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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受到什麼的魅力作文10篇

作文2.26W

【篇一:我感受到了方程的魅力】

我感受到什麼的魅力作文10篇

很多同學看到方程都會望而卻步,方程常常是他們的攔路虎,但每當我看見一個方程式時,我都迫不及待的想要解開它,似乎有一種無形的魅力在吸引着我。

方程是揭示真理的指向標,是對我們人生的啟示。一個未知數指的是不為人知的未來,一個整式方程,就相當於你今天的努力奮鬥。等式是指今天的努力就等於明天的收穫。連在一起就是告訴我們明天的幸福需要今天去揮灑汗水,這不正是人們天天唸叨的名言嗎,這也正是方程的魅力所在。

方程的第二個魅力就是告訴我們事物的多面性以及對事務要正確判斷和選擇,有時方程不止一個答案,甚至會出現兩三個答案,這告訴我們不要把一件事看得太死,轉換到另一個角度,你會看到一個不同的天地,也許就會發生天翻地覆的改變,更重要的是方程不僅有多個解,還會解出假根,假根也是方程的根,但會讓方程無解,這就需要進一步檢驗,進一步思考。好比你有三條路可以選擇,可其中有一條路是行不通的死路,你就不能盲目的選擇,要經過大腦的思考判斷出一條適合走的路。

曾經的我也喊過累,叫過苦,也迷茫過,也想過放棄,可既然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環境裏,都面對着深不可測的未來,別人在奮鬥,我為什麼要輕言放棄,為什麼不換個角度去想想,今天的努力就等於明天的幸福啊,那為什麼我不能多付出點,就算為自己我也應該更加努力,對於未來的路,我也應該更認真的對待,這是方程教給我的。

而我把這種精神叫作方程精神,這種真理叫作方程真理,最後我把它綜合起來叫作方程的魅力。

【篇二:我感受到了語言的魅力】

在我們的生活中,無時無刻都在使用着它,無時無刻都少不了它。它是語言穿行在我們之間。有時候語言不一定都是説的,文章屬於語言,文字屬於語言,只不過是不同的表達方式而已。只要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思,它就會像陽光一樣融化人與人之間的冰雪。

語言就像一門藝術,不!語言就是一門藝術。有的時候稍稍一變便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國錢鍾書教授曾有一次這樣婉拒一個迫不及傳的記者:“如果你吃到一個雞蛋味道很好,你會想去見識那隻下蛋的母雞嗎?”但是換一種説法拒絕,比如説“對不起,我沒時間。”這種方式相較於錢鍾書教授的語言方式,就顯得太過奇強。還有,千遍一律的拒絕方式會讓別人感覺你這個人太過虛偽。但教授的那句話不僅表達出自己的想法,又不失大雅。即不使氣氛僵冷,而且讓人們更加尊敬這位談吐幽默的老人。同樣是拒絕,卻拒絕的不動聲色,這就是語言交流的魅力。

我國古代四大才子之一唐伯虎有一次為老婦人祝壽,她的兒女們歡天喜地,茶請唐伯虎為之寫祝詞。唐伯虎也不推辭,提筆寫到“這個女人不是人”,一言既出,老婦人一驚,臉現怒色。“九天仙女下凡塵”,老婦人由怒又變喜。唐伯虎又接寫到“生兒個個都是賊”,兒女皆大驚,恨上心頭。“偷來蟠桃獻至親”,結語一出,眾人歡娛。真是一波三折,充滿了機變,讓人看了不禁歎為觀止。

好的語言會讓你站在一個不同的高度看向世界。比如説看向一片森林,你是否會想用優美的語言來形容它,形容它的寧靜。看向一片大海你會想用優美的語言來讚美它,讚美它的壯闊和湛藍……只要你善於積累,用心去體會語言,它的魅力就在其中。

【篇三:我感受到了時間的魅力作文】

“滴答,滴答”時鐘每天都敬職敬業的在敲打着。同時,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每一次的“滴答”聲都警示這我們節約時間。

電影中,很多鏡頭都是在一秒之內完成了讓人無法想象的救贖。而在現實生活中,沒人能做到。現實生活中,我們能做到的只有節約那一點點時間。時間就像海綿一樣,擠一擠,總會有的。上帝是公平的,面對那些每天都不浪費時間的人,總是能取得好成績。而當你正在工作之時,稍微開點小差,就會感到“度年如秒”當反應過來時,所要完成的任務已經成了不可能。即使在遊戲中,也有“時間,不在於你擁有多少,而在你怎樣使用。”的話語教誨那些浪費時間的人。

