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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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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選2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

一、公司組織架構

二、日常相關制度

1、上班時間:

門店工作時間實行倒班制,具體工作時間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調整。工作時間:五一前,早7:00—晚8:00,五一後,早7:30—晚8:30,

門店員工在該時間段內進行倒班,每人每天上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店長,區域經理實行長白班制。

2、公司員工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節假日:公司在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假;所有員工都享有以下法定節假日:

元旦(公曆一月一日)1天;

春節(臘月三十、正月七年級、八年級)3天清明節(清明當日)1天

勞動節(五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端午節(當日)1天中秋節(中秋節當日)1天

國慶節(公曆十一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節假日時間安排:

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假。若確因工作需要,員工不能在法定節假日當天放假,部門主管或店長可安排在其他時間補休或按勞動法規進行補薪。

4、福利待遇

(1)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五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在本公司實習結束,領到畢業證後,公司及時繳納五險。

(2)中秋節、春節等重大節日,在實習期間同普通員工一樣享有節日福利。

(3)對員工職業生涯的完善免費進行各個階段的培訓。

公司為員工每月提供3-5次專業知識、銷售技巧等全方位培訓學習的機會;

優秀員工每年至少有一次外出參加培訓的機會。

(4)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宿舍。

5、發展空間:

(1)人才理念

我們堅持德為先的用人理念,每一位立健人都要懂得並遵守基本的職業準則

我們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錄用與良性競爭的原則,為每一位人才提供優秀的職位發展平台

我們需要能與立健同舟共濟、善於合作的人我們需要敢於不斷迎接挑戰,勇於創新的人

(2)發展空間

店長片區經理儲備店長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2

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兩週。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十七大精神等;

(2)衞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範;

(5)醫療衞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瞭解當前衞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衞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並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並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3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採購,僅限於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於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台。

2、前台彙總各部門預算後,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後執行。

三、採購規定

1、公司採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採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台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採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台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台辦理入庫手續。

2、前台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台採購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到前台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於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於每週四下午前台辦理領用,並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塗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後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台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餘量+本月採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瞭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並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説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複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複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複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並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並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乾工資,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並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幹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准。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並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並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後,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説明書》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後,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於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③、經總經理批准後,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説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經批准後,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並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准後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准後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後,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後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註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後,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並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後一週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並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准後,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週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彙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複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複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准。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髮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並公佈於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00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00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採納實施有效。

2、對於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託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於違反各項規定者,並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並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並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註意見後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註意見後,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准並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範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髮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並儘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彙總,擬製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範圍,招聘信息發佈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複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後,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上籤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受聘者與公司簽訂,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後公司複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户口冊複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係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瞭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准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後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後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週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後、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後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後,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後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説→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迴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採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後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後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後,以税後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並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係。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並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後報總經理審定批准。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後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税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佔總評的70%,同級佔總評的2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佔總評的60%,下級考評佔總評的20%,同級考評佔總評的10%,自我考評佔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迴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後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後,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後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後的個人月收入不低於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後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並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願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並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週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遊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進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項目績效獎、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項目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准。

⑵年度特別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准。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一定後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積極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內容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後的第一週進行。

2、培訓內容:⑴瞭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⑵瞭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⑶瞭解工作內容、性質、責任、權限、利益、規範(部門經理負責);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週六下午4:30-6:00、視工作情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iso9001:2019為培訓主題;第三階段以宣傳企業文化為主題。包括其它相關的培訓。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內容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通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符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願意長期服務於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後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餘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擇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餘學費畢業後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後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接受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接受鍛鍊、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脱產或半脱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後,所學內容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內容。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後,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內容和對象進行調整,以達到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範圍:試用期滿轉正後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續籤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

⑶未經公司批准而自動離職;

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並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准後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

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⑹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責任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彙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控制編制、先內後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週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後報董事長審批後自行實施。

第十條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後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後呈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後,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複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後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複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後,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並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試3份交於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後,需填寫《回執單》,交於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准後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鑑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後薪資的80%。

第十六條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

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

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

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後,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於《調令》一試3份交於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並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離職

第二十二條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於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第二十四條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並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條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覆後,由人力資源部彙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整理、存檔,並交於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本着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第三十四條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第三十八條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閲、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員工借閲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閲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借閲。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閲登記表》。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明確人事部關於人力資源的安全管理,以規範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範圍

