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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例會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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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店安全例會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通用6篇)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1

為了貫徹北京市商業零售和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兩個規定,為了從制度上保障單位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的機制,建立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我店特制定此制度:

一、此安全生產例會由本店安全生產辦公室召開,店長主持。

二、參加人員主要包括:店長、安全負責人、工程部主管、前廳經理、廚師長、後廚燃氣負責人等。

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在每月初召開會議並做好內容詳實的會議記錄由行政部存檔備查。

四、會議主要議題:

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件標準和安全知識。

2、研究各項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3、討論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隱患。

4、檢查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以及服務員持證上崗的情況。

5、分析重點部位、重點人員的'安全生產狀況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對不同表現進行表揚獎勵或批評處罰。

6、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活動。

五、針對查出來的問題,研究解決方法,並制定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必要的投資決策。

六、對制定的安全生產措施,相關負責人進行認真細緻的複查並將複查結果備案,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實處。

此制度分級進行,店長每月初召開一次領導層的安全生產會議,各部門每週召開一次,即日起嚴格執行。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2

1、會議目的:為規範管理,及時掌握酒店營運狀況,協調和解決營運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做到統一要求、統一行動、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會議制度。

2、會議時間:每天下午16:40。

3、參加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部門代表。每部門至少一人。

4、會議內容:部門當日問題彙報,前日問題解決狀況;近期工作安排;傳達酒店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酒店高層確定的'其他事項。

5、會議紀律

①參會人員應準時到場。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每次罰款50元。

②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關機,對講機音量調到合適音量;會議期間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交頭接耳,如須接聽,需離開會場。建議,會前安排好部門工作。 ③與會人員在會議中應儘量避免相互推委責任,出現問題應從自身查起,解決問題是最終目的。

④與會發言要言簡意賅,條理清晰,主次有別。 中鑫黃金大酒店

⑤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

6、罰款所得上交財務部,並用於酒店員工福利項目。

7、以上制度中鑫黃金大酒店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8、本制度從2015年3月 日起實施。

酒店人力資源部 0一三年三月四日 二中鑫黃金大酒店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3

為了保障酒店各部門、各崗位服務工作信息的暢通,保證解決日常工作的及時性,加強酒店制度的執行力,及時梳理工作思路,特制定。

1、酒店周例會次數:每週一、週三、週五,3次。

2、酒店周例會時間:上午9.點。

3、參加例會人員:酒店總經理,各部門經理,主管。個別部門無主管者,由領班參加。

4、座位安排:酒店總經理右邊位置開始,依次是營銷部,前廳部,客房部,餐飲部,工程部,保安部,財務部,行政辦。

5、會議主持,由行政辦管理人員執行。

6、發言次序:由總經理位置右邊的營銷部開始發言。最後是酒店總經理髮言。

7、發言內容::語言簡潔,內容明瞭。主要是彙報近2天或者3天,本部門完成的.主要工作情況,本部門需要在會上解決的問題、協調的工作。

8、行政辦作好會議記錄。各部門負責人作好記錄。

9、會議禮儀:提前10分鐘到指定會議場所。酒店總經理到會議室後,全體人員全部起立,表示迎接。酒店總經理到位置後,宣佈:“請坐”“會議開始”。然後,行政辦請營銷部先發言,彙報。

10、發言彙報標準:“××部彙報”,工作發言彙報結束後,最後,發言人説:“××部彙報完畢”。

11、會議紀律:

①坐姿端正,不得仰靠,不得東張西望,要目視發言人。

②手機處於靜音。

③不得吸煙。

④不得打斷髮言人彙報,若有問題,在發言人發言完畢後,再詢問。

⑤不得在會上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⑥在會上允許有不同意見,但是,一但在會上形成的一致意見,必須執行。

12、會議結束:由酒店總經理宣佈散會,總經理先離開會場,然後是其他人員。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4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認真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總結經驗,找出規律,落實防範措施,減少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生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報告

事故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以便組織搶救和處理,而後逐級上報:對多人重傷、死亡和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領導,主管領導應親自參加調查、處理,並將事故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原因、職工等)於事故後24小時內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上級機關報告,如事態繼續擴大,則應每隔24小時報告一次。

2、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處理,並填定"事故報告單"逐級上報,一般事故不超過2天,重大事故的不超過3天。

3、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要及時送到醫院檢查治療,經醫生診斷認為需要休息者,持有休息證明,才能填寫事故報告單。

4、由於生產過程中的有害物質引起的急性中毒,亦應填寫事故報告單。

5、填寫事故報告單必須嚴格認真,內容詳細,字跡清楚,項目填寫準確,防範措施落實,責任明確,按規定時間上報,不得施延,弄虛作假或隱滿不報,否則視情節嚴肅處理。

6、對於防止重大事故和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班組,由部門提出申請,店領導批准,給予表彰和獎勵。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5

1、酒店安全生產會每兩月召開一次,若遇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開次數;

2、酒店安全生產會議由酒店安全負責人主持;

3、酒店安全生產會議參會人員為酒店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所有參會人員不得缺席,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經店領導同意另行派人蔘加。要求其他人蔘加的,經領導同意,由保衞部負責通知。

4、保衞部做好會議紀錄和通知。

酒店安全例會制度 篇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並製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並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採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並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並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併召開。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並在巡查結束後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後存檔。

四、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週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蔘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並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安全出口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範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運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設備及時進行處理,並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並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於2人,保證24小時值班,並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並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並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並分別粘貼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火災隱患應採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卧牀吸煙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捲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卧牀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卧牀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並做好記錄。

十、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並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並開展滅火演練。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説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於着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範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後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誌牌;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