自從步入國中之後,就越來越感覺時間不夠用。每天寫完作業之後,還有背上一個多小時的英語,有時還有些副科要背。就這樣,一天睡得比一天晚,白天因為睡眠不夠,甚至會在課上打盹。實際上,每天作業並不是過多,放學最遲也是在六點多。按理來説,作業在十點之前完成是不成問題的。但是,有許多學生都能熬到深夜。

所謂的“學霸”不僅比我們努力,並且很會利用時間。就拿我自己來説,每次寫作業時,寫着寫着便開始“神遊”了。而當我思想回到作業時,發現為時已晚,只能一目十行的看着題目,連寫帶蒙給作業矇混過關。每當這時,總是想着第二天好好幹,不要再這樣了。可是,到了第二天,依然還是熬到深夜。

有時,我也會認真的完成作業。由於經常寫作業時還開小差,一鼓作氣完成作業讓我自己也感覺到不容易。不過那種感覺真好。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時間的魅力,感受到的時候,也許還為時不晚。

【篇四:我感受到了粉筆的魅力】

有人説婀娜多姿的楊柳富有魅力,也有人説,傲凝冰霜的松樹富有魅力,還有人説華美的牡丹與玫瑰富有魅力,而我卻單單感受到了那隻普通而又渺小的粉筆的魅力!

粉筆,身軀雖小,生命短暫;粉筆,極為普通,從不被人們看重。提起它似乎無話可説。其實不然,從貢獻大小來説,它並不小,它雖然矮小,卻把畢生的精力和全部的生命都獻給了人類。它在那片黑色的沃土上辛勤耕耘,用構成自己生命的白色粉末傳播它的工作是天天畫來畫去乏味且單調,但是它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絲毫不覺得枯燥無味,心甘情願的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知疲倦的耕耘着,磨損這這寸長之軀,終於化作一片粉末落下……這就是粉筆的一生!這麼平凡,有這麼短暫,鞠躬盡瘁,最後連影子也沒留下。

不,粉筆的生命是一種神奇的花,在黑板上消失,卻又在各處發芽,長大,開花。粉筆,把生命無私的奉獻給了我們,這就是粉筆,值得歌頌的粉筆,有魅力的粉筆。

粉筆沒有偉岸的身軀,沒有令人讚歎的美麗可愛的外貌,但它猶如一塊巨大的磁石吸引了多少雙渴求知識的眼睛,帶着他們在佈滿荊棘和雜草的小路上奮勇向前,在阧峭的山崖上攀登……這就是粉筆,值得歌頌的粉筆。

看到粉筆,我總會情不自禁的聯想到整天和它打交道的老師們,他們多像普通而渺小的粉筆呀,他們雖是平凡卻幹出了不凡的事業,他們都像默默無聞的粉筆呀,教會了學生,卻耗盡了自己的精力,他們為了祖國的事業,始終如一的在黑色的沃土上耕耘播種,施肥,澆水,不管是在過去,現在或是將來,他們播種下的知識的種子都會在祖國的神州大地上發芽生長,開花,結果。

細想那一座座平地而起的高樓大廈,一項項科研成果,一片片長勢喜人的莊稼,不都是老師們用心澆灌培育出的“豐碩之果”嗎?

朋友,當你在工作上,學習上取得成績的時候,你是否還記得那些整年整月這黑色沃土上辛勤勞作的耕耘者們?

朋友,請不要忘記他們吧,你的成績滲透着他們所付出的一份心血,請牢牢記住他們吧——黑色土地上的耕耘。

【篇五:我感受到了茶的魅力】

作為一個少年,我也免不了進入“喜歡喝飲料”這個大環境的衝動。但我最喜歡的卻是茶,最想做的是:在淅瀝的雨中,坐在街邊,品着香茗,聽着音樂,看那路人熙熙攘攘……

茶可是個寶貝啊。自古就有炎帝嘗百草,嚼食茶葉解毒的傳説;並有部落將茶供為圖騰,與儒、佛、道三家有所聯繫。至今已有茶文化一説。

我喜歡喝茶是因為茶可以簡單,也可以複雜。

茶,種類繁多,滋味各有不同,有清香四溢的鐵觀音,有醇香濃郁的普洱,還有味薄略苦的霍山黃芽……這就讓它多了與別物搭配的可能,像蜂蜜綠茶,檸檬茶等組合讓人眼花繚亂。而我也是喜歡它,可以喝它僅有茶的簡單,也可以喝它也百物相疊加的複雜。

茶,跟了華夏民族數千年,這中間形成了茶道,寫成了《茶經》,傳遍了世界。自然有了一套複雜、繁瑣的技藝。製茶,與我無關。泡茶和飲茶的步驟,我也沒有了解過。但是阿晨卻是專門學過,其中,講究可見一斑!

