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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醫科大學招生簡介

校園1.51W

新疆醫科大學坐落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風景秀麗的鯉魚山下,是一所具有光榮傳統的高等醫學院校。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新疆醫科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新疆醫科大學招生簡介
  新疆醫科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自治區招生政策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新疆醫科大學是新疆唯一一所醫科類本科院校,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屬高校。學校現已成為一所教育思想先進、管理水平較高、學科門類齊全,具有濃郁區域、地緣特點和少數民族醫學人才培養特色的教學研究型醫科大學。2016年8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衞生計生委、教育部聯合印發《關於共建新疆醫科大學的意見》,我校正式成為部委省共建高校。

第三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學校代碼:10760

第五條:學校地址:1、主校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393號;2、明園校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68號;3、北校區:烏魯木齊市鯉魚山路負29號;郵編830011。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指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並邀請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社會人員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生源、政策支持、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語種、分層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後由自治區招生辦向社會公佈。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等。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採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一條:我校所有本專科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條: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三條:臨牀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漢語言考生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50分,民考漢考生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20分。

第十四條:哈醫學專業只招收明確填報哈醫學專業志願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考生。

第十五條:法醫學專業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確填報法醫學專業志願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女生。根據用人單位普遍要求,建議報考法醫學專業的學生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4.8以上。對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下,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下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六條:護理專業實行男、女兼收,男生只招收明確填報護理專業志願的考生,不調劑錄取服從志願男生。要求報考考生身體健全、五官端正,對女身高1.58米以下,男身高1.65米以下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我校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招生屬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面向自治區農牧區鄉鎮、國營農牧場舉辦醫學教育定向培養計劃,錄取後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十八條:學校本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檔要求的學生,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當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投檔考生如所報志願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特殊備註專業除外),不同意調劑的投檔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對專科學生的.專升本情況,按當年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頒佈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

2、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報考:

(1)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生物醫學工程專業。

(2)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醫學各專業。

(3)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第二十一條:由於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有畸形影響專業學習的考生建議慎重報考。

第五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所有本科專業畢業後發放本科學歷證書,專科專業發放專科學歷證書。臨牀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畢業後授予醫學學士和醫學碩士學位;臨牀醫學、口腔醫學、兒科學、中西醫臨牀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中醫學、鍼灸推拿學、預防醫學、維醫學、法醫學、哈醫學專業授予醫學學士學位;醫學檢驗技術、藥學、臨牀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專業授予理學學士學位;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授予工學學士學位;漢語言、英語專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第六章 收費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2016年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學生於每學年報到註冊時交納。我校具體收費標準為:臨牀醫學八年制(“5+3”一體化)專業本科階段學費4000元/學年、研究生階段學費根據物價局規定執行;其餘本科專業4000/學年;專科專業3900/學年。學生公寓住宿費800/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批覆為準。

第二十四條:學校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幫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設有獎學金、助學金、特困補貼、國家助學貸款等。

第二十五條: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者,應當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第二十六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雙語班考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漢語言水平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為期一年的預科學習,並由自治區財政統一承擔預科一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九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併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393號;郵編830011

電話(0991)4362444、4361351(傳真)

網址: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涉及內容以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為準。

  新疆醫科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新疆醫科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2444醫藥2061
20162253醫科2161.48
20152274醫科2061.40
20142334醫科2461.83
20131923醫科1860.69
  新疆醫科大學介紹

新疆醫科大學是一所具有光榮傳統的高等醫學院校。學校有4個校區,共佔地130.2萬平方米。有14個學院,2個教學部,各類在校生26770餘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30人,碩士研究生3043人,普通本科生7919人,普通專科生3002人,留學生606人,成人教育學生7804人,獨立學院學生36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