適用於人事部。

3、職責

3.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訓及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3.2人事文員負責對新員工的招聘、背景調查,培訓實施及員工檔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負責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資源安全稽查程序,滿足美國海關c-t防恐指導要求,本程序所有僱員。人事部主管負責策劃和督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人事檔案》。

4.2.1真假身份證的鑑別如下:

a、手感:真身份證證身富韌性和彈性,假的證身較硬,不具彈性,易折斷。

b、視覺:

a、真身份證網格直接印在證身上;假的印在過膠片上。

b、真身份證'局'字外形上下整齊;假的則如正常字體。

c、真身份證公安機關印章字體偏長,筆劃採用隸書形式;假的印章字體屬鉛體字。

d、真身份證防偽標誌'長城圖案'與'中國'字樣鮮明,並會反光;假的圖案與字樣暗淡、不明顯。

4.2.2借用身份證識別:

a、觀察頭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詢問:生日、家庭門牌號、身份證號碼、老家的習俗等。

c、對比:將其身份證與其它證件(畢業證、婚育證等)。

d、跟蹤:借用的身份證一般不能長期持有,可在日後進行檢查。

4.3要求應聘者在《人事檔案》中據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4.4對所有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並保留記錄,對員工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採用電話核實,對高校畢業證書可以上網核實,對員工是否有犯罪經歷和吸毒歷史,人事部要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核實合格後方可上崗,背景調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4.5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讓員工瞭解公司的品質系統及政策,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作好記錄,存檔於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安排導師進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訓內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識和識別非法進入、識別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舉報內部陰謀及自身安全、危險意識,突發事件處理等防恐常識,並保存培訓記錄。

4.7深入員工羣體調查瞭解,着重調查瞭解員工中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等。4.8鼓勵或獎勵員工進行防恐安全舉報,及時發現、調查、處理異常行為和可疑對象,對舉報人進行保密、保護舉報人。

4.9錄用後的員工由人事部發放廠牌,員工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廠牌如果遺失必須立即申請補辦,原廠牌編號作廢,並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進入。

5、記錄

5.1《人事檔案》

5.2《廠牌遺失處理記錄》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有效控制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合理劃分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證招聘效果,結合事業部制公司化運作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空調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子公司(不含蕪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條招聘費用項目

會場費、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等費用。

第四條信息發佈

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單位的招聘申請,統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並組織各單位進行招聘。

第五條借款

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計劃和費用預算,統一到財務管理部申請借款。

第六條費用登記

1、每次赴人才市場進行招聘時,各單位招聘負責人都應在《招聘費用登記表》上簽名,以此作為劃分招聘成本的確認依據;

2、《招聘費用登記表》上應註明招聘負責人和實際招聘費用,參加招聘的人員可對其進行監督。

第七條分攤方法

招聘費用依據參加招聘會的人數由各單位分攤,但由事業部組織並以事業部名義發佈的招聘廣告、網絡招聘及由此發生的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由事業部本部承擔,在招聘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由各單位承擔。

各單位費用支出=(招聘費用總額÷參加總人數)×各單位參加人數

第八條分攤單位劃分

招聘單位按事業部本部(包括經營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品質管理部、審計監察科)、營銷部、技術開發部、本部工廠、電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個單位實體進行劃分。

第九條劃帳流程

1、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編制《招聘費用分劃報表》;

2、《招聘費用分劃報表》由招聘主管編制,並報財務管理部審核;

3、《招聘費用分劃報表》於每月30日前報財務管理部;

4、財務管理部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和《招聘費用分劃報表》對招聘成本進行劃帳。

第十條劃帳方式

劃帳採用每月一劃的方式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1、人力資源科依據各單位報名參加的人數安排招聘攤位,如事先報名,而後來又未參加,人力資源科將依據報名的人數進行劃帳;

2、參加招聘會的人員原則上是各單位管理部(科)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參加人員應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得體,男士一律穿西裝打領帶,女士一律穿套裝,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招聘會資格。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制定、解釋並負責實施;

2、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科學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追求、重實千的人才隊伍,更好地推動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根據國家相美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薪酬、福利、任免、調崗、離職、休假、出差、培訓、考核、退休等事項。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外)。

第四條本制度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關係。

第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制訂,經總經理審批,各部門監督並執行。

第二章員工編制、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編制基於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提出人力資源劃計劃書,包括短期人力資源規劃、中期人力資源規劃、長期人力資源規劃,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第三條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公平爭、擇化錄取、人崗西配的原則進行。編制內員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超出編制的人員招聘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實施。

