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是:

(1)能獨立進行國際交往和參加國際法律關係。

(2)能直接承受國際法上的權利和義務。

(3)有國際求償的能力。

2.簡述公海自由航行制度。

航行自由是公海自由的一項最基本的制度,他包括以下內容:

(1)航行權。即任何國家的船舶,包括軍艦、其他公共船舶和商船,在公海上享有自由航行的權利,除本國外不受任何他國的管轄和支配;

(2)船舶的國籍及其地位。公海上的船舶必須在一個國家進行登記,具有一國國籍並懸掛該國國旗,無國籍的船舶在公海上不受任何國家的保護;方便旗船視同無國籍的船舶;軍艦和為政府服務的非商業性國家船舶享有完全的豁免權;

(3)船旗國的義務。對懸掛本國國旗的船舶進行管轄;保證海上航行安全;對本國船舶在公海上對他國公民、船舶或設施或海洋造成的損害負責處理。

另外,對遇難遇險的船舶和人員各國均有救助義務。

3.簡述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

空氣空間詵?繕峽梢苑治?礁霾糠鄭?徊糠質槍?伊煒眨渙硪徊糠質槍?伊煒找醖獾目掌?佔洌??歉鞴?雜珊叫械目佔洌還?伊煒帳槍?抑魅ㄖ?湎碌目佔洹?/p>

(1)國家領空的地位

國家領空是國家的領陸和領水之上的空氣空間,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國家對它有完全的排它的主權,它包括國家對領空資源排它的佔有、使用、處分權和對領空及其內的人、物、事的管轄權。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領空資源的開發利用;

2.制定航空法律規章;

3.保留國內載運權;

4.設立空中禁區。

(2)領空以外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 ·

它是指公海、南極和各國專屬經濟區之上的空氣空間,它不屬於任何國家的管轄範圍,各國有自由飛行權,但要遵守有關的國際法律法規。

4.簡述條約的定義和特徵。

條約是國家等國際法主體之間締結並受國際法支配的國際協議。

條約有以下特徵:

(1)條約是國際法主體之間締結的協議;任何國際法主體與非國際法主體間、或非國際法主體相互間締結的協議不能被視為條約。

(2)條約是受國際法支配的協議,他表現在兩個方面:條約確定的國際法主體之間的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符合國際法的原則和規則,否則不能生效;

(3)條約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協議;

(4)條約通常是書面形式的協議。

5.簡述禁止使用的作戰手段和方法。

現行國際條約規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戰手段和方法有:

(1)禁止使用極度慘酷的和過分傷害的武器;

(2)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戰手段和方法;

(3)禁止使用改變環境的作戰手段和方法;

(4)禁止使用背信棄義的作戰手段和方法。

六、論述題

試述國際法院的職權。

國際法院的職權包括訴訟管轄權和諮詢管轄權。

(1)訴訟管轄權

國際法院的訴訟管轄權是指國際法院審理爭端當事國提交的訴訟案件的權利。

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國包括以下三類國家:

①聯合國會員國。聯合國的會員國同時也是《國際法院規約》的當事國;

②非聯合國的會員國的《國際法院規約》的當事國;

③其他國家,預先向國際法院交存聲明,表明承認國際法院管轄權,保證執行國際法院的判決的國家。

國際法院受理的案件有:

①各當事國提交的一切案件;

③根據《國際法院規約》提交的案件。

(2)諮詢管轄權

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可就任何法律問題請求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經聯合國大會授權的聯合國機關及其專門機構只有權請求國際法院就其職權範圍內法律問題發表諮詢意見。

任何聯合國會員國無權請求,亦不得阻止國際法院發表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