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通用15篇

職場2.99W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

一、工作內容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通用15篇

本局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直管公房、廉租房的安全管理、危房管理、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室內裝修裝飾管理、已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管理以及局屬各單位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線管理、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實現“市局統一領導、科(室)指導監督、各單位全面負責、人人蔘與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總體要求

1、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應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或職責範圍內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各單位

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具體工作的負責人為分管責任人;負責具體工作的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2、局屬各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查找本單位安全工作薄弱環節和隱患,努力消除安全生產管理的空白點和盲區。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對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檢查、督促,同時做好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宣傳。

3、嚴格執行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格實施局確定的各項防範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採取應急措施,並立即上報本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局安全科,及時趕赴現場,配合做好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4、本局同局屬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局目標管理考核體系,進行嚴格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四、局領導對安全生產實行分工負責

(一)局長

1、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局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面瞭解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對事關全局性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召開會議,組織人員,研究部署相應的對策與措施。督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和分管其他業務的局領導抓好安

全生產管理,認真完成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3、組織制定本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本局職責範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並報告上級政府及安監部門。

(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

1、負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2、協助局長負責本局安全生產綜合工作,受局長委託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全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全局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全局性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督促局屬各單位貫徹落實本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

4、定期聽取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定期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分管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防範措施的制訂和落實,協調解決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5、本局職責範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具體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領導

1、負責抓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

2、按照本局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對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責,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

3、定期聽取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定期檢查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分管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防範措施的制訂和落實,協調解決分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4、分管職責範圍內發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具體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局屬各單位工作職責

(一)安全管理科

1、嚴格貫徹落實本局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負責本單位人員和財產安全。

2、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牽頭指導、調處房屋安全治理;負責全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牽頭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負責牽頭指導、監督公房、危房及房屋裝修等局內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相關制度,明確本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及時掌握本局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建立本局安全生產台帳。

4、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彙總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籌備本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並做好詳細記錄。

5、督促局屬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和獎罰措施。實行定期檢查制度,每季度安全檢查不得少於一次,編寫檢查情況,提出並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6、開展或參加各類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整治計劃、整治措施和時間表。

7、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宣傳活動,通過各種形式普及安全知識。

8、本局職責範圍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協助負責組織救援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9、承辦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房產管理科(房地產經營服務公司)

1、嚴格貫徹落實本局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負責本單位人員和財產安全。

2、對全市範圍內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調查摸底,並及時委託安全鑑定單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安全鑑定,整理並建立房屋安全等級狀況檔案。對存在安全隱患及鑑定為危房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要提出並負責落實整改措施,同時並將情況反饋到局安全科。

3、健全直管公房、廉租房安全檢查制度,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1)對全市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切塊管理,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並與工作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其安全管理的職責、要求、目標。

(2)對轄區內的直管公房、廉租房進行分級管理,要掌握鑑定為A級房屋的變化情況,對B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每次抽查率不少於30%,對鑑定為C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每次抽查率不少於25%,全年覆蓋率需達100%,對D級房屋的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在特殊氣候時期(如汛期、梅雨、颱風、暴雨、氣候幹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2

工作職責

1、負責搭建地區專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包含且不限於所有經營範疇內人、財、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

2、主導地區安全工作的'開展,推動、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檢查、安全培訓、安全會議;

3、執行總部安全生產相關決議及工作要求,完成地區負責人交派的安全工作;

4、主導安全事故的調查,跟蹤並監督相關部門整改措施的制定及落實,跟進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處罰;

5、組織對地區安全督導員的培訓及日常管理。

職位要求

1、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外審員亦可,有寄遞、物流從業經驗者尤佳;

2、較強的原則性、執行力、學習力與抗壓力,良好的溝通、組織與協調能力,具備全局觀及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3、正直、有責任心,工作結果導向,執行力強;

4、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外部安全管理或公司內部現場管理經驗。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3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祕密。

2、負責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保證體系、現場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和消防保證體系的完善和運行。

3、熟悉各種規章制度、標準、規定及安全技術措施。

4、堅持原則,負責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安全達標、標準化創建和文明施工管理。

5、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施工方案的審批,糾正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因素,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環境。

6、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做好安全巡檢工作,認真填寫檢查日誌。

7、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加強全公司員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對“三違”現象及時進行處罰和批評教育。

8、負責各類事故的協助調查、處理、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對責任人做出責任通報。

9、做好安全生產中規定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

10、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消防的法規,組織制定和審查施工現場的.消防方案和保證措施。

11、負責驗收公司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運行。

12、參加公司各類生產例會,及時通報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情況。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4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技術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技術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技術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技術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5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祕密。

2、在分管領導的帶領下做好安全預控工作,落實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3、負責公司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

4、定期召開安全例會,總結交流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相應措施。

5、負責審核、檢查施工現場各類安全管理資料,配合、監督基層單位做好安全備案工作

6、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做好現場安全巡檢工作。

7、負責檢查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交底、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並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8、負責各類事故的分析、彙總、統計及上報工作,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

9、做好公司員工的勞保配備與發放工作,並及時建立發放台帳。

10、組織驗收公司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運行。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6

1、協助段長抓好工段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段的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

