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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作文400字

作文1.17W

我,一個可愛的小女孩。令我驕傲的部位有很多,眼睛、鼻子、嘴巴.......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我的手,因為,我有N個理由。

我的手作文400字

我的手很細,也很長。這雙手長16CM,寬8CM,厚2CM,每根手指約寬2CM。也許以後長得會比張迎善還大喲!它不胖,骨頭上只有不多的肉,不像熊雨婷一樣肉嘟嘟的,這細而長的雙手使我的生活方便了許多。

我的手有許多“特異功能”。讀到這兒,你可能會問“你的手又沒有魔力,怎麼會有‘特異功能’?”告訴你吧,我的`手的“特異功能”就是一個關節軟。我可以把關節撇出聲音而不痛,還可以使骨頭自己發出“咚咚”的聲音,使指頭第一關節彎曲,第二關節和第三關節打直......這些“特異功能”,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做到的,不過——羨慕吧?妒嫉吧?

美中不足的是,我的手上實在是有太多汗了。在炎熱的夏天,我握着鋼筆寫字。不用看,就知道那鋼筆上佈滿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寫字時,手上的汗水也會浸到作業本上,使我的鋼筆一寫到被汗水浸過的地方就會.......(此處自己實驗)所以,夏天,紙是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的手上從來不會起繭,只要一起繭,就會被汗水泡,最後就會不見了。總之一句話:不管在任何一點,任何時間,你摸我的手總是濕的、軟的。

我的手既有優點又有缺點,但我並不遺憾因為每個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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