文人愛梅蘭竹菊,但更應愛茶。梅蘭竹菊只在一隅,但茶卻世間皆有。無論是在路程中,還是在茶樓內,人們都有茶可飲;無論是平民百姓,還是王孫貴族,都有茶能飲。茶能細品,能酣飲,無論何景何境,茶都能與之契合,甚至與人契合。茶遍佈世俗,可誰能説“茶”俗,隱於市的茶難道不比那藏於庭院的花木更高雅嗎?

茶的滋味再怎麼弄也不過在香、苦之間;人的人生再怎麼過也不過是悲、喜交錯。茶,簡單,而不平凡;只有數片青葉,卻能與百物想融。人生,簡單,而精彩;只有身世浮沉,卻能歷練攀登!

這就是茶的魅力,這就是我的感受。

【篇六:我感覺到家的魅力】

我有一個家,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在這個家裏,我們互相關愛。它讓我感到幸福,感到安全。

家中爺爺奶奶的輩分最高,年紀也是最大,思想停留在“遠古”時期,生活節儉,從不浪費。受此薰陶,我、爸爸、媽媽,都是比較節儉的。花錢從不大手大腳,也從未有過買來的新衣服穿幾天就扔掉的事發生。

奶奶是非常節儉的,好吃的都留給我們吃。直到我們吃剩下了她才把最後的湯水挑挑揀揀,然後倒掉。也正因如此,奶奶獲得的營養並不多,視力也不是太好。

針線活是奶奶的拿手好戲,她經常縫製衣服給我們穿。但由於視力不好,穿針引線,很是麻煩。我經常幫奶奶穿針,細小的繩頭被我拿在右手裏,左手是針,對準針上面的那個小眼兒,緩緩地將線頭伸進去。這種事並不好做,有時要做兩三次才能伸進去,把它給穿起來,也有時候可以一次成功,這是要看運氣和精準度的。通常情況下都是奶奶縫衣服我穿針,這樣效率高一些,奶奶誇我是她的好幫手。

我自小體弱多病,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對我的關照要多一些。肚子疼是常事了。每每肚子疼,媽媽都會忙來忙去,先是讓我坐在沙發上,用棉枕捂着肚子,看看有沒有好轉的跡象。假如我一時沒見好轉,媽媽會讓我坐在牀上,用一個裝有開水的水瓶捂着肚子。實在不行就讓我躺在牀上睡一會兒。假若睡醒之後依然不見好轉就會帶我去醫院。到了醫院,每每都要掛水,吃苦藥,媽媽總是安慰我説:“沒事兒,媽媽陪着你,別怕啊!”媽媽總是這樣説,但卻給了我莫大的安慰,讓我很感動。

放學的路上,爸爸與我同行,我歡快的騎着電瓶車,它的速度很快,而且還不累人,我非常喜歡。嫩綠的小草在風中輕輕搖擺,翠綠挺拔的樹向我身後跑去。風吹亂了我的頭髮,我卻很是歡喜,我騎車的速度越來越快。在他人看來,我可能沒有多麼的快,但在我自己看來,我就差沒有飛了!“騎慢點兒!別跑那麼快,小心行人!”爸爸騎的是自行車,被我甩在後面,但他依然不忘提醒我,扯着嗓子向我叫道。“我知道啦!”我回應着,慢慢的放慢了速度,與爸爸一起同行回到家中。

晚上每每我寫完作業,都會有一個紅彤彤的蘋果放在桌上,那是奶奶為我準備的,她説我寫作業會很疲勞,讓我多吃點水果補充一下維生素。爺爺在家中沒有什麼事,他斷了一隻胳膊,不過爺爺很樂觀,他經常和我一起下棋,放鬆我緊繃的神經,緩解我學習的壓力。我是比較喜歡爺爺的,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經常幫着爺爺説話,無論是怎樣都是如此。倘若爺爺生病了,我定會隔三差五的問:“爺爺怎麼樣了?有沒有事啊?好了沒?”可能在家中我最關心的就是爺爺了。

這是一個充滿關愛,充滿魅力的家,我很喜歡它。尤其是當我感受到它的魅力時,我更加熱愛她了。只願能永遠和家在一塊兒!

