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演講稿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700字

演講稿9.53K

使用正確的寫作思路書寫演講稿會更加事半功倍。在現實社會中,用到演講稿的地方越來越多,你所見過的演講稿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700字,歡迎閲讀與收藏。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700字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1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大家好!

我是來自公司機動通信中心的xx,今天,站在這屬於強者的舞台上,參加公司消費者權益部副主任的競聘。我想用三個詞來概括此時的感受:第一個詞,感謝!首先,我要由衷地感謝公司的各位領導和今天在座的各位評委,謝謝你們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展示自我、增長見識、接受挑選的機會;第二個詞,責任!在我的心目中,消費者權益保護部副主任這個職務不是權利和榮譽的象徵,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第三個詞,努力!多年來,我一直要求自己,“坦坦蕩蕩做人,勤勤懇懇做事”,無論做任何事情,我都會力求做到盡善盡美。今天,還是這一信念激勵着我,義無返顧地走上了講台。此刻,我希望以自己的能力贏得這次競聘,更希望以自己的真誠贏得大家的掌聲!

有一句格言這樣説道:人生舞台的大幕隨時都可能拉開,關鍵是你願意表演,還是選擇躲避。憑着這句話,也憑着十多年的工作經驗,自信有能力幹好此項工作。綜合權衡,我認為我的自信來源於以下幾點:

第一、我具有較好的個人素質。

我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從小我就養成了光明磊落、有正義感、樂於助人、吃苦耐勞的優良品德。參加工作以來,我始終不忘自己的黨員身份,始終不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形成了辦事講求原則,恪守紀律,嚴謹樸實,團結協作的工作作風,能夠做到在思想上和行動上與組織和領導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我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

工作十四年來,我先後在電視台前從事機務員、端機房主任、有線電視技術部副主任、網絡公司數據廣播中心主任;在中國網通內蒙古分公司從事網絡技術部經理、網通內蒙古分公司負責人、機動通信局副局長等工作。這些都是我的經歷也是我的財富,更是幹好其他工作的有力跳板,我想憑着我豐富的工作經驗和我的學習能力,我一定能夠幹好此項工作。

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2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日子嗎?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日,顧名思義,就是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87年,我國消費者協會被接收為正式成員。從這一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我們全國各地都要舉辦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常識,以喚醒和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如今,3.15它已是一個標誌,飽含着公理和正義;它也是一種聲音,傳遞出對平等與誠信的呼喚。

可能有些同學認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是父母們的事,離我們小孩子還太遙遠。其實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過消費的`經歷吧,例如,到超市購物,到美食城消費,到文化園買學習用品,在小商販的攤上買小吃或小玩意兒……這時候,我們就扮演了一個消費者的角色。可能平時你還遇到過這樣的尷尬:花了大價錢買文具用品卻買了個劣質產品。到小攤上買小吃一飽口福,卻吃出了毛病,吃壞了身體等等。這個時候,你是自認倒黴默不作聲還是理直氣壯地去找商家或有關當事人理論一番討個説法呢?我想,你一定會選擇説法吧!這就對了。可見,3.15消費者權益日和我們每個人都是息息相關的,它應該是我們大家共同關注的一個日子。

那麼,作為國小生的我們又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被侵害呢?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從 瞭解必要的法律知識開始,逐步培養法律意識,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還要提醒大家,不要購買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名稱的三無產品;不要購買地攤上的糖果、飲料等食品;不要購買盜版的圖書和音像製品,拒絕假冒偽劣商品,保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做到綠色消費、科學消費。讓我們的生活充滿陽光,讓我們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3

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消費者的權益”。

前幾年中國大地上流行着這樣一首歌,歌中寫到:“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經披露説,那英唱的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藉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費者揚眉吐氣的日子!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誠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這一天就被定為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91年3.15來到了中國,1994年,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台。

誠者無疆,信者無畏。《水滸傳》裏有個經常冒充黑旋風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經成了假冒偽劣的代名詞。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李鬼”確實不少:板藍根能成娃娃參,白醋能成青黴素……李鬼們的粉墨登場一方面是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不講誠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最後,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維護消費者權益,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誠信,維權!

謝謝大家。

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演講稿4

老師們,同學們:

今天我演講的主題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消費與服務”。1983年,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的編導們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動下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首屆“3.15晚會”雖然曝光力度還不夠大,形式也並不完善,但為消費者正確維護自身權益起到很好的啟蒙作用,消費者們的維權意識被喚醒了。

古代中國是“人治”社會,人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很淡薄,粱啟超説:“我國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確指,然以數千年之思想往往視法律與命令同為一物。”沒人喜歡命令,然而隨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法律卻讓人擁護,它給社會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時更要求人們首先能自我約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説的那樣,“你首先得約束你自己,然後才能獲得更大的自由”“一個人”生活在“人們”中,而“人們”不會讓“一個人”為所欲為,所以必得加以約束,剔除為“人們”所不能容忍的行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圖認為,對於有意志的公民來講,法律的統治並不具有強迫性,而是體現了國家的良善願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導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達到這樣的目的,這些法律我們都應該執行。”而由上面“3·15”晚會的事實也可以看出,我國法律體現了國家“讓人民當家做主”的良善願望。

作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們是需要維權,但同時也必須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