第四條條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二)臨時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後,交由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後進行招聘。

(三)招聘甄選工作須嚴格按照初試、筆試、面試、心理測驗、體檢流程進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條錄用程序

(一)甄選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送錄用通知,擬錄用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無法按時報到,須提前向公司説明情況,未按時報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此次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2、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4、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6、個人近期(3個月內)體檢報告;

7、其他獲獎證書原件。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入職材料,並引導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熟悉公司業務、公司環境與公司文化。

第六條試用期管理

(一)試用期期限

新員工該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長短而定,具體如下所示: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二)試用期考核

新員工試用期內須接受考核,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視用人部門和崗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試用期考核結果與新員工轉正掛約,考核通過者才能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三)試用期轉正

試用期轉正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1、試用期表現優秀的新員工,可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申請提前轉正經總經理審批後,轉為正式員工

2、試用期滿並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辦理轉正手續。

3、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另外,針對試用期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新員工,公司可無條件辭退。

第三章員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條員工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工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效益情況而定,為員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為了補償公司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接月發放。崗位津貼只有公司在崗工作者可享有,且崗位津點按照崗位責任輕重與工作環境的好壞而定,不同崗位的崗位津貼不同,員工的崗位津貼隨員工崗位變化調整。每年年底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調整崗位津貼,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調整。

(三)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給子的獎勵,按月發放。

(四)員工調薪程序

1、部門經理根據員工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提出調薪申請,填寫調薪中請表,並交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與崗位市場聾酬水平對調薪方案進行審核,並給出合理的調薪範國,交由總經理進行審核。

3、總經理參考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調薪意見給出最終的調薪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與調臍員工進行面談,告知其調薪結果。

第二條員工福利構成

(一)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公司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休假福利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公體假日,另外,公司員工還可以接公司政策事受其他體假,包括產假、婚似、探親假、喪假、工傷似等。

(三)培訓福利

為了促進員工的個人度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都提供專業的崗位培訓,包括入職訓、崗位技能培訓、期產站訓、公費進修等。培訓項目的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四)補貼福利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響應國家相關政策的號召,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與員工個人情況定期發放各種科貼,包括交通補通訊樸腦住房補貼和餐飲補貼。

(五)其他福利

為了豐富公司員工的業餘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費旅遊利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員工調動制度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勞動合同期限內各崗位員工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崗位調動,包括晉升、調崗與辭退。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如財務人員、核心研發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貰的調整,須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實施。

(一)崗位晉升

崗位晉升是指員工由原崗位上升到較高的崗位的過程,崗位晉升以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為依據,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由員工填寫崗位晉升中請表,由部門經理審核,並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給出客觀意見,交由人力資源部門進一步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給出相關意見並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建議晉升時間與建議斷黃,交由總經理審核

3、總經理根據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對員工的雷升中動進行審挑,並決定是否同意井

4、總經理審批通過後,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與員工進行晉開面談,告知員工相關事項。

5、人力部門在公司內部發布合升公告。

(二)調崗

調崗是指員工由原崗位調動至其他崗位的過程,包括平級調動與負向調動兩種。員工調崗是以公司內部崗位空缺情況與員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現崗位空缺後,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用人中請,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現有公司人員進行調崗考慮,制訂調崗方案。

2、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經理、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就調崗方案進行溝通,三方達成一致意見,交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調崗意見,給出最終的調崗決定。

4、總經理審批通過後,人力資源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與調崗員工進行調崗而談。

5、人力資源部門發佈調崗通知。

(三)員工辭退

員工辭退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續與不合格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過程。員工辭退包括正常辭退與違紀辭退兩種情況。

1、正常辭。正常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餘人員,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對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應提前30日告知被辭退員工,並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業績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2、違紀辭退。當員工有以下行為時,公司可以依法解階勞動關係。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秋序的。

(2)違反作規程,損壞沒備、工具,浪貨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重大違紀行為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員工離職管理

1、員工離職類型員工離職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合同期滿離職。即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願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員工自然離職。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不願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填寫“勞動合同期滿離職意向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表明不再續簽合同的意向;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如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不願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員工,並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談,填寫“高職面談記錄表”,由面談雙方簽字確認後,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2)員工辭職。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由於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係的情況。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報告,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及時進行面談,瞭解離職原因,確實不能挽留的,由部門負責人將“員工離職申請表”交給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員工擅自離職。即員工未按照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或者離職中請未獲批准,擅自高職的情況。