【篇七:我感受到了偶像的魅力】

他像雪豹一樣,一步步地剝去稚嫩、鍛造成熟,行走跳躍于山崖巨石之間。

他有着對音樂的熱愛,和對生活的嚮往。

第一次看見他可能是在國小五年級,那時的他剛出道不久,可他在的那個組合卻已紅便全亞洲。當時我們班有很多人喜歡他,説他很可愛,可我那時還是一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軟妹子,文靜、內向的`我對追星並不感興趣。但後來在一個節目上,他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上那個節目時他只有十九歲,還是一個處於青春期的熱血少年,他因服裝怪異被主持人調侃數次,而每次被調侃後他都會不好意思的笑一笑,彷彿想要掩飾自己的緊張。一頭呆萌的頭髮,在耍武術的時候不時飛揚,顯現出一種特殊的魅力。

真正瞭解他可能是在老姐的一再薰陶下,老姐是他的鐵桿粉絲,她幾乎每天都會提起他,因此在這樣的高頻率的情況下,我也慢慢的開始試着去聽他的歌。

他的歌是那種特別火爆、有激情的一類的,一開始去聽的時候並不是很適應,覺得頭都要炸了。但當我用心聽的時候,可以感受的到他渴望實現夢想與目標的決心。

這一切彷彿都在吸引着我,吸引着我去看、去發現一個為夢而努力的他。

他五歲開始學武術,十幾歲便可以養活自己;他雖生於富裕的家庭中,卻從不耍富二代的牌子;他從未停下追夢的腳步,用汗水持續澆灌着理想;他因處在異國他鄉,每次受傷時只能自己默默忍痛。他每次想父母時,只能自己麻痺自己説:以後會見着的。那樣的他讓我感到心酸,也覺得暖心。

我一直覺得他改變我,他使我變得開朗,變得堅強,變得自信。他讓曾經那個自卑的女孩找了真正的自己。每當她想放棄時,想到他,便覺得有了重新站起來的勇氣。

偶像如信仰,因為隔得很遠,必須得仰起頭看,可卻覺得他為自己撐起了一片天。讓我覺得自己在最好的年紀遇上了好的人,也許這就是偶像的魅力!

【篇八:我感受到了太空的魅力】

太空是一個令人嚮往的地方,它一望無際,神祕莫測。

人類現在已經有了高級的航天器,但是航天器也只能承載幾個人,人類曾想移民到火星上去,但就憑着這簡單的航天器,就算再過幾千年人類恐怕也到不了火星。雖然宇宙中還有一些比地球還大,環境與地球相似的星球,但這對於人類只是無稽之談,但是,太空並沒有摧殘人類的夢想,它用它的魅力一直吸引着科學家,同時,這也吸引着我。

在古代時,人們就有了一個飛天夢,於是嫦娥奔月的故事就此誕生了。嫦娥當初吞下一顆仙丹,於是她就像羽毛一樣,悠悠地飛到了天空,然後又飛向了美麗的月球,從此她就在那令人嚮往的地方定居了。

有的人夢想着飛向太空,但是他最後卻犧牲了,他就是萬户。萬户是一個木匠,他年輕時夢想着飛到太空上去,於是他就製造了一個簡單的火箭,他坐了上去,當把火箭下面點燃時,萬户就飛到了天上,不幸的是火箭剛點燃沒多久就爆炸了,萬户也就此犧牲了。

在夏天的夜晚,我在老家時就會出來看夜空,夜空中繁星點點,別提有多美了,我一邊看着繁星,一邊聞着花香,心情非常舒暢。有一次我曾看見過一顆流星劃過了天際,它的後面拖着長長的火焰,那就像一個小小的尾巴,美麗極了,我真想飛向太空,去看看那美麗的流星。流星雖然只出現了一秒,就是那眨眼的工夫,我就把它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裏。

太空是否真有外星人存在,有的書籍特別介紹過UFO,有的人甚至還見過它,這也為宇宙增添了幾分神祕的色彩,這也就是它的魅力所在。嚴春友曾在推斷宇宙中一定有比人類更高等的生物,因為宇宙約有兩百億年的歷史了,而太年系在約五十億年裏就演化出了我們,宇宙中豈不是有比我們更高等的生物嗎?

