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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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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一、為規範“一通三防”管理,為使礦井一通三防工作更加程序化、規範化、合理化,確保“一通三防”工作落實完成,特制定本會議制度。

二、相關規定:

1、每月由總工程師主持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會議時間定於每月25日下午14:30分,如有改變通風科另行通知。

2、參會人員包括生產各科、隊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各副總、投資方負責人及其它。

3、會議內容:

①、貫徹上級有關“一通三防”文件精神、指令、決定等。

②、通風科總結當月“一通三防”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未完成計劃的原因,然後由各部門共同分析礦井當前一通三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③、各部門彙報下個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存在問題和合理化建議。

④、通風科安排下一個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 ⑤、各分管礦領導做總結性發言。

三、相關要求:

1、通風科負責對“一通三防”工作計劃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督、負責通報上月一通三防考核情況。

2、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5日前把當月的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總結和下月的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計劃以書面形式上報通風科。

3、各部門必須在每月25日前將部門分管的通風設施在用情況、增減數量和通風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通風科。

4、通風科通報當月一通三防管理存在問題並採取相應整改措施。

5、通風科根據各單位的工作總結寫出全礦“一通三防”月工作總結和下個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統一下發。

6、通風科負責將各單位上報的工作計劃彙總,季度和年度計劃應以文件形式統一下發到各單位。

7、通風科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8、所有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會,有事提前向總工程師請假,但不準缺會。

9、參會人員自覺遵守會議秩序,手機打到震動或關機。

四、相關考核:

1、參加一通三防例會的人員必需按規定時間到會,否則遲到每人每次罰款50元,無故曠會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2、各部門未按要求上報“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3、各部門未按要求上報通風設施和通風儀器儀表台賬的,每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員。

4、一通三防例會佈置的工作任務未按期完成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嚴格按《礦井一通三防考核條例》進行考核。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通風科所有。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篇2]

煤礦一通三防

例會制度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國家下發的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加強煤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礦井通防技術難題,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煤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時間為每月28日。礦每月召開一次一通三防例會,並制定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二、組織單位:煤礦生產技術科

三、主持人:煤礦通風副總工程師

四、參加人員:礦長、礦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後勤礦長、安全檢查科、掘進隊、生產技術科、防突隊、通風科、運輸隊、機電隊及相關人員。

五、會議內容:

(一)傳達朝陽煤礦及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二)通報煤礦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三)對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進行彙報,彙報內容包括: 通風管理、瓦斯防治、綜合防塵、火災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及下階段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四)對煤礦一通三防存在的難點進行討論並制定解決方法。

(五)對本階段一通三防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六、會議要求: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時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二)與會人員必須將手機設為振動狀態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生產技術科負責通知、點名簽到,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四)要求各分管領導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和內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五)無故不按時參加會議每次罰款100元,遲到罰款50元;與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手機響鈴一次罰款50元。

(六)各項罰款交煤礦財務室,由煤礦財務室出具票據證明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XXXXXX煤礦

2011年8月15日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篇3]

音西煤業“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為了更好的學習、貫徹國家下發的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礦井“一通三防”技術難題,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音西煤業“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時間為每月下旬。

二、主持人:總工程師

三、參加人員:總工程師、分管礦領導、生產科、機電科、安檢科、調度室及各區隊隊長、技術負責人。

四、會議內容:

(一)傳達國家及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二)通報各區隊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三)各區隊對礦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進行彙報,彙報內容包括: 通風管理、瓦斯防治、綜合防塵、火災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及下階段“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四)對各區隊“一通三防”存在的難點進行討論並制定解決方法。

(五)對本階段“一通三防”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五、會議要求: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時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二)與會人員必須將手機設為振動狀態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生產科負責通知、點名簽到,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

(四)要求各業務部室及各區隊領導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和內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五)無故不按時參加會議每次罰款200元,遲到罰款100元;與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手機響鈴一次罰款50元。

(六)各項罰款交礦財務部門,由礦財務部門出具票據證明。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篇4]

1、定於每月逢2日、12日、22日上午9點,在礦會議室準時召開“一通三防”專題例會,會議由總工程師主持,通風科負責會議的通知(如遇雙休日向後推遲一天)。

2、“一通三防”例會,傳達貫徹上級“一通三防”方面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佈置下一步“一通三防”工作的主要會議。礦主要領導及各戰線副總、科室基層隊隊長和技術員都必須參加,有事不能參加的必須向總工程師請假。