第五章員工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

培訓要服從或服務於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因此,企業必須樹立戰略觀念,並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及戰略制訂培訓計劃,將培訓與開發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2、全面參與原則

公司開展員工培訓工作是為了改善公司全員的績效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因此,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積極參與,主動參加培訓,提高自身能力,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

3、具體性原則

員工培訓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員工的培訓需求提供具體的培訓課程。

4、系統性原則

員工培訓工作要系統化、規範化,形成完善的培訓體系,方便公司進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要兼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員工的不同特點,將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內容結合起來,形成內容全面、層次分明的培訓課程結構。

6、及時評估原則培訓工作結束後要及時評估培訓效果,總結經驗與不足,為以後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

(二)培訓方法

培訓方法包括集中授課法、實際操作法、觀摩法、多媒體教學法、案例分析法、研討法、參觀教學法、技能大賽等。

(三)培訓類型

培訓類型包括入職地訓、在肉培訓、轉肉培訓升培訓與輔導培訓。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即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上崗前統一安排的培訓課程,培訓目的在於使新員工瞭解公司的經營業務、組織結構、發展歷史等基本情況,使新員工儘快融入公司文化,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2、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能力素質培訓等。

3、轉崗培訓

轉崗培訓是公司為調崗員工提供的培訓,目的在於使調崗員工能夠儘快地適應新崗位,瞭解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操作標準。

4、晉升培訓

晉升培訓是公司為晉升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與技能、管理能力與技術培訓,培訓目的在於使晉升員工儘快地適應新崗位,提高晉升員工的管理能力

5、輔導培訓

輔導培訓是公司為工作業績欠佳、工作態度良好的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崗位實操技能與綜合能力素質,培訓目的在於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四)培訓效果評估

培訓工作結束後,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培訓工作進行評估,通過跟蹤觀察受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效果評估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通過詞查培訓對象、培訓部門培訓滿意度對培訓效果進行即時評估,並形威書面評估報告,為以後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六章員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正向原則

考核工作以提高員工績效為目的,應堅持重獎輕罰的正向原則。

2、公平公正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客觀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

3、嚴格性原則

考核不嚴格,就會流於形式,形同虛設。所以考核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程序與方法。

4、及時反饋原則

考核工作結束後,人力資源部門須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並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

(二)考核範圍

公司所有在崗員工均需要參加考核,包括總經理、試用期員工在內。

(三)考核方式與時間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均採取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表參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加月度考核與季度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崗位人員則須參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實際工作效果進行的考核,業續突出者公司將子以獎勵;業績一般或較差者,公司應予以規勸,督促員工改善工作績效。

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是對員工的業務能力。基本素質進行的考核,能力突出者,公司將予以合理的晉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將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是對員工對待工作的主觀態度進行的考核,包括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負責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態度積極者,公司將給予造當的獎勵;工作態度消極者,公司將給予及時規勸,屢次規勸仍無改善者公司有權辭退。

(五)考核評估

考核工作結束後,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考核總結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效果,持續改進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明確人力資源工作職責及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量才使用,有效激勵及約束。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權限及職責

第四條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祕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第五條總裁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總裁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章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

第七條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實行定崗定編定員管理。

第八條公司機構設置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總裁審議通過後,報董事會審議;公司人員編制核定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報總裁審議。

第九條公司在確定職權和崗位分工過程中,應當體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

第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建設與完善,掌握公司現有人員的能力、業績及各崗位的需求等情況。

第四章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十一條招聘及錄用原則:

(一)定崗定編原則。

(二)直系親屬原則上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面試考核人應迴避本人親屬、朋友的面試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用人部門可推薦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錄用者須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要求(崗位説明書)。

(五)曾被公司違紀辭退、開除者不得再次錄用。自動離職者重新入職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使用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六)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能錄用。

(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崗位實際情況或用人部門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背景核實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作假者,將不予錄用。

第十二條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轉正錄用。

第十三條招聘審批權限按公司已授權權限執行。

第十四條各級員工聘任程序:

(一)總裁、董事會祕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二)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

