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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各縣(市、區)工商局、市局各工商所:

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根據省局《關於印發〈浙江省企業登記統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企業登記統計工作,確保統計報表的客觀性、真實性和有效性,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

根據企業登記統計工作需要,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登記統計工作各項制度,遵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統計報表制度》及其他有關統計規定,實事求是地完成各項統計工作。

(一)統計報表種類及上報單位

1、由各縣(市、區)工商局上報的統計報表種類:

(1)工商行政管理統計月報表

(2)內資報表(企登1表、企登2表、企登3表、改制報表)

(3)外資報表(外企7表)

(4)私營報表(私企1表)

(5)個體報表(個體1表)

(6)專項報表(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户登記情況統計表)

(7)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新發展、歇業情況表

(8)臨時報表(根據市局實際工作需要,按照要求臨時上報有關登記數據)

2、由市局各工商所上報的統計報表種類:

(1)工商行政管理統計月報表

(2)私營報表(私企1表)

(3)個體報表(個體1表)

(4)專項報表(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户登記情況統計表)

(5)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新發展、歇業情況表

(6)臨時報表

(二)統計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的統計時間範圍和報送要求

1、每年1月、2月、4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應編制工商行政管理統計月報表,報送時間為當月27日前。

2、每年的第一、三季度應編制統計季報,包括企登2表、企登3表、改制報表、私企1表、個體1表。一季度報統計時間範圍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3月25日,報送時間為3月27日前;三季度報統計時間範圍為6月26日至9月25日,報送時間為9月27日前。

3、每年的年中和年末應編制統計半年報和年報。半年報(企登2表、企登3表、改制報表、私企1表、個體1表)統計時間範圍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6月25日,報送時間為6月27日前;年報(企登1表、企登2表、企登3表、改制報表、外企7表、私企1表、個體1表)統計時間範圍為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報送時間為12月27日前。

4、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户登記情況統計表分為半年報和年報。半年報統計時間範圍為上年12月1日至本年5月底,報送時間為6月1日前;年報統計時間範圍為上年12月1日至本年11月底,報送時間為12月1日前。

5、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新發展、歇業情況表為手工報表。每月、一季、三季、半年、年報都要上報,報送時間分別同上所述。

6、一季、三季、半年和年報中的個體工商業基本情況統計表(個體1表)的上報依據統一以准入系統實有登記數據為準,臨時經營户數不列入期末實有數和本期開業數中統計,在該表補充資料中的.“臨時經營户”欄單獨統計。

(三)統計分析上報時間和要求

企業統計人員需撰寫統計分析,統計分析分為半年度統計分析和年度統計分析。各縣(市、區)局統計分析內容包括內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三大部分,市局各工商所統計分析內容包括個體工商户和私營企業兩部分。半年度統計分析報送時間為7月1日前,年度統計分析報送時間為次年1月1日前。統計分析應以正式文件形式及時報送市局。分析要求數據準確、觀點鮮明、內容豐富、圖文並茂,依據報表的數據,結合宏觀形勢和當地社會經濟實際進行透徹分析和綜合評價,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參考價值。

(四)報送方式

內外資、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的電子數據報表和統計分析先以電子郵件形式通過市局域網報送,報送時間按上述規定。書面統計報表(由填報人、審核人簽字、單位蓋章),統計分析的正式文件,均於電子郵件上報時間後3日內上報市局。

二、考核評分規定

考核評分內容包括登記數據庫建設、常規報表、專項報表、臨時報表和統計分析五部分組成,實行百分制評分標準。

(一)企業登記數據庫準確、完整、規範,滿分20分。企業登記數據庫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做到錄入數據完整、準確、符合規範要求。數據缺失、錯誤或不規範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二)常規報表滿分40分。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應按時上報,確保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和邏輯性。未按時上報的,每次扣5分;數據遺漏、錯誤的,每次扣3分;與上期報表存在較大邏輯性問題的,每次扣3分;未按時上報書式報表的,每次扣2分。

(三)專項報表滿分10分。未按時上報的,每次扣5分;數據遺漏、錯誤的,每次扣3分;與上期報表存在較大邏輯性問題的,每次扣3分。

(四)臨時報表滿分5分。未按時上報的,每次扣3分;數據遺漏、錯誤的,每次扣2分。

(五)統計分析滿分25分。未按時上報的,每次扣10分;分析內容空泛,缺乏深度和廣度,不具有參考價值的,每次扣5分。

三、幾點要求

(一)按照省局下發的《浙江省企業登記統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試行)》要求,各級企業登記管理部門的領導務必高度重視,採取措施抓實抓好,嚴格把好報表質量關。報表的各項指標均應嚴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統計報表制度(2003)》解釋的口徑統一執行。

(二)設置企業登記統計專項崗位,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健全企業登記統計工作管理制度。定期組織統計工作人員的登記業務和統計業務培訓。

(三)市局企業註冊處對各縣(市、區)工商局、市局各工商所企業(個體工商户)登記統計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對優秀統計分析報告在市局政務網公示。評選出的優秀統計工作人員年終由市局統一表彰。

標籤: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