3、凡是“一通三防”例會會議上通報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隱患及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由通風科、技術科、安檢科負責隱患整改複查,對沒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的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罰款。

4、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同時要做好“一通三防”例會會議內容的傳達貫徹。

5、通風科負責印發例會會議紀要,同時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6、無故不參加會議,每缺席一次每人罰款100元,開會遲到、早退的罰款50元,開會期間手機響的'罰款50元。

7、“一通三防”例會各基層必須正職參加,正職若請假、出差、下井則由副職參加。

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通風科

2012年3月15日

“一通三防”例會會議議程

“一通三防”例會於每月逢2日、12日、22日下午3點在礦會議室召開。

主持:總工程師

參加人員:五職礦長、副總、通風科、調度室、機電科、技術科、安檢科、企管科、通修隊、採煤隊、掘進隊、機電隊、辦公室等相關科室、區隊負責人。

一、會議第一項

由通風科科長貫徹學習3月1日在區域公司”一通三防”會議精神,並貫徹【2011】37號文件、26號文件。

二、會議第二項

由通風科長對先鋒井下”一通三防”工作進行本週總結及下週安排。

三、會議第三項

由通風副總對”一通三防”工作進行要求。

四、會議第四項

總工程師對”一通三防”工作進行部署。

五、最後由礦長對“一通三防”近段工作做總結講話。

六、會後由通風科寫出會議紀要。

通風科

2012年3月15日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及時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一通三防”各種技術、管理問題,不斷提高我礦“一通三防”管理水平,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例會召開時間、地點:

第二條 礦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4點召開“一通三防”例會

地點為礦調度會議室。

三、會議主持及參加人員:

第三條 主持:“一通三防”例會由礦總工程師主持。

第四條 參加人員:

礦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通風副總、生產副總、機電副總,各職能科室負責人及“一通三防”專業相關負責人。

四、 “一通三防”例會會議內容:

第五條 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六條 通防科總結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及存在問題。

第七條 下月主要採掘工程部署和“一通三防”工程。

第八條 制定下月“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一通三防”需礦及其它各部門、區隊協調解決的問題。

第九條 領導工作安排。

五、會議議程:

第十條 組織學習:由總工程師、安全礦長負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兩級公司有關“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和安全指令。

第十一條 通防科總結本月“一通三防”工作,部署下月“一通三防”工作重點。

第十二條 通防科有關“一通三防”方面需礦協調解決問題。 第十三條 各採掘隊、輔助隊有關“一通三防”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第十四條 “一通三防”專業隊伍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第十五條 各分管礦領導部署、協調解決分管範圍“一通三防”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礦長強調“一通三防”工作注意事項。

第十七條 總工程師總結。

六、例會制度

第十八條 各單位參加調度會人員接到會議通知後,及時轉達參加會議人員,並且提前協調好參會人員的工作時間,在沒有特殊原因下必須保證參會人員按時參加會議。

第十九條 接到會議通知未按時參加會議的單位,每次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0元,並在會後自覺學習領會會議內容,無故遲到人員每次罰款50元。

第二十條 接到通知的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有特殊原因的必須向礦總工程師請假。

第二十一條 以上處罰由通防科負責執行。

第二十二條 通防科做好“一通三防”例會會議記錄。

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通防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煤礦一通三防例會制度 [篇6]

1、一通三防例會每月由總工程師主持,各分管礦長、隊級以上幹部及相關人員參加,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2、一通三防例會要體現決策的嚴肅性,工作的超前性,處理研究工作的果斷性,確保會議質量。

3、一通三防例會要總結上月礦井“一通三防”重點工作,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工作,對每月工作按照崗位責任進行劃分,各單位必須堅決落實執行,不得有誤凡因梗塞、拖延影響工作,要追究責任處罰。

4、一通三防例會要體現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工作安排要清晰、措施得力,講究實效,注重會議的質量。

5、一通三防例會所定的事項要及時落實,研究相關的事項要堅持原則,需要保密的要注意工作紀律。

6、一通三防例會研究的工作,通風部要提前做好一切準備,並做好專題會議記錄,會後下發“一通三防”專題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