2、對本工段、班組員工在生產運行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3、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令的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體防護用品等,並檢查是否標準化操作和處於良好狀態。

5、經常性的檢查並保持工作現場的文明生產與“6S”管理,保證各責任區域整潔有序。

6、認真搞好班組安全工作基礎建設,檢查班組每週安全例會、班前會開展情況的質量檢查和事故預防、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7、認真檢查各班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並有權拒絕上級的違章指揮,遇到必須停機才能解決的事故險情時,有權指揮崗位員工採取緊急措施。

8、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要積極組織救援,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並如實提供事故發生的情況。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7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生產副礦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生產副礦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生產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生產副礦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生產副礦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8

1.承擔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實施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3.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職權,制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上報、發佈全市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配合、協調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査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査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6.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

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8.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9.依法監督檢査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衞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10.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其資金的`使用情況。

11.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負責考前培訓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12.承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13.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許可職能。

14.承擔作業場所職業生監督檢査職能。

15.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承擔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前培訓的組織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管理職能。

1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17.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科研成果鑑定和科技規劃;歸口管理安全技術改造,安全技術措施資金項目,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18.依法監督管理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職工工傷保險、企業安全費用提取工作。

19.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築、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鄉鎮、教育、衞生、農機、機械、輕工、煙草、醫藥、電力、貿易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0.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監督、監測管理工作。

2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9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環保負直接責任,職工安全環保職責。

2、針對石油石化企業“連續性強、高温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業特點,認真學習並執行安全動火、高處作業、進設備作業等直接作業環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出海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海上作業“十不準”。

3、進入施工現場,任何人都必須戴安全帽,按規定穿着勞保服裝,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管理制度《職工安全環保職責》。否則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證,必須持證上崗操作。新上崗、換崗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5、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事故發生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彙報,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加以勸阻和制止。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詳細交待、認真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0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公司祕密。

2、在部室領導的帶領下及時做好現場安全巡檢工作,認真填寫檢查日誌。

3、負責部室及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宣傳工作。

4、配合檢查施工現場各類安全管理資料,做好部門的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負責檢查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班前安全活動及人員安全教育情況。

6、負責全公司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消防、防汛管理工作。檢查和落實現場安全警示標誌、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7、配合做好公司員工的'勞保驗收、配備與發放工作。

8、配合部室做好驗收公司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和運行。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1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科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通風科長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5、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6、通風科長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7、通風科長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技術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風科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通風科長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2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措施、接受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要問題。

三、定期向區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報告區安委會和區政府有關部門。

四、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按照規定配備工作人員。

五、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解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加強對本級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轄社區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和考核工作。

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制止,並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單位危險源運行台賬和事故隱患治理基本檔案,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

八、建立本轄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接到人身傷亡事故報告後,及時啟動救援程序。

九、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落實有關事故處理決定;接到發生重傷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街道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每月按時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表。

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嗎,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事故防範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形成逐步增長機制;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公共安全隱患,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安排專項引導資金,積極落實整改。

十二、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3

根據現場工程建設及試生產的要求,現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予以制定,公司所屬各部門(車間)必須以此目標為工作原則,強化內部管理,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部管理工作目標:

1、實現“八個杜絕”:即杜絕重大火災事故、杜絕重大燃爆事故、杜絕多人中毒事故、杜絕重大工藝責任事故、杜絕重大設備責任事故、杜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杜絕死亡事故。

2、公司年千人輕傷率≤1.5‰;千人重傷率為零。

3、一般事故(人身傷害事故除外)發生率為零。

4、杜絕企外死亡或其他企外重大事故。

5、員工持證上崗率100%。

6、新進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合格率100%,在崗職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7、特種工取證、持證上崗率100%,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8、全年隱患整改率≥95%。

六、崗位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現場各項安全環保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管理。

2、負責組織每月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和其它各類專項檢查,督促各車間落實整改,並跟蹤驗證。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的修訂和簽訂、風險抵押金交納、兑現和退款工作。

4、負責各部門(車間)隱患排查管理,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處的隱患制定整改及防範措施,及時對隱患進行彙總和上報工作。

5、負責公司檢維修作業中,重大作業方案的審查和現場監督管理。

6、負責現場各類安全裝置、設施、器材的`配備,並對維護、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7、負責每年安全技措計劃及臨時性計劃的申報並對技措計劃的實施情況、實施效果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公司每月安全環保例會的召開及安全環保月報表的上報。

9、負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負責關鍵裝置的監督管理,對現場職業危害因素的控制情況進行管理。

10、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公司消防器材驗收、檢查、維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11、負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並對各車間應急預案的編制。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4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地測副總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地測副總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組織的本專業內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5、因不能經常深入現場,現場存在的技術問題不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6、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7、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地測副總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地測副總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15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調度室主任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2、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調度室主任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為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3、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過程中,對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開除的處分。

4、在煤礦組織的質量檢查評比活動中弄虛作假,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5、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温度、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或在帶隊檢查中有違章現象未及時制止的,探放水隊長負直接責任。

6、調度室主任對上報的各類資料、報表的準確性、時效性負直接責任。

7、調度工作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未及時做好煤礦調度工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9、工作失誤導致他人受傷害或損失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10、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調度室主任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調度室主任負直接責任。

11、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