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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務處的崗位職責

職場2.8W

1、高校教務處崗位職責

高校教務處的崗位職責

一、教務行政管理

1、負責專業、課程建設工作。擬訂全院專業建設規劃、提出專業結構調整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專業申報、專業建設和專業結構調整工作。擬訂全院課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辦法,重點、精品課程的申報、評估檢查與驗收。

2、負責人才培養計劃管理。組織制(修)訂人才培養計劃和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督導人才培養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

3、負責教學質量管理。研究教學現狀,制(修)訂教學質量管理監控考評體系。組織實施各類教學檢查評估、教學競賽、評優、試卷抽查、題庫建設。4、負責教學運行管理。依照人才培養計劃下達教學任務,實施排課,教學調度。

5、負責各類教學規章制度建設。擬訂各類教學管理文件,嚴格執行和督導檢查。

二、實踐教學管理

1、負責實踐教學管理。組織制(修)訂實驗、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計劃、大綱等各類基本文件,組織協調實踐教學運行,負責實踐教學質量監控。

2、負責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與管理。制(修)訂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規劃及有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與執行。

3、負責全院實踐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根據學科專業發展規劃,審核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計劃,協助國資處等部門,組織落實。

4、負責校語委辦工作。組織實施師範技能水平測試。

5、負責實踐教學經費預算、審核與管理工作。

三、考試與學籍管理

1、負責校內外各級各類考試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2、負責全日制在校生的學籍、學位管理以及學生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輔修專業證書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實施對學生的處分及學籍異動處理。負責“專轉本”工作。

3、負責考試改革研究、學籍制度建設。

四、教材建設與管理

1、負責教材徵訂、發放工作。

2、負責學生教材費的結算。

3、負責自編教材含教輔材料的立項申報、審批出版等工作及教材建設基金的.使用與管理。

4、教材研究與教材管理制度建設。

五、其它工作

1、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2、教務文書、檔案工作。

3、配合人事處實施師資隊伍建設。

4、在院長和分管教學副院長領導下,根據上級教學行政部門的指示及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教學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5、協助學院分管領導做好教學業務經費預算工作。制訂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案。

6、組織召開教學工作會議,部署安排教學工作,討論教學工作有關問題。召開各類教學座談會,瞭解收集對教學建設管理的意見與建議。

7、及時彙報教學工作有關問題,提出有關建議,供學校領導決策。

8、完成學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2、大學教務處處長崗位工作職責

1、主持各系制定、修改和審查、調整各專業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新增專業的申報組織工作;

2、傳達貫徹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組織和安排全院的教學工作,組織或主持召開學院有關教學工作會議;

3、協助主管副院長、財務處做好教學系統的年度經費預算安排;

4、配合學院督導室工作;

5、審核教師教學質量等級評定和質量獎;

6、負責審批全院教材採購計劃,負責採購工作;

7、全面協調教學口日常教學工作;

8、組織開展教研教改工作;

9、負責教務處年度經費開支、各種津貼、用車、出差等費用的審批(審核);

10、協助組織人事處、各系做好教師的業務考核、師資培訓、進修,新教師調入的業務考核,外聘教師的資格審查等工作;

11、全面負責教務處工作,具體指導,全面參與;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南京郵電大學教務處崗位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教學主管部門的政策和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擬定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總體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制定相關的教學規章制度和教學改革方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學校發展規劃,提出學校專業設置和調整意見,經學校批准後,組織專業論證、履行報批手續。

三、組織專業培養計劃的制(修)訂與實施。組織學校的專業檢查和教育部、江蘇省專業認證與評估;組織品牌、特色專業的申報和評審工作。

四、組織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包括教學組織機構建立與完善、校內外實習基地建設、教室建設等教學基本建設,協助做好教學實驗室建設。負責教學評價指標的制定和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建立;組織開展學生評教、同行評教;組織對各教學環節的過程檢查和質量評價;教學督導工作的組織與安排;組織校內本科教學工作評價。

五、組織開展教學改革與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手段、教材建設和創新能力培養等方面的改革;負責各級教學改革與建設項目的申請立項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教學改革與建設項目的鑑定、教學成果申報和評審工作。

六、負責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成績管理、畢業生資格審查與證書發放工作。負責成人學士學位授予工作。

七、負責輔修專業管理和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接受和管理進修生和旁聽生。

八、提出校歷安排方案,負責全校教室調度和本科生的排課選課工作,組織與管理全校性基礎課程統一考試,國家四、六級英語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及課程考核工作。

九、組織開展本科實驗教學改革,負責實驗課程和實踐性環節管理及質量考核。

十、組織大學生學科性競賽和大學生科研訓練;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和學院舉辦各類學術文化節。

十一、開展各類優秀學生的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及評價等改革與實踐。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科教學和實驗經費的預算和分配計劃,並檢查經費使用效益。

十三、組織全校本科教學編制、崗位和工作量的核算,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本科教學、教務方面的數據統計。積極推進現代化管理,不斷完善學校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十五、負責制定學校教材建設規劃、教材選用制度,審批並落實講義印刷,保證教材質量,負責教材徵訂、發放等工作。

十六、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招生、入學、就業、學生獎懲、師資隊伍建設、及語言文字規範化等工作。

十七、按照檔案工作的有關規定,做好立卷歸檔工作。

十八、正確、及時、完整地向學校報送各類信息並承辦學校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