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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學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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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語文教學中,作文是衡量學生語文學習是否過關的重要標誌,是學生認知水平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的綜合體現。但作文難寫,作文難教,學生“怕”作文,教師“憂”作文,依然是國小作文教學普遍存在的現象。本文圍繞國小《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中關於第三學段(5—6年級)習作教學目標談一談自己在教學中的一些經驗

作文教學經驗

(一)懂得寫作是為了自我表達和與人交流。

葉聖陶先生説:“寫作就是説話,為了生活上的種種需要,把自己要説的話説出來;不過不是口頭説話,而是筆頭説話。個人有他要説的話,我寫作是我説我的話,你寫作是你説你的話,並沒有話而勉強要説話,或者把別人的話拿來,當做自己的話,都是和寫作的本意相違反的。寫成的文字平凡一點,淺顯一點,都是不妨事;胸中只有這麼些平凡的經驗和淺顯的情思,如果硬是要求奇特深遠,便是勉強了。最要問清楚的是:這經驗和情思是不是自己胸中的?把它寫出來是不是適應生活上的需要?如果是的,那就做到了一個‘誠’字;寫作和説話一樣,‘立誠’是最要緊的。”説話人人都會,既然如此,誰不會寫作?從小到大,誰不是把話越説越好呢?既然如此,誰不能把作文越寫越好呢?學生明白了這一點,就消除了精神上的壓力,使學生知道“寫作”並非高不可攀,從心理上“接受”寫作這一訓練。

(二)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個人的獨特感受,積累習作素材。

在平時教學中,我們經常發現學生面對作文題目發呆,他們有的不知寫什麼,有的不知從何説起,那麼在我們教學中,就應該想辦法讓學生把這種為難情緒化解在平時的學習中。為了讓學生有話可説,有事可寫老師經常教育學生説:“我們平時要‘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這樣才能在我們寫作的時候有話可説。”但是作為學生,他們能夠聽懂老師的要求,的重要性,但是,怎樣叫“留心觀察周圍事物”,怎樣叫“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學生恐怕不知怎樣去做。每當他們看一些作文選時,他們只會覺得“我怎麼遇不到這樣的事!?”其實,當我們靜下心來去品味“大師”的作品,也並非都是轟轟烈烈,關鍵還是要有一雙善於捕捉事物的眼睛。為了培養學生這一方面的能力,我嘗試這樣去做,達到了較好的效果。

(1)隨時捕寫。觀察周圍儘可能看到的所有事物,捕捉典型材料。學生的視線往往侷限於一個小圈子,覺得一些司空見慣的小事沒什麼可寫的。其實,平常的小事也可寫出新意來。老師每天與學生朝夕相處,經常會有一些突發事件,老師除了要做一些妥善處理外,不妨抓住這些事件隨機讓學生動筆寫。例如:有一次上課,我把一摞本遞給講桌前的一名男孩,這名男孩順手發了起來。為了加快發本的速度,男孩一些滑稽的動作讓許多同學發笑。本子發完後,我要求學生一齊拿出練習本寫下剛才看到的情景,學生們興致勃勃。十分鐘後,一篇篇精彩的片段描寫躍然紙上。學生通過組內互讀、小組推薦讀等方式讓學生看到同一事物不同角度的描寫。這樣的訓練多了,學生們會感受到:原來,我們身邊的每一件事都是可寫的.。漸漸地學生們也就懂得了怎樣觀察周圍事物。

(2)師生同寫。要想讓學生將課堂上隨即發生的事情寫精彩,需要學生瞬間的靈感。有時因為種種原因,學生一時間可能寫不出比較好的片段,這樣,會使寫作訓練失去意義。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在每次學生做寫作訓練的時候,我便拿出紙來和學生一起寫。這樣不僅大大激發了學生們的寫作興趣,還為學生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3)有事必寫。在學生的作文中,如果“能夠流露出真情實感”可以算得上是一大優點。但由於學生受到一些範文的影響,學生作文中很少能夠見到個人的獨特感受,所謂的“情感”呈現形式化。為了讓學生認識到怎樣的感受才是“個人的獨特感受”,我在班內開展“小小演説”活動,每天語文課前,請一名學生對班內情況發表二分鐘演説,對能都説出獨特見解的予以肯定與鼓勵,並提出希望。除此之外,班級或學校發生的一些突發事件、熱點問題等,我都要讓學生寫一寫自己的看法,我把學生寫完的內容都要認真判閲,不管是好是壞,一定要做出合理評價。這樣,學生就知道了,自己心中所想,就是真情實感;自己的觀點,就是最珍貴的、獨特的見解。

(三)能寫簡單的紀實作文和想象作文,內容具體,感情真實。能根據習作內容表達的需要,分段表述。

記實就是真實地反映現實生活、如實地表現客觀事物,即對所寫的人、事、物、景的逼真再現。學會記“實”是作文的一項基本功,寫紀實作文需要學生敍述的清楚,描寫的細緻。想象作文是在孩子已有知識和經驗積累的基礎上,激發強烈的創造動機,在頭腦中對錶象進行加工改造,獨立地創造出事物的新形象,用語言文字以練習性的形式表達出來。不論是記實作文還是想象作文對於高年級學生來説,他們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圍繞作文題目有效組織材料完成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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