(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由總裁聘任。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人員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須進行試用考核,達到考核要求才能辦理轉正手續。如考核不合格或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優異者,可提前申請轉正評定,經權限人批准可提前轉正。

第五章員工調崗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調崗類型:晉職、平調、降職。

第十七條公司可根據管理和業務需要對特殊崗位作定期輪調。

第十八條調動原則:

(一)符合任職資格原則。調動人員符合擬調動崗位的主要任職要求。

(二)合理性原則:根據員工表現和能力,安排和調動合適崗位。

(三)員工調動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十九條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各部門負責崗前、在崗、轉崗培訓。

第二十一條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員工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對自行申請培訓、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等情形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一部分。員工須遵守培訓協議約定,如違約則承擔相應賠償及責任。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公司員工都必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退休返聘人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其負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涉及技術、財務、採購、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崗位須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保密協議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對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即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員工離職時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財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在辭職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若不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或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符合員工獎懲制度開除情形的,公司有權開除員工,且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員工未經公司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天(含)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對自動離職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因公司需要其繼續留任的擬退休員工,須經所在用人部門提議,經權限人批准,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書,每次協議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

第三十五條員工因違法、違規、人為因素造成公司損失的或違反約定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離職時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員工離職不按規定提前書面提出,因工作銜接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三)員工在專項培訓或福利約定的服務期截止日期之前離職的。

(四)員工違反其他約定,導致公司損失的。

(五)員工移交的財物短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員工工時制度。員工具體上班時間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時間為準。

第三十七條因工作及崗位需要制訂特殊工時及考勤制度的崗位及部門,可由用人部門書面提出申請,權限人審批,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實施。

第三十八條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認定,以公司相關規定及通知要求為準,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記錄為準。

第三十九條考勤記錄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如有因虛假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將對責任用人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和員工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四十條考勤是薪酬發放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重視及加強管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員工考勤工作。對考勤異常部門及個人應及時反映及按規定跟進處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產假、婚喪假等。

第四十二條正常情況下,員工任何類別的假期須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門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前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於事後補辦手續。

第四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確因工作繁忙需要員工加班的,用人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向公司權限人書面提出加班申請,並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原則上安排員工一年內調休完畢。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與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條員工薪酬是指公司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條員工薪酬為税前收入,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四十六條薪酬原則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競爭力、激勵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則。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四十七條分別採取以下四種不同類別制度:

(一)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及個人權責相關的年薪制;

(二)與崗位、目標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三)與勞動定額相關的計件和計時薪制;

(四)與固定勞動範圍相關的固定工資制。

第四十八條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則調整。

第四十九條員工必須在每月發薪日前到財務部簽收工資單。如對工資有任何疑問,須即時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

第五十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一)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二)與公司簽訂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三)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第五十一條員工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目的: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使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並提升員工的績效。

(二)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試用考核、週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績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業績、能力、態度。

(四)績效考核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調配、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人事決策的客觀依據之一。

第五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會決定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二)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與方案;負責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並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五十三條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可領取離職前未結算的工資。未按手續辦理離職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並停放工資直至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後發放。

第五十四條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聽、攀比、議論他人工資情況。管理者和員工有義務對自己或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凡違反本規定,將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五十五條福利:按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僅限於: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節假日福利等,具體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五十六條目的:為表彰先進,樹立良好工作作風,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規範員工職業行為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條獎懲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有依原則:獎懲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等。

(3)結合原則:獎勵以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懲罰以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4)分明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5)適當原則:功獎相稱,過罰相當。

(6)時效原則:獎懲要及時,必須要有激勵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條員工被處罰時,若存在領導責任的,應同時追究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處分。

第五十九條獎懲結果作為員工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確保資料保密、手續完備並及時歸檔。

第六十一條員工檔案資料不外借。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借,須權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條查閲檔案按下列規定:

(一)查閲人事檔案須經公司權限人審批同意;

(二)查閲檔案時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方可查閲;

(三)查閲檔案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閲檔規定;

(四)嚴禁塗改、圈劃、撤換檔案資料。

第六十三條員工本人保證提供及填寫的資料屬實,以後如有變更個人資料員工有義務及時(最遲不超1個月)提供書面資料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虛假或隱瞞,後果自負,並自願接受公司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草擬、修訂及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人才在公司範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宏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通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運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後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係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准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並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內部人才市場的運行規則

1、先內後外、內外置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範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餘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通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徵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通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願,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餘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因工作需要補充人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工作部門及單位推薦,經考核符合用人部門及單位崗位條件者;

