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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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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要用到證明的情況還是蠻多的,證明是持有者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到底應如何擬定證明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就業證明,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就業證明

關於就業證明1

茲有我公司(XXX公司),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在我公司工作XX年,任職XX部門XX經理(職位),年收入為人民幣XXXXX元。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XX 年 XX 月XX日。

關於就業證明2

根據我縣已正式出台的《關於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回原籍農村落户管理規定的通告》,畢業生必須將户口遷入本縣且將人事檔案在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後方可獲齲如果人事檔案在我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只要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户籍證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獲取)即可,就業情況證明。獲勸就業情況證明”不夠順利的畢業生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户口已遷入本縣,檔案不在人才中心。我縣畢業生在外地就業落户一段時間後,然後攜户口返回原籍工作,他們有的以為户口帶回來了檔案就自動遷回,其實不然,檔案和户口可以分離。要調取檔案,畢業生需提供檔案所在地的名稱、與我縣用人單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和縣屬及以上集體企業除外,下同)的僱用證明或營業執照(限自主創業的畢業生,下同)、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下同)等,憑以上材料到人勞社保窗口開取調檔函,待檔案轉入後方可獲取就業情況證明。

2.户口不在本縣,檔案不在人才中心。我縣畢業生在外地就業落户一段時間後,然後返回原籍工作,檔案和户口尚留在外地,就業證明《就業情況證明》。這種情況的畢業生需提供與我縣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畢業證書等,憑以上材料開榷户口遷移證明》和調檔函,待户口和檔案轉入後方可開取就業情況證明。

不少學生畢業多年未及時到人事部門報到,將户口遷移證、甚至檔案還揣在自己手上。針對這類情況,

1.如果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是開往“三門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的,畢業生請先報到落户,人才中心接收(調取)檔案(限未開封,下同)後方可開取就業情況證明;

2.如果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是開往外地的,畢業生請先到外地辦理改派手續,然後到我縣報到落户,人才中心接收(調取)檔案後方可開取就業情況證明。

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提醒:一定要“善待”檔案。不少畢業生檔案意識淡漠,忽視檔案管理的重要性,也不知畢業後檔案應該放在何處,有的畢業後根本不知道自己檔案的去向。這種情況畢業生可以根據報到證查詢,一般畢業後檔案跟着報到證地址走;如果報到證遺失了就回學校查詢,學校大都備有檔案轉出記錄,工作人員也遇到過畢業好多年而檔案還尚在學校的畢業生。

關於就業證明3

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就業協議遺失證明。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署後生效。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就業時一定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從法律意義上説,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徵。因此就業協議收應是人(畢業生、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徵: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產。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大型企業集團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 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 任何法律後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 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就業協議書 - 注意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按規定的程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後交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證明《就業協議遺失證明》。此程序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 承擔違約責任。

就業協議書 - 協議解除

單方解除

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為。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 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

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 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徵求學校同意。

就業協議書 - 違約責任

l、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後果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

就業協議

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後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係,由於對學校懷疑,以後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着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後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後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 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關於就業證明4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在我單位工作XX年,職務為XXXX,崗位為XXXX,工作性質為(正式制;合同制;臨時制;其他),職稱為XXXX,該員工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有;無)。

其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XXXX元。

填表人簽字:XXX

證明單位(蓋公章)

單位聯繫電話:

單位營業執照編號:

單位辦公地址:

本單位承諾該職工的收入證明真實。

本收入證明僅限於該職工辦理貸記卡用途,我公司並不對該職工使用貸記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擔任何責任。

填表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標籤: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