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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培訓保密協議

職場2.4W

甲方(職工):

員工培訓保密協議

姓名: 乙方(用人單位): 名稱: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為規範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特制定本協議,此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前言:

鑑於甲方意識到,其擔任的職務涉及公司的業務信息和技術信息而這些業務信息和技術信息屬於保密性質,是公司的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不時地向其透露;

鑑於甲方承認,向公司現在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保密信息,將會導致公司處於一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並將會損害公司的業務;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被乙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

2. 乙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乙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乙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技術方案、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技術報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專利技術;

上述保密信息是屬於公司專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視為保密信息,而不論其是否由公司擁有或開發。

(一) 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權,僅在授權程度和範圍內披露或使用;

2.進行合理注意,保證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經公司授權,甲方不得不正當獲得公司祕密。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制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業祕密;

7. 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8.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聯繫人: 電話:

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9.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商業祕密或者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10.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

11.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

12. 在其任職於公司期間及其後兩年,甲方同意,其將不會指示、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員或者僱員終止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但在任職公司期間為履行其職責而採取的行動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或合同期內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對方,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工作文件資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乙方離職後

(四)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但給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乙方有權調離甲方涉密崗位,並有權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2.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任職期限內保密工資的 3 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可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五)補償:

鑑於本協議雙方已經認識到,甲方如遵守本協議之上所有條款,將會受到一定的損失,且該損失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並鑑於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六)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名 法人(或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培訓保密協議 [篇2]

甲方(職工):

姓名: 乙方(用人單位): 名稱: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為規範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特制定本協議,此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被乙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交易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

2. 乙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乙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乙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技術方案、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技術報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專利技術;

上述保密信息是屬於公司專有或公司保密的,被視為保密信息,而不論其是否由公司擁有或開發。

(一) 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

1.不披露或使用信息;如果公司有明示的任何授權,僅在授權程度和範圍內披露或使用;

2.進行合理注意,保證信息不被披露或使用;

3.未經公司授權,甲方不得不正當獲得公司祕密。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私自使用或者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5. 雙方協定競業限制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乙方的商業祕密;

7. 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8.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聯繫人: 電話:

9.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商業祕密或者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10.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

11.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

12. 在其任職於公司期間及其後兩年,甲方同意,其將不會指示、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公司的任何其他管理人員或者僱員終止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但在任職公司期間為履行其職責而採取的行動除外。

(二) 脱密期限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或合同期內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 1 月通知對方,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工作文件資料的交接工作。

(三)、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乙方離職後

(四)違約責任:

1.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乙方經濟損失,但給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乙方有權調離甲方涉密崗位,並有權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2.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任職期限內保密工資的 3 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可解除甲方的勞動合同;

(五)補償:

鑑於本協議雙方已經認識到,甲方如遵守本協議之上所有條款,將會受到一定的損失,且該損失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及非乙方之主要收入;並鑑於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六)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名 法人(或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培訓保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由於甲方屬於特殊行業,所有資料均屬內部機密,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通過培訓,乙方掌握了甲方技術方面和人員等方面的機密內容,為了保護甲方的正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脱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培訓資料、人員檔案、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及有關單位和個人。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祕密的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員工資料,員工合同、考勤等涉及人力資源部門的相關資料和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生產工藝、方法、產品配方、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4、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5、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人員資料、勞動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6、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或其他方面的價值

三、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三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承諾,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三年以內,不得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和做出其他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的事情。

四、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種,沒有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 無限期保密,直到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為止;

C 乙方離職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三年;

五、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費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因考慮到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和補償金及其他費用的同時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費,共計 元,故而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七、 甲乙雙方在簽署或履行協議過程中具有實際權利義務內容的補充文件、通知、聲明、信函、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均是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一項權利並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或者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前款權利不因本協議的終止、撤消、無效而消失。

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一、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後三年內有效。

十二、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本協議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十三、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