2、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範圍、主要工作業績,並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准後,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信息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閒置人員信息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彙總後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信息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佈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信息,通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採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00~3000元。

第二十一條人才在內部調動之前均須辦理好工作移交,與原單位結清一切相關手續,移交時間:本市內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延長。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進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人事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個人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對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闢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並詳細説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後,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後,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託管人事關係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託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託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並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3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養人才,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的正常運作和服務品質,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管理職責人

1、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工作,審定各部門人員編制。

2、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內人員的合理調配,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3、公司任一員工都須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調動決定。

二、調職管理程序

1、部門經理調動

a.經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批准,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公司各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書》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c.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部門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d.新任命部門經理在到崗一週內應將管理處人事變動情況公告業主,公告應包括新任經理相片、簡歷及服務承諾等,以方便與業主的交流溝通。新接項目部門經理在業主入夥時,向業主進行公告。

2、管理及技術人員調動

a.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進行人員調配,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相關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被調人員的直屬上級監督執行。

c.財務人員的交接須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監督執行。

d.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直屬上級或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3、普通員工(含班長)調動

a.經相關部門經理同意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

b.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三、調職相關手續辦理

1、調出部門接到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發出的《調動通知書》時,該部門的人事管理員憑'調出部門聯'辦理相應的轉檔手續。

2、同時,調出部門的人事管理員將調出人員的個人資料、本年度的考核資料、培訓檔案、考勤資料、工資級別等人事資料,放在資料袋中並將袋口封住,加蓋部門公章後,與'調入部門聯'一起交給工作交接完畢的調出人員。

3、調動人員到調入部門報到時,調入部門的人事管理員首先應檢查其個人資料是否齊全,如不齊應及時與調出部門取得聯繫並補齊資料。

四、升(免)職管理程序

1、升(免)部門經理

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提交擬升(免)部門經理人選,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批准,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培訓(面談)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簽發任免決定。

2、升(免)部門主管、組長、組長、班長

a.由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對擬升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後,由部門自行下發人事任命,並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b.由部門經理根據業績表現,對擬任免人員進行面談,由部門自行下發任免決定,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五、部門人員編制變更管理程序

1、人員編制增加

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原有人員數量編制不能滿足工作正常開展需要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可增加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2、人員編制減少

部門因業務調整需減少人員編制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可減少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必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4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佈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複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户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着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説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户,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説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範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並保持每週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於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採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在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並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准後在當地發佈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後推薦給用人部門複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複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複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彙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後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託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係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相應手續。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手冊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致力於達成以下目標:

1、構築先進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養和開發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

2、保持公司內部各機構在人力資源制度和程序的統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資源系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標準。

3、保證各項人事規章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二、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本手冊,以此規範和指導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制訂及實施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門。

四、本手冊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人力資源部熱忱歡迎員工和各分支機構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章人力資源部的工作職責

一、核心職能: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選拔、配置、開發、考核和培養公司所需的各類人才,制訂並實施各項薪酬福利政策及員工職業生涯計劃,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對公司持續長久發展負責。

二、工作職責:

1、制度建設與管理

A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B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級人事管理權限與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C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各機構年度人員編制計劃;

D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E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2、機構管理

A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分支機構選點調研、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併、更名、撤銷等管理;

C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D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E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B公司後備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C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D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E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數據分統計及分析;

F管理並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訂並監控公司系統薪酬成本的預算;

B核定、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C制訂公司員工福利政策並管理和實施。

5、培訓發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B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教育培訓工作;

C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出國)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D制訂公司年度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並進行管理和使用;

E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和培訓課程。

6、其他工作

A制訂公司員工手冊;

B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C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係;

D聯繫高校、諮詢機構,收集彙總並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標

1、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並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請和批准步驟

A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工作發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於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範圍和資歷要求,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公司(部門)顧問,行政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E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F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2)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執行。

3)招聘週期

招聘週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週期。每一職位的招聘週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後,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週期。

4)招聘步驟

A材料收集渠道:

B內部的調整、推薦

C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D參加招聘會

E報紙雜誌刊登招聘廣告

F網絡信息發佈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後,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准後,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

A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B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a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複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

b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後,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專業技能、心理測評(有必要時可進行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測試。

c基本測試通過後,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經二至三次面談後,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錄),並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e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後,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准。