太空的魅力很大很大,它一直吸引着我,如果有機會,我真想去太空中看一看。作文

【篇九:我感受到颱風的魅力】

登上“中國天氣颱風網”的網站時,發現今年自一月以來沒有一個颱風生成。也許,你會暗幸老天終於開眼了,但這對台風瞭解詳細的人來説並不是一個很好的兆頭。

還記得二零一四年發生在暑假期間的“威馬遜”颱風吧,它一定會給許多人帶來難以抹去的創傷,它重創華南,以十七級風力橫掃海南,廣東。雖然我沒有親眼所見,但新聞報道的視頻依然令我耿耿於懷:狂風捲集着雜物,像一隻巨大的怪獸,撕碎每一個地方。磚瓦,鐵片漫天舞,連根拔起的大樹奄奄一息躺在那兒,洶湧的海水直撲向市中心。記者戴着安全帽,狼狽地蹲在那做報道,可以想像,整個畫面令人觸目驚心。

因此許多人談“風”色變,一開始我也不例外,記得有一年,颱風到達我們這裏,狂風恕吼暴雨傾盆,昏暗的世界猶如世界末日一般驚悚,它給我們們留下了可怕的印象,我也一直以為颱風只會給我們帶來災難。

當我每一次打開衞星雲圖時,圖中運動的猶如漩渦的颱風一下吸引了我,潔白螺漩中間再添一個小眼,簡直完美無缺。我知道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功。從此我對台風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後來我瞭解到,颱風不但能緩解高温,帶來令南方盼望已久的降水,同時也能緩解大地震,造福人類,是啊!“威馬遜”颱風雖然給華南人們帶來難以想象的心理損傷,但也時也給南方減緩高温,帶來久違的清涼。只是我們想要的颱風不是如此的強烈。

我們需要颱風。有一天,假如颱風從我們生活的地球上消失了,那麼也是我們人類的滅頂之災。現在,由於人類破壞大自然,使颱風數量越來越少,但強度越來越強,就如今年一樣到目前一個颱風還沒生成,如果不加以制止,以後像“威馬遜”這一類的颱風將會越來越多,那時,我們將會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

這就是颱風的魅力所在,準確來説就是自然界和人類的魅力!

【篇十:我感受到了跑步的魅力】

“加油還有400米!”7年級第一次跑步時好友墨雨在一旁為我加油。

“加油還是400米!”八年級第n次跑步時,我站在一旁為好友加油。

這一年期間我們都變了太多其,中最明顯的怕是對待跑步的態度了。

一年前,我面對跑步如同面對洪水猛獸;一年後的今天我面對跑步如同一個人面對自己的好友一般。

記得有一次,我做數學題目時遇到了一個難題,想了好久不得其所,與好友一起討論,也沒有什麼好的結果出來。剛巧那時老師組織我們一起去操場跑步。我不情不願的踏上了那條跑道,廢了半天的力氣跑完了900米。而當我休息玩完之後在想那道題的時候,腦中對那道題的解釋居然漸漸明瞭起來。

一陣歡喜,連忙坐下來,將那道題的解答過程記錄下來。

事後與好友分享時,好友説道“當我們費很大的力氣去解一道題時,我們的神經處於十分緊張的狀態,這對解題十分不利,那是我們應該對自己放鬆一下,跑步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法。我們跑完步以後身體和大腦都變得十分疲憊,當休息好之後也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放鬆,於是一道在一開始看起來很難的題目就變得十分容易了。”

從那以後我漸漸感受到了跑步的迷人魅力。

前一段時與媽媽在生活瑣事上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好友又不在身邊,無從傾訴,但是卻胸口一陣怒火無法發泄。看到一旁的跑道頓時想到自己的體育成績,更加氣憤。將悲憤化作力量,在跑道上狂奔。説也奇怪,等我跑完步之後,心中怒火全消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

從那以後我便便被跑步那神奇的魅力所迷住。每天在操場上跑三圈,我會經常讓我和跑步之間的約定。

有朋友曾問“我作為一個女孩子,你為什麼那麼喜歡跑步?”

這個問題問曾自問。自己是因為想在會考體育加試中獲得好成績才跑步的嗎?不是,如果是那樣我只需在九年級每天勤加鍛鍊即可。是想在學校運動會上獲得名次,得到同學的關注嗎?不是,如果是那樣我便會每天都拼了命似的去鍛鍊。

歸根結底,我是將跑步視為朋友為朋友,一個無聲的朋友。每當自己有任何煩惱之時,你好朋友相見一面,總會心情大好。

跑起來吧!不只為了健康,更為了獲得一個無聲的朋友,為你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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