C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並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D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製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並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E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1)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公司正式員工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所有員工的錄入均需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2)聘用步驟

A擬來人員經批准聘用後,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准。

B檔案轉移手續

a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係轉移至公司或者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b如員工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係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C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

四、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製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佈通知。

2、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並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複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註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聯繫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並給予紀念品。

C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並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

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第四章新員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標:

1、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員工被錄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時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員工形成了工作態度、工作習慣,併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

2、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儘快進入工作角色;

3、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1、為使新員工瞭解公司,認同公司,儘快進入工作角色,同時也為加強對新進員工的考核,保證招聘質量,特制定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2、新員工指導人制度的制訂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執行部門是用人部門。具體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導員。

3、新員工報到後,由部門負責人為其安排指導人,指導人原則上為員工的部門組長以上人員,也可以為司齡2年以上的其他員工。

4、指導人職責:

1)對新員工進行工作安排與具體工作指導;

2)對新員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幫助,使之儘快消減陌生感,讓他們在試用期中發揮最大的潛能;

3)對新員工的思想狀態進行跟蹤,並對之進行公司入司培訓及公司企業文化方面的宣導;

4)對新員工進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質、工作進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對新員工的情況向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饋;

6)對新員工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提出決定性意見。

5、由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指導人指導效果進行考核。

一、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進入前

1、應聘人員的《錄用決定》由總經理簽署後,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報到。

2、新員工報到日,人力資源部根據《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見附錄1)為其辦理相關事項。

3、由其所在部門直接負責人確認其座位,部門經理確認其職位。

4、通知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1寸彩照2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辦公室在新員工入職一週內為其準備好公司工號牌、郵箱地址。

6、員工所在部門為其確定導師,在入職當天和入職培訓中介紹。

二、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履歷表》(附錄2)。

2、發放《員工手冊》及《新員工入職告知書》(附錄3),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瞭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與新員工簽署《勞動合同》。

5、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6、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7、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經理。

8、更新員工通訊錄。

三、由部門辦理部分

1、人力資源部帶新員工到部門後,由部門安排參觀部門,並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2、由直接經理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説明。

3、部門應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並表示歡迎。

四、入職培訓

1、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新員工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公司各項制度、業務基礎知識知識等。

2、不定期舉行由公司管理層進行的企業發展歷程、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與關係等方面的培訓。

五、滿月跟進

新員工入職滿一個月左右時,由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跟進。形式:面談。內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經理對其工作的評價;新員工對工作、直接經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體見:《滿月跟進記錄》(附錄4)

六、轉正評估

新員工工作滿三個月時,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詳見轉正考核流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6

一、總則

第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並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週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後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錶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台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幹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願意乾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鈎,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於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並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准後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其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後方可領取,以防止由於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幹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節總則

1.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範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於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並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僱處理。

2.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准者;

4.因故請假,經領導核准者;

5.臨時事故,事後説明理由,經領導核准者。

3.異常及處理

3.1.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於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説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説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假期管理

1.假期類別

1.1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後一週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後,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准可休病假。

1.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准可以調休。

1.9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於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後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假期審批程序:

2.1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准,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公司不允許事後請假或先假後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加班

1.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2.加班範圍

2.1.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複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准。

2.3.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加班調休

3.1.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准後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考勤核算與複核

1.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彙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後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覆,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附則

1.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並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籤、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准後實施,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係,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係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准後,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範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幹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幹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幹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幹部職數。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並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幹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羣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採取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幹部的迴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幹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並實行迴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幹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幹、畢業生分配、軍轉幹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並實行迴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於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櫃,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閲、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後,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餘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幹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於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幹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幹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幹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幹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幹部工作計劃,按幹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幹部可採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並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並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着精幹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並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並經礦務會研究批准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採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僱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僱。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僱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僱。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辭職。員工自願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可辦理辭職手續,並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准,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淨值、税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並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於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於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後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於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於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後,執行定級工資。

對於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採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採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採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後,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採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採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採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後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槓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後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範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範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製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准。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後,由分管領導複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後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後,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複試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後溝通,無異議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並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後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並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後,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後,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瞭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並經分管領導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於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並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後(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准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並有願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瞭解公司的戰略,並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製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後,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實施後,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後,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後,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後經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准後,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並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於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准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後,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並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後,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係。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瞭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天,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准)。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於上班後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並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准(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於結婚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週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